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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学期课程提纲第一章企业概述第二章公司企业第三章合伙企业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第五章企业的交易第六章企业的融资与发展第七章企业与消费者第八章企业与劳动者第一章企业概述问:某大学生甲与某大学生乙毕业后想独立创业,成立一家从事文化传播方面的企业,遂咨询相关律师:二人可以成立何种类型的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运作?一、企业的法律含义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经济组织。二、企业的特征1、企业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组织体。企业的这一特征使得企业与企业主及其他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个人区别开来,也明确标示了企业的外延并不限于公司这种最典型的企业形态。如何正确理解“企业是一种组织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后,人们发现,依靠个人的力量很难实施一些具有规模效益的经济行为,于是人们就借助各种经济组织来达到依靠个人力量无法取得的一些经济行为。这种经济组织就是企业。2、企业设立的目的具有营利性。投资者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设立企业的目的都是为了营利,从而表现出企业活动的营利性。“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的表现于利润分配领域,只有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才具有意义。其中后一种观点具有普遍性。因为,如果经营所得并不分配于投资者,即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带来一定的盈利,也不能界定为企业。如: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这些叫做企业,但其利润一般不完全用于分配,而是用于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国将其纳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3、企业存在的法律条件是必须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所谓依法成立,是指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所谓具备法定的形式,是指在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下,要设立作为商主体的企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中作出选择,不允许在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之外另行创设一种企业形态,或者将法定企业形态作出违背既有规定的变更。三、企业的类型(一)企业的传统分类1、公司企业。是指以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是世界各国所采用2的企业组织形式中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形态。我国公司企业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企业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独资企业在法律上属于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人格同投资人的人格区分不显著。(二)我国的分类我国目前也是把公司、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基本分类,除此之外,我国仍然保留着按所有制对企业进行分类的做法。1、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兴办的,其全部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国有企业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发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还包括上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所举办的企业。2、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出资者出资,并以股份的形式构成的企业。我国股份制企业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1)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企业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指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3、三资企业。第二章公司企业一、公司的概念及特征公司就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公司的营利性2、公司的法人性。我国公司法第3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4大特征:例:某甲出资50万、某乙出资1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60万。请问这60万元的财产归谁所有?(1)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的财产既是公司赖以进行业务经营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条件,也是其承担财产义务和责任的物质基础。我国公司法对法人财产有法定要求,规定了公司最低资本额制度。(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法人也具有独立的人格,是拟制的“人”。完善、健全的组织机构既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条件。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3(3)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因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独立:例:某甲出资50万、某乙出资1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60万。某日A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对外负债100万元。问:这100万元债务应当由谁负责清偿?①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公司只能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除了缴纳出资外,对公司债务不再负责,即使公司资不抵债也不例外;例:某甲出资50万、某乙出资1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60万。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某日,由于乙的过错导致公司对外负债100万元。问:对于因乙的过错导致的公司负债,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职务行为)②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独立。公司的民事活动虽由其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实施,其民事责任亦可能因管理人员的过错所致,但不能因此要求公司的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债务负责,特别是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能随意追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为连带责任人或共同被告。例:某甲出资50万、某乙出资1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A,注册资本60万。次年,A公司出资20万元成立一家由A公司独资控股的B有限责任公司,并任命某甲为B公司的董事长。一日,因某甲的错误决定导致B公司对外负债30万元,请问:因某甲的过错导致的B公司的负债应由谁来负责清偿?③公司责任与其它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独立。公司与其它法人组织之间虽然有联系,如:母子公司,或存在主管部门与下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但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它们都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责任也只能各自独立承担。(4)公司的法定性。即公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公司的法定性也包含三方面内容:①公司的类型法定。公司类型法定是指公司法对商事主体的类型作出明文规定,公司的创设和变更只能严格依照法律预定的主体类型和标准进行,法律禁止在法定类型之外任意创设公司。如:多数西方国家除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外,还有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等。②公司的内容法定。是指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公司的财产关系与组织关系有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或变更。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限额;组织机构等。③公司公示法定。是指公司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式,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如:《公司法》第6条规定的公司的登记制度,公司应依法进行登记,便于交易相对人查询。依法登记的公司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就载明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二、公司的分类(一)公司的理论分类1、母公司与子公司例1:兴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公司”)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星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是兴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5年7月,在某市的经贸洽谈会上,兴盛公司董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李某。二人交谈中王某得知李某的公司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考虑到公司正需要棉布,于是在2005年7月20日,代表兴盛公司与万利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万利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兴盛公司提供各种棉布240包,价款120万元,兴盛公司收到货后一个月内付款。兴盛公司收到货后3个月过去了,仍迟迟不付款。而此时万利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在另一份合同中正好需要向星海公司支付120万元的货款,4在了解到兴盛公司与星海公司的关系后,万利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遂以抵消兴盛公司所欠货款为由拒绝向星海公司履行付款义务。问:万利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以其对兴盛公司的债权抵消其对星海公司的债务?1答:不能。星海公司虽然是兴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抵消。依公司外部组织关系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子公司实质上就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1)母公司是指因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支配其他公司的公司。因此,称为母公司的条件:A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传统上,需要持有50%以上的股份,但在股份公司中,由于股份的分散化,母公司往往无需持有半数以上的股份即可以取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各国规定的标准不同,从50%到10%。B根据协议而成为母公司。如:德国、意大利。(2)子公司是指全部股份或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称为全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人公司。2、总公司与分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例1:力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力嘉公司)是一家经营豆制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为了销售方便,该公司于2000年3月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2001年7月,力嘉公司在某市的分公司与云鹏超市签订了一份豆制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分公司向云鹏超市提供一批豆制食品,后来由于该分公司提供给云鹏超市的豆制品质量不合格给云鹏超市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对此责任该分公司无力承担,于是云鹏超市要求力嘉公司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力嘉公司以这批有质量问题的豆制品非本公司提供为由拒绝承担此责任。问:云鹏超市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2答:应由分公司以力嘉公司授权的财产承担责任,在分公司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应由力嘉公司承担。依公司内部组织关系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1)总公司总公司是指设立分公司的公司。也可叫本公司。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公司字样。(2)分公司是指由本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为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他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特征十分公司与子公司相区别。(二)我国公司的法律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1)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公司类型相比,具有如下特征:①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公司的区别)1本案例改编自李艳芳主编:《以案说法·经济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页。2徐晓松:公司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51-52页。5②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一般部分为等额股份,股东的出资并不以股份为计算单位,而直接以出资额计算。③公司资本的封闭性(与股份公司的区别)A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只能由全体股东认缴,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B公司发给股东的书面出资证明称为“出资证明书”,亦称股单。股单只是一种权利证书,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C有限责任公司不向社会募集股份,其会计帐簿无需公开。D股东转让出资受到限制。《公司法》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
本文标题:6企业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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