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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甲方:乙方:丙方: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06年0月00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原合同中所述房屋甲方银行解压资金问题,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1.乙方帮甲方出资¥XXXXX.00万元人民币(实付¥XXXX.00元人民币,¥XXXX.00元人民币为优惠的房价),仅用于甲方原合同中的房屋解压,甲方不得移作它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所出资金XXXXX.00万为原合同中首付款的一部分,在乙方网签时不再往原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资金监管账户中汇入首付款人民币。3.在签订本补充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收据所写金额为¥XXXXX.00万元人民币),甲方在收到上述乙方所出资金后,自收到资金之日起贰拾伍个工作日内应完成银行解压和相关注销手续,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4.若甲方违反本补充协议上述第一项第1条约定,除应如数归还乙方所出资金外,还应缴纳乙方所出资金的30%违约金,此违约金与原合同中所述违约金不冲突;若甲方违反本补充协议上述第一项第3条约定,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逾期最长时限为叁拾天,到达逾期最长时限后,若甲方仍没有完成原合同中的房屋银行解压和相关注销手续,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乙方所出资金,并缴纳乙方所出资金的10%违约金,此违约金与原合同中所述违约金不冲突;若甲方使用上述资金完成解压和相关注销手续后违约,按违反上述第一项第1条约定处理。二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的补充条款外,原合同中的其余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丙方签字(盖章):时间:年月日
本文标题:购房解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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