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土地估价报告项目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受托估价单位: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编号:(北京)中地华夏(2014)评(估)字第102号-湖南省-湘潭市-出-1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2页土地估价报告第一部分摘要一、估价项目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湖南省湘潭市)二、委托估价方委托单位:中国大唐集团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估价目的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特委托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重组涉及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的13宗工业用地进行评估,为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提供参考依据。四、估价基准日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五、估价日期二O一四年六月三十日至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六、地价定义估价对象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根据估价目的及估价依据,结合委托方提供的资料集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在估价基准日时的地价定义如下:1、土地用途设定:根据估价对象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状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3页—2007的规定,此次估价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2、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估价对象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场地平整,根据此次评估目的,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红线内场地平整。3、土地利用和规划条件说明:根据产权方提供的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地产权证‣等有关资料,待估宗地土地总面积为913269.39平方米,地上主要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厂区生产用房及附属办公楼,建筑总面积为129667.54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0.14。本次评估设定容积率0.14。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设定:估价对象评估基准日时为国有划拨土地,为满足资产重组的需要,于2014年12月20日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4年12月24日,而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50年。故,本次评估设定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类型设定:本报告评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在上述设定用途、开发程度、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条件下于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出让50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七、估价结果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的基本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分析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地价影响因素和掌握的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土地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得出估价对象本次地价定义条件下的土地评估结果如下:土地总面积:913269.39平方米土地总地价:60384.82万元大写:陆亿零叁佰捌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货币种类:人民币元估价结果详见附表•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4页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估价机构: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报告编号:(北京)中地华夏(2014)评(估)字第102号-湖南省-湘潭市-出-1估价期日:2014年6月30日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估价期日土地使用者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宗地位臵估价期日实际用途估价设定的用途容积率估价期日的实际土地开发程度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权年限(年)面积(㎡)土地单价(元/㎡)总地价(万元)备注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1主厂区潭国用(2015)第29s00154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686614.49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2主厂区潭国用(2015)第29s00153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35769.876612364.39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3主厂区潭国用(2015)第29s00158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650279.6466142983.48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4泰山石膏板厂潭国用(2015)第29s00135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1325.8766187.64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5泰山石膏板厂潭国用(2015)第29s00131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7766.2661513.35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6泰山石膏板厂潭国用(2015)第29s00134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40846.546612699.96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7铁路线潭国用(2015)第29s00181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19962.156621321.49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5页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8铁路线潭国用(2015)第29s00185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21456.46621420.41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9铁路线潭国用(2015)第29s00188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15278.936621011.47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10铁路线潭国用(2015)第29s00191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48122.436623185.7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11铁路线潭国用(2015)第29s00192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20001.096621324.07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12铁路线潭国用(2015)第29s00189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36378.446622408.25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出-13铁路线潭国用(2015)第29s00190号岳塘区双马镇工业工业0.14宗地红线内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平整5016013.836621060.12合计913269.3960384.82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6页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见下表):设定待估宗地基础设施表地面平整状况周围道路状况供电状况供水状况排水状况通讯状况宗地内场地平整宗地临进厂支路宗地内外均接入市政供电系统宗地内外均接入市政供水管网,能满足区域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宗地内外均接入市政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合流排放方式,排水通畅。宗地外有中国电信光缆,联通、移动在该区域建有基站,移动网络覆盖该区域,宗地内已接入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待估宗地不存在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2、待估宗地土地面积及权利状况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依据;3、本报告结果仅作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提供参考依据。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7页八、土地估价师签字姓名资格证书号签名魏明宇2002110047纪成昌2010110086九、土地估价机构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机构盖章)北京中地华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8页第二部分估价对象界定一、委托估价方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法定代表人:陈进行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名称: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北路999号法定代表人:程鑫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厂的投资;与电厂相关的节能环保项目的开发、综合利用;相关原材料及燃料项目的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投资。(上述项目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8-12楼法定代表人:王琳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二、估价对象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的13宗出让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913269.39平方米。三、估价对象概况1、土地登记状况1)估价对象的来源及历史沿革: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资产重组的需要,于2014年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9页12月20日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已办理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湖南省-湘潭市-出-1:1)土地使用权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估价对象的地理位臵: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4)土地证登记面积:68平方米5)土地级别:工业三级6)土地权属性质:出让7)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4年12月24日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潭国用(2015)第29s00154号9)登记时间:2015年1月12日10)图号:430304206007005600211)地号:80.20-48.50湖南省-湘潭市-出-2:1)土地使用权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估价对象的地理位臵: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4)土地证登记面积:35769.87平方米5)土地级别:工业三级6)土地权属性质:出让7)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4年12月24日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潭国用(2015)第29s00153号9)登记时间:2015年1月12日10)图号:430304206007005600311)地号:79.60-48.75湖南省-湘潭市-出-3:1)土地使用权人: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估价对象的地理位臵:湘潭市岳塘区双马镇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4)土地证登记面积:650279.64平方米5)土地级别:工业三级6)土地权属性质:出让7)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4年12月24日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土地估价报告第10页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潭国用(2
本文标题:华银电力资产重组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61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