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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录用及入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录用及入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试用期内新员工三、拟录用条件:1、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对录用为财务、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市场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的员工需进行背景调查,经调查合格者方予录用。2、拟录用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与所录用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聘毕业生持有就业协议);3)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符合所录用岗位的健康要求;4)符合国家有关就业政策规定。3、新录用员工的人事档案必须在三个月内转入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转入人事档案员工,需填写《档案未转入说明》并经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转正。4、有直系及近亲属关系的员工,公司不得录用。四、新员工入职应提交的证明和资料1、社会招聘人员需校验1)原单位离职证明;待业在家的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经过劳动部门年检的失业证;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5)提供个人档案存放机构信息;6)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2、应届毕业生需校验1)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报到证或派遣证原件(职高、中专毕业人员不需提供);4)户口迁移证原件;5)免冠一寸照片四张;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3、除以上必须资料外,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由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向新员工明确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料。五、入职办理流程及各部门职责新员工应按本办法及时有序地办理入职手续,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将给予指导与督促;各相关部门有责任快速高效地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阶段工作责任部门责任岗详细工作要求入职前入职信息的流转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确认入职日期的前5个工作日,将新员工入职详细信息mail告知新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经理、各部门新员工助跑人、IT支撑、商务采购等相关人员。电脑申请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新员工入职前5个工作日发起新员工电脑申请流程并及时跟踪推进,保证审批流程在2个工作日完成。电脑申请流程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脑配备或采购培训计划制定综合办或人力资源根据新员工人数,确定新员工入职培训安排;会同用人部门制订试用期在岗培训计划部用人部门新员工入职前,制订新员工试用期在岗培训及辅导计划,提交培训岗帐号开通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账号(如:BOSS、邮箱等)在新员工入职前2个工作日前开通其他前期准备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催促新员工提交电子照片,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电子照片提交相关负责部门做好工作牌、门禁卡、餐卡等。入职日入职资料校验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审核入职材料,并填写《入职手续单》、《员工信息登记表》签署相关法律文本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督促新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薪资确认单》发放入职资料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入职指南内含工作帐号及密码、邮箱帐号及密码等、餐卡和考勤卡必须在入职当日发放部门报到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将新员工带领到部门,由直接主管在《部门报到单》上签字入职后了解工作环境用人部门直接主管直接主管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带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新员工领取电脑用人部门商务岗入职当日至入职后3个工作日电脑技术支持技术运维部IT岗拿到电脑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调档工作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岗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办妥新员工信息登记入花名册、办理社险福利及人事档案转移等入职培训综合办或人力资源部培训岗按培训计划试用期在岗培训用人部门直接主管按培训计划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
本文标题:新员工录用及入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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