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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7.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承保解析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标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第七章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第一节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标的指运输中的各种货物,而且还包括与货物相关的利益及费用——如预期利润、运费和保险费等。一、海上运输货物的含义中间环节陆运/海运/装卸/存仓货物一词是指具备商品性质的货品,不包括个人行李或船上使用的库存品及供应物资。另外,甲板上所载的货物及活牲畜必须另行承保,不得列在一般货物名称之下。运输货物卖方买方(一)海上运输的特点1、运输量大。随着造船技术的日益发展,船舶都朝着大型化一般也多在5—6吨以上。2、通过能力强。天然航道完成的,这些航道四通八达,不像汽车、火车容易受道路或轨道的限制。3、运费低廉。海上运输所通过的航道均系天然形成。船舶运载量大,使用时间长,运输里程远,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海运的单位运输成本较低。4、风险较大。受气候和自然条件影响较大,遇险的可能性也大。(二)海上运输经营方式1、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A、班轮运输的特点(1)“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运费率;(2)运价内已包含装卸费用。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均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3)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B、班轮运输的计价标准---按货物毛重计算:金属、建材、矿产等称为重量吨(WeightTon),用W表示。---货物、尺码或体积的计算:如纺织品、日用百货等。称尺码吨(MeasurementTon),用M表示。---按价格计收(从价运费,AdValorem):如贵重物品(工艺品,金银首饰等),以FOB计算。---按件数计收:如车辆,冰箱等,用PerUnit表示。C、班轮运价:基本费率附加费率附加费率包括:超重附加Heavyliftadditional超长附加Longlengthadditional选卸附加Additionalonoptionaldischarge直航附加Directadditional港口附加Portadditional转船附加TransshipmentsurchargeD、班轮公会为了控制市场,垄断经营,限制竞争,采用统一运价,统一规定,组成垄断性、排他性国际卡特尔(Cartel)组织。这种组织受到其他不同国家的反对。2、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运输。租船运输无固定航线、固定的装卸港口和固定的船期,而是根据货主需要和船东的可能,由双方洽商租船条件,并以租船合同形式加以确定,作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依据。据统计,租船运输量约占国际海上货运总量的3/4。国际上使用广泛的租船方式主要有3种:航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1)航程租船(VoyageCharter)。又称航次租船,分单航次和来回航次。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船方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2)定期租船(TimeCharter)。出租人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在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租金按租船期限(30天)每载重吨若干金额计算。(3)光船租船(DemiseCharter)。也是定期租船的一种。船舶出租人将整艘未配备船员、也不提供物料的光船交给租船人使用,由租船人自己配备船员。光船租船不仅是使用权的转移,而且也是占有权的转移,只是船舶的所有权没有转移而已。此种租船方式在国际租船市场上较少采用。二、货物的特点:1.具有商品性质的货物2.用来装货物的集装箱、托盘以及货物的外包装3.对外经济援助物资、供展览用的展览品及其设备、货币、艺术品等非贸易商品。4.船员的私人财物和旅客随身所带的行李不属于货物的范畴。二、海上运输货物的包装与标志1.包装散装(inbulk):如:矿沙、煤炭、粮油、石油等裸装(rudepacked):如:卡车、机车、钢材、木材等包装(packed)外包装:为了运输内包装:为了美化、宣传货物的包装尤其是运输包装,是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的一个重要条件。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包装。2.标志(shippingmark):是国际化组织(ISO)规定的标志,由4行组成,每行不得超过17个英文字码。也称之为“唛头”SMCO收货人比如:NEWYORK目的港95/cNo.34568合同号No.100–10or10/100批件号附1:常用的单位:cases:cartons,woodencasesbags:paperbags,plasticbags,gunnybagsdrum:irondrums;woodencasksbales:用图表示附2:外包装毛重、净重、长度表示GROSSWEIGHT:56KGSNETWEIGHT:52KGSMEASUREMENT:42x28x17cm第二节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投保一、由谁投保1.FOB价格条件2.CIF价格条件3.CFR价格条件FOB\CFR\CIF比较价格条件风险手续费用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办理保险租船定舱保费运费FOB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CFR买方买方卖方买方卖方CIF买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二、选择投保险别的依据(一)货物的种类与价值:货物价值较低而又不易受损,例如原木、煤炭等,或价值虽高但不易受损,例如重型机械等,就投保平安险。(二)包装情况:货物的包装是按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办理,即使这样,货物的包装符合了运输要求,但仍无法避免运输途中的损害。(三)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是多式联运。(四)港口情况货物卸离海轮后堆放在码头,等待运到其他地方仓库时,货物被偷窃机会增多,就需要投保“偷窃提货不着险”。(五)信用证的要求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Customs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规定:所有保单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单证一致的原则。1.保单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开立2.出单日期早于货物装船发运日期3.CIF价格加10%;货应与信用证使用的货币一致4.投保险别准确表达5.货物需转船,保单加注“转船”字样。若信用证要求投保战争险,则卖方必须投保此险别,保险费由买方负担。6.货物目的地作为赔付地点。7.除信用证明确注明保险不计免赔率外,银行将接受注明有免赔率的保险单。8.保单送交银行时,为可流通形式,即由保险公司签章并由被保险人背书。二、投保利益的确定---货物尚未进入危险范围之前,进行投保。---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货物装运之前或装运之时,投保人应立刻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我国《海商法》第224条规定:订立合同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保险标的已经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有权取得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知道保险标的已经不可能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收回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三、投保单的填写(1)被保险人名称(2)受益人名称(3)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及标志(4)投保金额(5)装运工具(6)开航日期(7)航程或路程(8)提单或运单号码。(9)保险险别及条件。(10)赔款支付地点(11)投保日期目前,我国约有90%的进口货物是在国内投保。第三节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核保一、业务的选择:在选择业务时,保险人考虑的因素:(1)保险标的保险人对投保标的的危险性质、危险管理的情况在承保时必须进行调查和掌握(2)被保险人的信誉与道德危险调查在承保时应追踪审查被保险人的信誉。同时,也要善于从投保单中发现含有道德危险的投保标的。(3)运输工具对船舶的船级、船龄、船籍、吨位、配备及各方面性能加以查对。载货船舶挂方便旗时,更要审核船东的信誉。(4)航程及航行区域起运港和目的港的装卸设备及管理情况。(5)保险条件:要仔细审查货物与保险条件是否适当。(6)气候条件(8)以往的损失记录二、海上运输风险的控制控制风险采取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向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减少或避免损失发生建立了“保险防灾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对于一些行业带有共性的或有较大影响的防灾防损项目,组织专家、教授和科技人员共同攻关,把保险防灾防损发展到技术服务型层次。(二)限制承保范围,控制风险增长采用限制承保范围的办法对危险进行控制。确定保险限额规定相应的免赔额或免赔率,由被保险人自负一部分责任,促使被保险人自觉防止小额损失的发生。三、海上运输风险的分散(一)承保风险的累积对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使用一种“航程卡”来记载所承保货物的一切详情,以备查看。设立航程卡的作用在于对承保每一危险单位有详细记录,在每一次承保新的保险标的时,可以从有关卡片中立即查出该同一危险单位业已承保责任的总额,并作出适当安排,或者拒绝接受承保金额,或者将超额部分运用再保险的方式分保出去。(二)保险责任的分配公司再保险部提供“限额表”,决定该危险所应援用的限额。保险人承保业务按限额表规定对责任确定以后,除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事先约定变动的事项外,不得再进行更改。四、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的签订(一)具立保险单:1.保险单的文字和字句必须清楚明确。2.保险单条件的拟定要组织严密,用词准确。3.保险凭证和联合凭证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等同于保险单的效力4.预约保险单实质上是一种定期统保协议,每笔保险业务要提交投保通知或起运通知才能确立保险合同关系。(二)批改及批单1.凡是承保规定允许的承保条件和内容,在接到批改申请后,保险人可同意批改。2.申请批改的内容必须在保险标的无任何损失时或被保险人不知标的有损失时才被同意,否则保险人不接受批改。3.批单应记载原保单的内容和对此做的批改,并附贴在原保单上。4.批单无论是保险人签发,还是代理人签发,都具有同等效力。第四节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一、保险金额(一)CIF价格条件下保险金额的计算CIF价格是国际贸易货物价格条件中最常见的一种。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作出了一些规定:1.由卖方负责为买方办理保险2.发生损失由买方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3.卖方投保平安险,保险金额应按CIF价格另加成10%4.如买方需投保战争险,卖方代办,但费用由买方负担5.对于其他附加险,由买卖双方6.以CIF价格条件作为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保险金额=CIF价格X(1十加成率)例如,某出口商品的:CIF价格为500美元,加成10%投保,其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500X(1十10%)=550(美元)(二)CFR价格条件下保险金额的计算1.CFR,即为成本加运费价格条件,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条件。2.卖方租船订舱,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运费3.买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4.保险金额是以CIF价格为基础,CFR价格换算成CIF价格,再加成。CFR价格换算成CIF价格的计算公式是:CFRCIF=1-(1+加成率)×保险费率例如,某商品出口到汉堡,定价为CFR汉堡每公斤1100元,保险费率为0.8%,按加成10%,该批货物的CIF报价?1100CIF==1109.77(元)1-(1+10%)×0.8%如果货物按CFR价格成交,买方要按CIF价格加成10%办理保险,可用下列公式直接从,CFR价格计算出保险金额。CFR保险金额=------------------------------------×(1+加成率)1-(1+加成率)×保险费率按上例,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1100保险金额=-----------------------------×(1+10%)=1220.75(元)1-(1+10%)×0.8%(三)FOB价格条件下保险金额的计算1.卖方自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海轮时起,就全部履行完合同责任2.由买方办理海上运输货物保险3.货物从仓库运到装船码头未装船之前这一期间的损失,卖方应办理保险。4.FOB价格成交的货物,其投保金额也以CIF价格加成计算,因此在计算保险金额时要先将FOB价格换算成CIF价格,换算方法:FOBCIF=1-(1+加成率)×保险费率例: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费保险费一般包括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一)影响海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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