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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1建设项目资金总额的构成§2工程项目资金的筹措§3资本成本(costofcapital)§4融资结构本章内容熟悉工程项目资金总额的构成;熟悉项目资本金融通和项目债务筹资;了解项目融资及其主要模式;掌握不同来源渠道资金的资金成本计算(普通股票的资本成本仅限了解);掌握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本章要求不同类型建设项目主要的资金筹措渠道股票、债券筹资的优缺点项目融资的概念资本成本的概念和计算不同类型建设项目主要的资金筹措渠道资本成本的概念和计算本章重点本章难点§1工程项目资金总额的构成按投资主体不同,划分工程项目: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竞争性项目其中纯公益性项目包括:免费公园、广场等。公益性项目就是对社会公共有益的项目大雁塔北广场兴庆宫此类项目的特点就是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且投资较大。准公益性项目包括:学校、医院等。学校医院公益性项目就是对社会公共有益的项目(续)准公益性项目投资也较大,为维持其正常运作,有收益,但收益微薄。例如:水坝、发电站等基础性项目就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项目。基础性项目,主要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需要政府重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增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对于这类项目,主要应由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通过经济实体进行投资,同时,还应广泛吸收地方、企业参与投资,有时还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竞争性项目就是自主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项目例如:房地产项目等竞争性项目主要是指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一般性建设项目,这类建设项目应以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建设项目资金总额的构成如下:资金总额借入资金自有资金赠款资本溢价资本金(注册资金)资本公积金资金总额资金总额资金总额§2工程项目资金的筹措一、项目资本金(一)资本金1、定义:总投资中必须含一定比例的由出资人实缴的资金。2、形成: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不能高于70%)。3、内容: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资资本金。总投资现金实物无形资产(二)筹资渠道1、财政预算投资举借外债:国家信用的一种形式,即由政府部门出面,代表国家从外国借入款项。税收:改变资金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财政信用:改变使用权,不改变所有权。如公债券、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一、项目资本金(续)2、企业自有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制度有权支配使用的资金。特点资金来源公益金未分配利润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盈余公积金无偿性便捷性优惠性3、利用股票筹集资本金只有取得发行股票资格的上市公司,才可以发行股票。(1)股票的含义:股票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和索取股息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B股东A股东C(2)股票的种类:优先股普通股A级普通股积累优先股非积累优先股参加优先股非参加优先股B级普通股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较普通股有优先权的股份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3)筹集股票的优缺点弹性融资方式,由于股息或不像利息必须按期支付,因而融资风险低。股票属于永久性投资,无到期日。发行股票筹资资金,可降低公司负债比率,提高财务信用,增强融资扩张能力。优点资金成本高,因为股票的投资报酬高于债券的利息收入,投资者才愿意投资,而且股息和红利须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增加发行普通股票,须给新股东投票权和控制权,进而会降低原有股东的控制权。例如:一家公司发行股票100万股,某人有10万股,那么此人就占有10%的控制权,如果这家公司又新增发行股票100万股,而此人没有购买,那么他现在只占有5%的控制权。缺点4、国外直接投资(1)合资经营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而建立的企业。(2)合作经营中外各方的投资一般不折算成出资比例,利润也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利润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都通过签订合同而确定。合作经营企业允许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对外国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股权式契约式(3)合作开发(4)独资经营外资独营是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和经营的企业形式。针对海上石油和其他资源开发5、国外其他投资国外其他投资主要是指“三来一补”来件装配来料加工来样定制补偿贸易二、负债筹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内负债筹资国内发行债券国内融资租赁商业银行国家政策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中的银行,发行货币的银行,是办理政府有关业务的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保本经营,贷款利率低,期限长。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就是以经营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主要经营原则的信用机构。1、银行借款签订贷款合同时,一般会对贷款期、提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做出明确规定:(1)贷款期:贷款合同生效日→最后一笔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清日(2)提款期:贷款合同生效日→合同规定的最后一笔贷款本金提取日(3)宽限期:贷款合同生效日→合同规定的第一笔贷款本金归还日(4)还款期:合同规定的第一笔贷款本金归还日→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日2、发行债券(1)债券的含义债券(Bond)是借款单位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它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固定利息并到期收回本金。(2)按发行主体分类,债券可分为:债券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3)发行债券筹资的优缺点优点支出固定,无论企业盈利多大债券利息是固定的。企业控制权不变,因为债券持有者无权选举董事和参与企业管理。少纳所得税,债券利息在税前支付,如果所得税为33%,实际上政府为企业负担了债券利息的33%。若全部资金收益率大于利息率,该方式可提高股东收益率。缺点债券利息为固定费用。会提高负债比率,增加企业风险降低企业的财务信誉。限制性条件较多,如限制企业在借款期内再向别人借款,限制分发股息等。发行债券有一定的限度,如超过负债比例,借债成本会大幅度提高或无法发行。3、设备租赁(1)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的出租物,价值大,专用性强,租赁期限长、中途不得解约。租赁结束时,出租物可以留购,也可退租。融资性租赁在资金缺乏时,加快技术更新。承租人选择购买出租人出租物出租(2)经营性(或服务性)租赁经营性租赁一般价值小,资产专用性弱,可中途停止,出租期短。经营性租赁结束后,出租物可以退租,也可以续租。3、设备租赁(续)出租人选择购买承租人出租物出租4、借用国外资金国外贷款在国外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利用出口信贷吸收国外存款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三、项目融资1.概念:狭义的概念是指通过项目来融资,即仅以项目的资产、收益作抵押来融资。【例3-1】:某自来水公司现拥有A、B两个自来水厂。为了增建C厂,决定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方案1:贷款用于建设新厂C,而归还贷款的款项来源于A、B、C三个水厂的收益。如果新厂C建设失败,该公司把原来的A、B三个水厂的收益作为偿债的担保。这时,贷款方对公司有完全追索权。方案2和方案3称为项目融资。方案2:借来的钱建C厂,还款的资金仅限于C厂建成后的水费和其他收入。如果新项目失败,贷方只能从清理C厂的资产中收回一部分,除此之外,不能要求自来水公司从别的资金来源,包括A、B两个厂的收入归还贷款,这称为贷方对自来水公司无追索权。方案3: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只要求自来水公司把特定的一部分资产作为贷款担保,这里称贷款方对自来水公司有有限追索权。2.特点至少有项目发起方、项目公司、贷款方三方参与;项目发起方以股东身份组建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为独立法人;以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作为衡量偿债能力大小的依据,即有限追索。3.适用范围资源开发类项目:如石油、天燃气、煤炭、铀等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制造业,如飞机、大型轮船制造等。4.限制程序复杂,参加者众多,合作谈判成本高;政府的控制较严格;增加项目最终用户的负担;例:自来水公司为了融资,付出融资成本,为了自来水公司的收益不受损失,必定会提高自来水的价格,以至于增加自来水用户的负担。项目风险增加融资成本。例如:项目融资的参与者直接主办者:如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局实际投资者:香港地铁贷款银行项目产品购买者/使用者:对电力项目十分重要项目建设承包公司/设备供应商项目融资顾问有关政府机构5.主要模式(1)以“产品支付”为基础的项目融资模式“产品支付(ProductionPayment)”是在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品项目中常使用的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产品支付只是产权的转移,而非产品本身的转移。(2)BOT项目融资方式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政府同私营部门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由项目公司融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协议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协议期满后,这项设施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背景:广东省沙角火力发电厂1984年签署合资协议,1986年完成融资安排并动工兴建,1988年投入使用。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总投资为42亿港币。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案例,也是事实上在中国第一次使用BOT融资概念兴建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结构:采用中外合作经营方式兴建。中方:为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A方)外方:一家在香港注册专门为该项目成立的公司--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B方)合作期10年。深圳沙角B电厂的资金结构包括股本资金、从属性贷款和项目贷款三种形式:股本资金:股本资金/股东从属性贷款(3.0亿港币)3850万美元人民币延期贷款(5334万人民币)1670万美元债务资金:A方的人民币贷款(从属性项目贷款)9240万美元(2.95亿人民币)固定利率日元出口信贷(4.96兆亿日元)26140万美元---日本进出口银行:欧洲日元贷款(105.61亿日元)5560万美元欧洲贷款(5.86亿港币)7500万美元资金总计53960万美元(1)A方的电力购买协议。这是一个具有“提货与付款”性质的协议,规定A方在项目生产期间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从项目中购买一个确定的最低数量的发电量,从而排除了项目的主要市场风险。(2)A方的煤炭供应协议。这是一个具有“供货或付款”性质的合同,规定A方负责按照一个固定的价格提供项目发电所需要的全部煤炭,这个安排实际上排除了项目的能源价格及供应风险以及大部分的生产成本超支风险。(3)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A方的电力购买协议和煤炭供应协议所提供的担保。(4)广东省政府为上述三项安排素出具的支持信;虽然支持信并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但可作为一种意向性担保,在项目融资安排中具有相当的份量。(5)设备供应及工程承包财团所提供的“交钥匙”工程建设合约,以及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所安排的履约担保,构成了项目的完工担保,排除了项目融资贷款银团对项目完工风险的顾虑。(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排的项目保险;项目保险是电站项目融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保险通常包括对出现资产损害、机械设备故障、以及相应发生的损失的保险,在有些情况下也包括对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情况的保险。(3)TOT项目融资方式是东道国把已经投产运营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移交给外资经营,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从外商那里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外资经营期满后,再把原来项目移交回东道国。优点是不易需要融资的项目的经济强度为保证,而是依赖所获特许经营权的项目的一定时期的未来收益。Transfer移交Transfer移交Operate经营(4)ABS项目融资模式ABS是英文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的缩写,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它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
本文标题:第七章工程项目资金筹措与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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