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复杂气象条件是指雷雨、结冰、颠簸、风切变、低能见度等影响飞行安全的恶劣天气。遇有复杂气象条件时,管制员应当了解本管制区内的天气情况和演变趋势,及时通知在本管制区内运行的航空器。•管制员收到本区内飞行的航空器报告有恶劣天气时,应当根据航空器的要求,提供所掌握的气象情报,提供无恶劣天气的机场、航路和高度的信息,开放有关的导航设备,协助其避开恶劣天气、返航或者飞往备降机场。2010年10月空管概论3雷雨活动时的管制措施•有雷雨活动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一)根据天气预报、实况和雷达观测等资料,掌握雷雨的性质、范围、发展趋势等;•(二)掌握航空器位置;•(三)将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雷雨情报,及时通报有关的其他航空器;•(四)了解着陆机场、备降机场和航路的天气情况;•(五)航空器驾驶员决定绕飞雷雨时,要及时提供雷雨情报和绕飞建议,申请绕飞空域,调配其他航空器避让。2010年10月空管概论4结冰时的管制措施•当航路、航线上有结冰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一)根据天气预报和航空器驾驶员的报告了解结冰的高度、范围和强度;•(二)向航空器驾驶员了解航空器结冰情况和脱离结冰区的意图,提供空中交通情报、有关天气情报和建议;•(三)及时开放有关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掌握航空器位置;•(四)调配有关航空器避让。2010年10月空管概论5发生风切变时的管制措施•(一)管制员收到航空器驾驶员关于风切变的报告时,应当将相应信息通报可能会受到影响的航空器,直到证实风切变已经消失。•(二)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风切变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风切变存在的警告;•2.遭遇风切变的高度或者高度范围;•3.遭遇风切变的时间;•4.风切变对航空器的影响,如水平和垂直速度的变化等。•(三)配备自动终端情报服务通播的,应当播发风切变信息。必要时,管制员应当逐个通知航空器。2010年10月空管概论6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当航空器报告处于紧急情况时,管制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采取必要措施核实航空器的识别标志和机型、紧急情况的类型、航空器驾驶员的意图以及航空器的位置和高度;•(二)决定协助航空器处置紧急情况的方式;•(三)向相关管制单位及其它单位寻求协助;2010年10月空管概论7•(四)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所需的情报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机场、最低安全高度、气象情报等信息;•(五)向航空器营运人或者驾驶员了解下列信息:机上人数、剩余燃油量、可能的机载危险物质及其性质;•(六)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2010年10月空管概论8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规定•遇有紧急情况时,管制员应当尽可能避免改变航空器无线电通信频率和二次雷达应答机编码,除非改变航空器无线电通信频率和二次雷达应答机编码有利于保证航空器的安全。对于发动机失效的航空器,管制员应当尽量降低对航空器机动飞行的要求。适当时,应将出现紧急状况的航空器的情况通知有关的航空器。2010年10月空管概论9失去陆空通信联络时的管制措施•当与航空器失去陆空通信联络时,管制员除查明原因外,应当迅速采取如下措施:•(一)通过有关管制单位以及空中其他航空器的通信波道,设法与该航空器建立联络;•(二)使用当地可利用的通信波道连续不断地发出空中交通情报和气象情报;•(三)开放有关导航设备,使用监视设备掌握航空器位置,要求航空器做可观测到的指定的机动飞行或者发送一个可以被确认的指定信号,以判明其是否收到指令,然后采取措施;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0•(四)向有关航空器通报情况,指示相关航空器避让;•(五)向该航路沿线的有关管制单位发送有关陆空通信联络失效的情报。•(六)通知有关机场作好备降准备;•(七)塔台管制单位与进离场航空器不能建立联络时,应当使用辅助联络的符号和信号。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1发生通讯失效时的“净空”规定•管制员应当在失去通信联络的航空器预计到达着陆机场导航台上空前10分钟,将等待空域内该航空器占用的高度层空出,禁止其他航空器穿越。在该航空器预计到达导航台上空的时间后30分钟内,禁止其他航空器在等待空域内下降。失去通信联络的航空器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着陆。按照实际起飞时刻计算的到达时刻,即为航空器优先着陆下降高度的开始时间。•在雷达管制区,如果失去通信联络的航空器为已识别航空器,可以继续使用雷达管制间隔,管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大与未识别航空器的雷达间隔。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2无线电罗盘失效时的管制措施•(一)询问无线电罗盘失效的情况和原因;•(二)利用雷达监视和引导航空器飞行;•(三)航空器在云下按目视飞行规则飞行时,应当指挥其继续保持在云下按目视飞行规则飞行。航空器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时,按照航空器驾驶员的决定,协助该航空器继续飞行或者在就近机场着陆。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航空器驾驶员的要求调配航空器转为云下按目视飞行规则飞行;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3•(四)离场航空器尚未飞出进近管制区时,可建议该航空器返航着陆;•(五)着陆机场的天气为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条件,而该机场又无精密进近雷达或者仪表着陆系统时,管制员应当提供天气较好且灯光、无线电助航设施较完善的备降机场,供航空器驾驶员选择。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4飞行能力受损情况下的管制•航空器飞行能力受损情况是指发动机失效、遭雷击、鸟击、液压系统故障、临界油量状态等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遇有飞行能力受损情况时,管制员应当及时了解航空器的受损程度和驾驶员意图。当飞行能力受损的航空器驾驶员决定着陆时,管制员应当向其提供机场及所需飞行和气象情报信息。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5发动机失效时的管制措施•在起飞过程中,航空器驾驶员报告发动机失效时,管制员应当及时调配其他有关航空器避让,立即通知有关保障单位做好航空器着陆的援救工作。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6•航路飞行中,航空器驾驶员报告部分发动机失效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一)了解航空器驾驶员意图;•(二)提供就近机场的资料和有关的飞行情报;•(三)如果航空器不能保持原指定高度继续飞行,及时调配有关航空器避让;•(四)航空器不能保持最低安全高度,又不能飞往就近机场着陆,航空器驾驶员决定选择场地迫降时,管制员应当记录航空器最后所知位置和时间,尽可能了解迫降情况和地点,并按照搜寻和援救的程序实施工作。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7•发动机部分失效的航空器进近着陆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一)在航空器着陆前,通知有关保障单位做好相应准备;•(二)空出该航空器占用的及其以下的高度,禁止其他航空器和与援救无关的车辆在机动区内活动;•(三)允许航空器在有利的高度飞向着陆机场。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8遭遇雷击时的管制措施•当航空器遭遇雷击,管制员应当了解航空器的飞行状况,及时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可能的帮助。必要时,管制员应当根据天气预报、气象雷达观测或者空中其他航空器报告提醒航空器驾驶员降水区的大致位置。2010年10月空管概论19遭遇鸟击时的管制措施•当航空器遭遇鸟击,管制员应当了解航空器的飞行状况,及时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可能的帮助。必要时,管制员应当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就近机场及所需飞行和气象情报信息。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0出现液压故障时的管制措施•当航空器出现液压故障,管制员应当了解航空器的故障情况和飞行状况,并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指挥其他航空器避让液压故障航空器;•必要时,询问机上有无危险货物及机上人数;•通知着陆机场有关保障单位做好相应准备。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1临界油量状态时的管制措施•根据不同的紧急状况向航空器驾驶员提供就近可用机场及所需飞行和气象情报信息;•允许航空器保持有利高度飞行以节省燃油,并且避免管制原因造成的复飞;•必要时,询问机上有无危险货物和机上人数,通知着陆机场有关保障单位做好相应准备。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2航空器野外着陆时的管制措施•尽可能提醒航空器驾驶员着陆点附近的障碍物;•指示空中其他航空器观察着陆区域,尝试建立通信联系;•记录航空器最后所知位置和时间,尽可能了解迫降情况和地点,并按照搜寻和援救的程序实施工作。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3座舱失压时的管制措施•收到航空器驾驶员报告航空器因增压系统失效紧急下降时,管制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一)根据航空器当时的位置,迅速通知其他航空器避让,并立即通报有关管制单位;•(二)允许航空器在不低于安全高度的情况下,下降到4000米以下高度飞行;•(三)必要时,通报相关交通活动情况;•(四)航空器下降到较低高度层飞行后,了解其续航时间;•(五)按照航空器驾驶员的决定,及时提供航空器继续飞行或者就近机场着陆所需的飞行和气象情报信息。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4航空器迷航时的管制措施•(一)了解航空器的续航能力,根据该航空器发出的所有位置报告,推算出航空器的概略位置并采用一切可用手段确定航空器的位置;•(二)开放有关导航设备,使用雷达搜索,向航空器提供引导,指挥其他航空器避让;•(三)根据航空器所处条件,及时发出如下管制指令:•1.当航空器低空飞行时,指令其上升到有利的高度,便于扩大视野和雷达观测;•2.当航空器在山区飞行时,指令其改向平坦地区飞行;•3.当航空器在国境附近时,指令其改向国境内侧飞行;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5•(四)根据航空器的概略位置,引导航空器飞向导航台或者铁路、湖泊、江河、城市等显著地标后,通知航空器位置。按照航空器驾驶员飞往着陆机场或者就近机场的决定,通知应飞航向和提供飞行情报;•(五)按照需要将关于该航空器的有关资料以及发给该航空器的指令,通知有关的管制单位和飞行管制部门。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6发现不明航空器时的管制措施•(一)设法与该航空器建立双向通信联络;•(二)询问其它管制单位关于该航空器的情况,并请求其设法与该航空器建立双向通信联络;•(三)设法从在该区域内的的其它航空器得到情报;•(四)向区域内其它航空器通报。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7航空器空中失火时的管制措施•(一)了解着火部位和航空器驾驶员所采取的措施;•(二)允许航空器下降到最低安全高度,调配其他航空器避让;•(三)向失火航空器提供各种便利和优先着陆许可,避免其复飞;•(四)必要时,询问机上是否有危险货物、机上人数以及剩余油量;•(五)通知有关保障单位和机场管理机构做好航空器着陆和援救的准备工作;•(六)航空器驾驶员决定飞往就近机场着陆或者选择场地迫降时,管制员应当记录航空器最后所知位置和时间,尽可能了解迫降情况和地点,并按照搜寻和援救的程序实施工作。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8航空器被劫持时的管制措施•(一)尽可能核实和了解航空器被劫持的情况;•(二)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反劫机工作程序实施工作;•(三)考虑航空器驾驶员可能采取的机动飞行措施,迅速调配其他航空器避让;•(四)根据当时的情况,迅速提供就近机场供航空器驾驶员选用;•(五)航空器着陆后,指示航空器驾驶员滑到远离候机楼、停机坪、油库的位置;•(六)在全部飞行过程中,使用雷达监视该航空器的动向。2010年10月空管概论29•管制员应当为被劫持的航空器和其他航空器之间配备大于所在管制区规定的最低间隔标准的间隔。2010年10月空管概论30民用航空器被拦截时的管制措施•(一)在任何可用频率上,包括紧急频率121.5兆赫,与被拦截的民用航空器建立双向通信联络;•(二)按照有关飞行管制部门的要求,将拦截一事通知被拦截的民用航空器;•(三)同有关的与拦截航空器保持有双向通信联络的飞行管制部门建立联络,并向其提供能够得到的关于被拦截民用航空器的情报;•(四)根据需要,在拦截航空器与被拦截的民用航空器之间或在有关飞行管制部门与被拦截的民用航空器之间转达信息;2010年10月空管概论31•(五)与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密切协调,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保障被拦截的民用航空器的安全;•(六)如果该民用航空器是从国际相邻飞行情报区偏航或者迷航误入的,应当通知该飞行情报区的管制单位。2010年10月空管概论32
本文标题:复杂气象条件和特殊情况下的空中交通管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5775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