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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府发[2012]22号中共元山镇委员会元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各部门:为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村发展需要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开创城乡一体化新局面,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试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农村发展为目的,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2—权,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奠定基础。二、目标任务从2012年4月开始,在通木村、长城村、新华村、中岭村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资产在权属上更加清晰、在权能上更加完善、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保障上更加充分,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三、工作重点(一)重点推进农村五项产权制度改革1、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用途不改变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农户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农村集体所有而未利用的土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经营,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农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给予合理补偿,在本轮承包期内不能再获得承包经营权。具体工作由镇农技站负责。2、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3—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基础上,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培育林业生产要素市场,鼓励林地经营权、林木经营权和所有权等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具体工作由镇林业站负责。3、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在确保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以及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出租、转让、抵押和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随之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流转后,必须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各乡镇可采用土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实现耕地面积不减、耕地质量提高、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城乡用地布局更加优化的目标。具体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4、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及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依法建设的农民自建单体房屋、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经批准可自主流转,逐步实现城乡房屋同证同权。通过集中居住置换出的宅基地,视为村(组)集体建设用地。农户自愿放弃的宅基地,给予合理补偿和奖励。具体工作由镇建管站负责。5、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明晰所有权为核心,全面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所有权、使用权以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通过放开建设权、出让所有权、转让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明确受益权,加快建立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4—社会化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体制。加快建立以农村用水协会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用水管理体制。具体工作由镇水管站负责。(二)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1、培育市场主体。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大力发展以农村产权为纽带,以农家乐、水产养殖、金银花种植、蔬菜种植、林木发展为重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确权发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产权流转的主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通过产权流转,从事农业开发,参与农村建设。2、搭建流转平台。积极探索符合产权制度改革实际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在镇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合同公证制度、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农村产权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健康有序开展。3、完善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建立镇、村产权流转服务网络,提供资信评估、资质评审、流转信息、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培育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镇级相关部门要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纠纷调处工作机构,妥善解决好农村产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四、实施步骤—5—(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前):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做到100%到户。邀请县级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做到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掌握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方法步骤以及各类表册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1日—4月20日):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方面的适宜流转面积、涉及农户,四荒地面积;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集体林地面积,涉及多少户数,以及目前相关林地的承包情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方面的集体用地面积;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及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方面,集体、农户已发放的产权证数目,尚未发放产权证的数目;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多少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用水协会组建情况,目前的管理方式等。(三)登记公示阶段(4月21日—4月30日):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然后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相关争议由镇、村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四)审核颁证阶段(5月1日—5月15日):配合县级职能部—6—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五)建档总结阶段(5月16日—5月30日):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中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等工作。社级原始档案形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形成相关资料。试点结束后,由镇党政办公室起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六)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6月,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全镇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镇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谢建华同志任组长,相关党政领导成员为副组长,镇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加强领导。(二)强化协调配合。镇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规范性配套文件,加大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力度;镇广播站要及时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大进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龙头,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围绕建立农村产权顺畅流转机制、现代农业经营制—7—度、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深入开展。(三)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农村社会稳定。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和规范指导力度,严密防范各种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进。附:元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2012年4月日主题词:产权改革实施方案元山镇党政办公室2012年4月日印(共50份)—8—元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为积极稳妥推进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特成立元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谢建华党委书记副组长:邓华容党委副书记、镇长苟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兵瑞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陈德孝党委委员、副镇长杨兴党委委员、副镇长葛永林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吴敏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许富国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何奇纪委副书记王志强财政所长谢秀容纪委委员、民政办主任李景方国土所所长赵一宪建管站站长冉子敏农技站站长贺轩林业站站长罗聪发水利水产水保站长张晓北派出所所长李爱民信用社主任—9—各村(居)联村负责人和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协调工作,由陈德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由党委副书记苟磊同志牵头,陈德孝同志具体负责,5月1日前完成。农村产权融资基础工作:由苟磊、陈德孝、葛永林牵头,赵一宪、李景芳同志协调落实农村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办证等相关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由陈德孝牵头,冉子敏、何大志协助,陈德孝同志具体负责。产权融资担保公司组建:由邓华容、陈德孝、王志强同志具体负责。资产评估公司组建(或聘请):由苟磊、陈德孝牵头,镇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由杨兴牵头,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张晓北同志具体落实。
本文标题:元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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