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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政办发〔2010〕76号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各部门:经研究同意,现将《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2-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确定对全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清理范围(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清理分工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局负责、起草部门协助清理的方式,查找其中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明显不适应、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等问题,分别提出废止、修改或继续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经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政府研究确定废止、修改或继续有效。县直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单位负责清理。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后,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报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现行适用的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县直各部门的清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汇总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分-3-类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后,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三、清理方式(一)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已经被其后发布的文件所替代,应当予以废止;(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要制度可以继续适用,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影响规范性文件实际操作的,应当予以修改;凡是需要修改的,按新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办理。(三)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权限、规定内容合法,程序科学合理,能够体现权责统一、公平效率原则,符合地方实际,需要继续执行的确认有效。凡是漏报、瞒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施行。确认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统一公布。确认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可以适时纳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四、清理步骤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一)2010年7月27日前,进行清理工作安排部署。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作出清理工作安排。(二)2010年8月15日前,梳理查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分别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分别提出废止、修改或者继续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并将清理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和清理后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加盖-4-部门公章报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205室,联系电话:3221240,联系人:吕宜娴、孟庆乐)。(三)2010年9月10日前,研究论证并分类处理。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提出的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同有关方面沟通协调,按照予以废止、进行修改或者继续有效方式,分类提出处理意见,经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定。(四)2010年9月底前,总结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报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清理工作完成后,县政府及其部门分别将清理结果、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没有列入公布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部门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县直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请将各部门确定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7月27日前报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3.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4.县直部门清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表-5-附件1: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鞠艳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杜凤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陈忠文县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刘存宏县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吕宜娴县政府法制局孟庆乐县政府法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局,陈忠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6-附件2: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单位(公章)填报单位:年月日文件名称发文机关发文字号发文时间起草部门制定依据清理建议及理由主要负责人意见填报人联系电话-7-备注:1.制定依据是指规范性文件制定时依据的法律法规;2.清理建议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废止;3.理由是指对照本通知所规定的清理标准提出清理建议的原因。附件3: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文时间清理建议-8-附件4:县直部门清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表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分管领导联络人员-9-主题词:法制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7月22日印发
本文标题: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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