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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外资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从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视角姓名:吴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学指导教师:叶树理20070328外资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从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视角作者:吴艳学位授予单位:东南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彭雁鸿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法律问题研究2007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国与国之间交往日益增多,直接体现就是国际投资的发展,而跨国并购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集中了一大批国内优秀企业,充满了投资机会,从而吸引了国外投资者对我国进行投资。但是要看到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我国外资并购的立法还比较滞后,因此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研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是主要通过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现状、方式,存在的风险及立法之不足进行分析,以期为政策的制定者和企业的经营者提供参考。第一部分是关于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基本问题。首先阐述了外资并购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首先,对外资与并购的含义进行了分析,接着阐述了外资并购的概念。然后,分析了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现状。根据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把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发展分为:探索期、发展期和相对成熟期三个阶段,指出了每个阶段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特点。第二部分是关于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具体方式及意义的分析。首先分析了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具体方式。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具体方式有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方式、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方式和其他方式,直接控制方式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方式直接控股上市公司、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的方式直接控股上市公司、外国投资者通过换股的方式直接控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向外国投资者定向增发B股令其达到控股目的,间接控制方式包括外资通过由其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并购上市公司、外资通过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上市公司,其他方式包括上市公司向外国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模式并购上市公司、外资通过拍卖市场竞买上市公司的股权而达到控股、外资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实现收购目的、外资以融资方式参与管理层收购。然后结合实际分析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意义(包括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积极意义表现在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开拓上市公司吸引外资新途径等方面,消极意义也有一些,如并购过程中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等,但积极意义是第一位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基本原则和风险问题的研究。首先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分析,包括依法并购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维护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原则。然后列举并分析了外资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的风险,包括外资方所遇到的风险和中方所遇到的风险,外资方所遇到的风险主要有政治与体制风险、法律风险、并购成本过高的风险、诉讼风险、营运风险和雇员风险,中方所遇到的风险主要有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资金不到位风险、垄断与被挤出风险。第四部分是关于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不足。首先对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立法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和分析,然后指出了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立法的不足,表现在法律的级别太低、矛盾太多,立法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立法的内容存在真空与漏洞等方面。第五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立法建议。首先以美国、日本、德国外资并购的外资并购立法为例,对他们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分析总结,从而为我国外资并购立法提供了借鉴。然后针对我国外资并购的立法不足,提出了完善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立法建议,建议包括制定一部统一规范内外资并购的《企业并购基本法》、建立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反垄断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方面。2.期刊论文姜志华.刘斯敖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利弊分析-商业研究2003,(21)在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但当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够成熟,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步伐缓慢.最近,国家在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必将推动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进程.然而,在看到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给我国带来的正面影响的同时,还应注意外资并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一些对策.3.学位论文何永武全流通下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研究2007本文以全流通下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主题,深入讨论新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特征、发展趋势,并重点对其正反两方面的效应进行了分析,旨在更深刻的认识外资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充分发挥外资并购这一积极元素,希冀既能保证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开展,促进上市公司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又能在不损害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防止外资并购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本文的研究工作和相应对策旨在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有益参考。围绕这一思路,全文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结合内外环境谈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兴起和发展,从资本市场的变化和具体的外资并购案例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人手,引出了对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相关问题的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同时结合对国内外研究情况的综述,阐释了本文研究路线、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第二部分明确了基本概念,并分析了外资并购的理论基础。通过翻阅主要的权威著作,对并购、外资并购的概念进行了明确比较和界定;通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特征及方式的描述,为后面章节结合全流通的资本市场谈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方式和特征做理论铺垫;对并购动因进行阐述,并对动因理论进行了详尽的理论解释,这些理论流派都构成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事实动因;对全流通的市场进行了初步研究,对股改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的把握则有利于下文对外资并购趋势的分析。第三部分主要在对全流通市场研究的基础上,对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趋势进行了把握。在这部分,将外资并购划分为兴起、限制、规范和快速发展几个阶段;对股权分置时期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特点做出了概括;重点结合新的资本市场条件对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趋势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的效应分析是全文的重点。该部分对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效应分析既运用了一般性的并购理论,又结合最近几年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和数据去说明。通过正面效应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是发展我国经济和证券市场不可抗拒的积极元素,事件研究法更是用数据把外资并购带来的财富效应展示出来;对负效应的分析主要依靠既有案例进行,并通过历史数据对被并购上市公司的财务业绩改善做了统计分析。第五部分在效应分析的基础上将全文进一步推进,提出了发展方向和对策建议。既然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在性质上、总体上是有利的,则应该积极利用,并做好配套服务以推动外资并购;负效应的分析同时说明: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是一柄双刃剑,处理不好将会威胁到产业安全、带来产业垄断,该部分通过深入论证并借鉴西方国家防止外资垄断的做法,对产业安全的问题和反垄断的问题提出了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证券市场和外资并购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两者的研究也是屡见不鲜。但是把两者相结合起来,并在全流通的背景下系统地对外资并购进行研究还较少见。本文基于对全流通市场的研究,对全流通下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把握,提出了一套具有现实意义的操作建议。第二,运用最近几年的数据,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效应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方法更加严谨务实。本文的论证建立在详实的数据基础上,所引用的数据基本上都是截止到2007年上半年的最新统计。对于这些数据的收集,本文做了大量的工作,分别查找了WIND、中国并购交易网、巨潮网等相关数据库及专门网站,来源非常广泛且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第三,本文对于所引用案例的选择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时间性,应该说,本论很大程度上是近年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引出来的,尤其是第五部分从苏泊尔并购案提出了垄断的界定等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是最新的例子。此外,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规范、引导和适度规制的做法也查阅了很多关于两方国家应对外资并购的具体做法。第四,本文结合最近几年的财务数据,通过实证分析与案例分析,证明外资并购并不能在中短期内对目标公司产生显著的效果,对一些学者主张的积极引入外资并购能有效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观点,提出了质疑。4.期刊论文丁建军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反垄断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6,(4)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在带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垄断,从而损害民族工业利益,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当前反垄断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才可以对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进行反垄断规制,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反垄断认定程序、建立反垄断执法机构等.5.学位论文黄斯赫全流通后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市场化监管研究2007自1995年7月“北旅法人股转让”以来,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已经历10余年的发展历程,虽然一度被禁止,但发展速度却是空前的。长期以来,由于上市公司存在着特殊的股权结构(约占总股本2/3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即使是外资并购行为也打上了明显的非市场化烙印: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方式是与政府协议转让,真正通过二级市场进行的并购屈指可数。在股权分置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中国证券市场将实现全流通。随着不同性质的股票能够自由交易,加之市场化的估值标准、交易标准和并购手段的初步形成,使得外资可通过二级市场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并购,而这必然引发外资并购的又一次高潮。必须清楚的看到,上市公司是我国民族产业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外资天生所具有的逐利性、投机性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显现,如任其对上市公司进行并购,必将导致市场垄断,甚至威胁国家经济的安全。2006年3月4日,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表示:“外资并购已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系加以防范。”然而,由于我国政府在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中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同时地方政府、中央各部门行为目标的不一致,使得行政主导下政府强制性制度供给大幅偏离市场主导下内生性制度需求,造成外资并购监管体制呈现出极强的行政性和低效性。这种体系难以适应全流通后,特别是入世逐步开放资本市场过程中,对外资并购监管的新要求,一场变革势在必行。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全流通后的外资并购监管体系作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在目前条件下,应如何改造现有的监管体制,才能达到既能保证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开展,促进上市公司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又能在不损害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防止外资并购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为此,本文提出了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市场化监管设想,重在研究如何使用市场化手段实现监管目标,如何重塑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功能、改造市场生态,旨在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有益参考。围绕这一思路,全文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文章的导论。通过深入剖析“凯雷并购徐工”一案,指出目前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监管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解释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体制性因素。同时结合对国内外研究情况的综述,阐释了本文研究路线、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第二部分首先明确了文中涉及到的几个基本概念,并界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接下来总结了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四个阶段,归纳了全流通后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新趋势;最后通过案例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得出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具有较强负外部性这一结论,并以此为出发点,分析了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监管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主要对现有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监管体系进行了反思。通过对现有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监管体系的深入分析,揭示了现有监管体系极强的行政主导性与运作低效性,已不能满足全流通后的新要求,必须进行变革。同时,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指出行政化向市场化的过渡是我国外资并购监管体系演进的必然趋势,并对市场化监管理念进行了深入阐释。第四章主要通过深入研究发达国
本文标题:外资并购行为的法律规制——从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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