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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页××团支部委员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团支部委员选举办法。一、××团支部委员由××团员青年选举产生。二、会议按照差额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委员x名。提名候选人y名。差额比例a%。三、选举通过采取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由团员一次性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排序,产生支委成员。四、所有在册的正式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都有被选举权。六、选票按实际参加选举的团员(或团员代表)数分发。七、选举人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于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后面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后面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什么也不划。如不赞成,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在其后面的空格内划“○”,只写姓名不划“○”的不计票。如弃权,则不能另选他人。八、选举时,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分发选票、计票工作;唱票人1名。支委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第2页共2页十、投票结束后,由监、计票人当众清点票数并报告主持人。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确定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方可开始计票。十一、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代表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果得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候选人得票相等,超过应选人数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继续在票数不足半数的候选人中选足名额。十二、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计票完毕,由监票人、计票人在报告单上签字,然后由监票人报分公司团委。
本文标题:团支部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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