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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其质显其形HR·人力成本系列三十二人力成本改善与企业雇佣双赢黑匠策语(王)道一以贯之政策是天道民意是天道执行是人道推手是人道和谐是地道分享是地道天道人道地道黑匠策语1)人力资源构建成本:设计、规划和改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所消耗的资源总和。2)人力资源引进成本:从外部获得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要求的人力资源所消耗的资源总和。3)人力资源培训成本:对员工进行培训所消耗的资源总和。4)人力资源评价成本: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要求对所使用的人力资源进行考核和评估所消耗的资源总和。5)人力资源服务成本: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要求对所使用的人力资源提供后勤服务消耗的资源总和。6)人力资源遣散成本: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要求对不合格的人力资源进行遣散所消耗的资源总和。传统与财税的人力成本观3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2)职工福利费。3)社会保费。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即辞退福利。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比如现金股票增值权等。黑匠策语1工资成本2政策成本4服务成本3风险成本优化技术本土化的人力成本观4人力成本是组织运营时对人的选、用、育、留所需的投入及政策规定组织应当承担支出义务的各项费用总和。社会通常探讨的人力成本,则是源于人力资源会计理论,把人做为一项资产看待,从成本投入与价值产出分别计量。黑匠策语5理清政策,理清趋势工会政策用工政策社保政策工资政策财税政策政策主导人力成本您是否了解人力成本助推剂:市场趋势之民意!黑匠策语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司法解释一(2001)14号司法解释二(2006)6号沪高法22条(2009)73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湖南、北京、武汉裁审规定政策促使人力成本必然发生变化(用工·风险)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统一劳动争议裁判尺度法释(2010)12号黑匠策语时效多样性需关注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新说法各地争出裁审规定,司三解释三颁布终止不恰当引发灾难不同情形争议计算标准不同用工政策7政策促使人力成本必然发生变化(用工·风险)黑匠策语★(2009)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44号1、2008年4月10日,被告向原告发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书》,明确告知原告劳动合同于2008年4月16日期满后,不再续签,双方劳动关系终止。2008年4月15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明确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法律规定自即日起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及岗位聘任合同。2、双方签订了期限从2001年4月17日至2002年4月17日止的《行政干部岗位聘用合同》,该聘用合同约定聘请原告为公司市场部经理,并约定原告的年薪为月薪、其它津贴、年奖的总和,且明确原告的年薪不低于20万元。本案中,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被上诉人的具体岗位有岗位聘用合同约定,被上诉人的工资水平有岗位聘用合同具体确定。而双方签订的《行政干部岗位聘用合同》期限虽为一年,在该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有关被上诉人的岗位及年薪在《劳动合同》中仍明确按《行政干部岗位聘用合同》确定,在上诉人无法用证据证明具体指哪份聘用合同的情况下,原审法院认定应适用原《行政干部岗位聘用合同》正确。提前三十天关联案例之“解除还是终止”8黑匠策语★(2009)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44号一、被告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岷雪2003年5月至2008年4月16日期间拖欠的工资差额共计50万元;二、被告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岷雪拖欠工资差额50万元的25%的经济补偿金125,000元;三、被告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岷雪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60,737.25元;解除还是终止9黑匠策语101、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合同的,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3、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4、《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6、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答: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黑匠策语11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答: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该请求不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而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是否适用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结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结之日一年内提出。特殊时效和一般时效剥析黑匠策语12用工年限:不同用人单位、08年9月18日之前、派遣单位诉讼时效:2008年5月1日之前,2008年5月1日开始有效追溯:特殊时效、一般时效实体追索:两年追溯重要证据:营业执照必要条件:主动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用工年限与时效抗辩要点黑匠策语13过去清、现在清、将来清年年清簦约清事事清任何可能有未知风险、争议发生的事情,可通过制度签字、表单签字、通知签字、挂号送达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每年年底在发放年度奖金的同时,对当年度颁布、修订的规章制度,员工工作情况、工资发放、加班休假等情况进行确认。在合同到期续签时、变更劳动合同时、征询续签意见时、员工离职时等客观情况产生重大机会时,签约确认。黑匠策语14事事清:《劳动合同》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帐户起10日内向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年年清: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每年年底在发放年度奖金(绩效考核)的同时,对当年度颁布、修订的规章制度,员工工作情况、工资发放、加班休假等情况进行确认:一、公司2010年度颁布、修订规章如下:,本人均已知晓并理解;二、本人遵守公司纪律,无任何违纪行为,确认与公司无任何争议发生和隐患;三、本人2010年度工资劳动报酬均已领取,无未结清款项,所有假期均已休毕;四、本人收到2010度年终奖金-----。事事清、年年清、签约清黑匠策语15签约清:本合同的签订属续签、变更的,甲乙双方确认在合同签订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或不再追究;确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签订前的相关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本年度之前的带薪年休假等均于结清。续签意向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相关事宜确认:1、原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劳动争议等未了事宜。□否□是,请详细说明2、原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尚未结清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与带薪年休假等。□否□是,请详细说明离职清:备忘录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相关事宜经沟通协商,达成以下备忘。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劳动合同在本备忘签字后解除。2、经员工确认,公司给予员工一次性补偿元(含当月工资)。3、双方确认不存在其他争议。事事清、年年清、签约清黑匠策语16加班工资:有约定从约定双倍工资:按合同工资或基本工资计算恢复工资:按最低工资或合同工资计算,从起诉之日计算经济补偿:按可证明的工资数额作为计算带薪年假:按一般时效处理,如此时仍在职员工仲裁要求08年带薪年假已过时效;社会保险:仲裁按一般时效一年裁决,法院出现一年、两年、不属民事争议、全追溯四种可能性不同情形下的劳动争议计算标准黑匠策语17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江苏)第二十七条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增加社会保险险种、补足缴费基数、变更参保地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江苏)92、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双方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而终止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但该情形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故在此情况下,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但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深圳)9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深圳、广东省)各地裁审规定黑匠策语18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关注: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的即时和累积,赔偿私有化企业未办理社保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产生损失(江苏)第二十七条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增加社会保险险种、补足缴费基数、变更参保地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维权途径分析黑匠策语19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关注:赔偿金新标准,责令限期支付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新标准有前置条件黑匠策语20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关注: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企业未办退休手续留用按劳动关系处理;关注:特殊劳动关系成过去式,需签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虚实劳动、劳务关系的用工风险黑匠策语21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
本文标题:成本改善与企业雇佣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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