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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福建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编制《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日标,制定具体任务、相关项目和政策措施。本《纲要》规划期为2007—202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前言保护文化遗产,维护和促进世界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已成了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共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日益提高,成果不断丰富。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活态性、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加强文化生态的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文化遗产与人们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闽南地处海峡西岸(附录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政区域图》附录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政区域及其地理环境》),宋元时期海外交通贸易发达,刺桐港成为东方第一大港,闽南成为中华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的先发地区,闽南文化在吸收海洋文化的同时,以和平的“海上丝绸之路”,率先将中华文明传播到世界各地;明代,随着闽南人大量渡海迁徙,闽南文化在台湾和东南亚各地繁衍发展;近代,海外侨胞也将不同的文化带回闽南。闽南文化在交流中保持地方文化根本性和完整性的同时,也走向兼容并蓄,其爱家爱乡与民族认同、崇尚传统与吸收创新、安土重迁与海外移民、开拓拼搏与冒险犯难、重名尚义与务实逐利等性格的统一,无不体现闽南文化守成与开放的兼容性品质。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不同历史时期南移的中原文化与古闽越文化、外来文化多次交融、层层积淀而发展起来的,并传播到台湾、东南亚及世界各地(附录三《闽南文化流播图》)。闽南文化遗产从语言、服饰、饮食、建筑到民间习俗、民间艺术、民间工艺等与闽南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无不展现出浓厚的中原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色彩。南音、梨园戏、高甲戏、歌仔戏、木偶戏、木版年画、德化瓷烧制工艺等22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及一大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是其中的代表。它们是闽南文化生态蕴育产生出来的优秀文化遗产,也是闽南文化智慧和精神的结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闽南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精神,至今仍然深深地扎根于闽南地区、国内部分地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地闽南人的生活方式之中。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以不同方式传承闽南文化,保留着闽南方言和生活习俗。闽南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近年来,两岸人民往来更加密切,尤其是以传承闽南文化为意愿的文化交流日益深入,文化认同感不断增强。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两岸经贸联系、直接“三通”、旅游双向对接、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形成更紧密、更直接、更深入、更全面的良好互动局面,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闽南文化生态的保护,对建设福建文化强省,实现闽南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通过闽南文化的生态保护,激活民族文化的生命力,继承优秀的民族精神,吸收有益的外来文化,参与世界文化交流,具有长远的文化建设意义。一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保护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二)基本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三)保护原则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之一。保护区建设坚持以下保护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群众有保护、传承文化的权力。保护区的建设,要密切关注群众的生活需求,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培养人的文化自觉意识,提高人的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持续发展。文化生态保护的目的是保护文化多样性,维护文化生念平衡;保护优质的文化基因,为文化持续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生态系统是开放和吸收的,地方文化要与各民族、各地方和外来文化开展交流,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民族风格和时代精神兼容的地方文化。3、尊重文化发展规律,保护文化遗产及其生态环境。采取项目与传承人、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与全面、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整体性保护策略,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化生态系统是文化与价值观念、经济形式、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科学技术、自然环境等构成的相互作用的完整体系,具有动态性、·开放性、整体性的特点。要将文化遗产置于生态系统中来保护,调节、处理好文化遗产与环境的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加强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不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采取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财政投人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等多种保护方式。5、群众是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主体。五千年的中华文化绵绵瓜瓞、生生不息,历代民众发挥着延续和再生的决定性作用。充分依靠群众的自发力量,提高群众文化保护的自觉性,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工作。6、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护区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开展区域合作,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文化遗产保护要纳入相关属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之中,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四)保护目标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是:通过保护区的建设和试点的试验,到2010年,初步建立—套确实可行的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一批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设施,改善文化遗产的保护环境,濒危和重要的文化遗产以及一批传承人得到有效的保护,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较为完整的基础设施,文化生念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文化遗产和传承人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到2020年,实现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相当部分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文化遗产和传承人在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中得到完整的保护和传承,保护文化遗产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优秀文化遗产的精神和智慧融入现代生活。二保护范围、对象泉州、漳州、厦门三个设区市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遗产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环境。(附录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文化遗产分布图》)(二)保护对象坚持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切实做好传承人、文化遗产和生恋环境的保护。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和传承人继续做好非物质(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2008年内基本完成普查工作。有效保护好目前已普查认定的非物质遗产(附录五《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附录六《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主要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今后陆续普查认定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对目前仅存活于个别地区或个别家庭、个人,为不可再生的、或面临人亡艺绝濒危状态的项目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对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能集中反映原生态的民间文化特色的项目进行重点保护;对目前已采取措施抢救、状态较为稳定的项目,进行挟持性保护。对已经消亡的文化遗产项目,深入调查发掘,进行抢救性的记录、研究。贯彻落实国家保护传承人的相关条例,制定省级、市级传承人标准;认定、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制定传承制度、机制;开展师徒传承、团体传承等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培养出一批传承人;建立传承人经济资助制鹿建立项目活动赞助制鹿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维护传承人的权益。2、整体保护文化遗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结合起来保护,要特别注重遗产所在地的自然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要融入生活,进行活态性的传承保护;做到文化遗产与人们生活、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如民间信仰、饮食、人生礼俗、祭典仪式、庙会等)与其相关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古民居、文物等相结合保护,使之成为充满活力的文化空间;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如民间知识、医药卫生、百年老字号等)、传统手工艺技能(如美术、绘画、雕塑、髹漆等)在生活中得到保护,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仑表演艺术(如音乐、曲艺、戏曲、舞蹈、杂技、武术、游戏等)与民俗等各种活动结合起来,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一部分。3、优化文化生态环境在保护区内试行灵活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培育一个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鼓励社会传习、宣传、研究闽南文化,积极参与闽南文化保护,促进保护区建设,营造一个尊重传统文化的社会环境。保护传承人,培养传承人,给传承人以一定的经济资助和相应的荣誉;设立专项资金,修复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支持赞助重大的传统民俗活动、出外交流活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交流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提倡青少年讲闽南话,开展闽南方言的民歌童谣等的吟诵、演讲比赛等,形成有利于闽南文化保护的语言环境。复苏民俗活动,营造节日气氛,使文化遗产在民俗环境中得到原生态的真实保护。设立闽南文化学科,乡土文化课程进大、中、小学校,形成传统文化传习、研究的教育环境。举办各种文化活动,请进来,走出去;简化赴台、出国的文化交流手续,形成更为活泼开放的交流环境。三保护方法1、恢复原生态的民俗活动民俗活动是保护文化遗产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民俗是文化的根,是民族文化的基础。节日民俗、庙会民俗、人生礼仪民俗、集市贸易民俗、集体生产民俗等具有自发性、群体性特征。加强民俗生态的保护,充分发挥重要节庆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作用,由民众自发或组织盛大节庆活动,让传统戏曲、曲艺、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杂技与竞技、传统饮食等在浓厚的节日氛围中得到原生念的保护。2、建立文化传承机制(l)进行普及性教育。继续完善乡土教材编写,在学校进行普及型教育。在幼儿园推行闽南童谣和游艺教学;小学开设方言、传统艺术、传统技艺课程;初高中开设闽南民俗、乡土文化等文化课。开办中等或高等的工艺、艺术、技术职业学校,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就读。(2)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高校与地方联合培养研究人才,设立闽南文化学科,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培养一批保护遗产的管理人员。(3)各级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加大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力度,想方设法采集、收藏、整理、展示闽南文化的艺术品、文献手稿、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饰、器具等可移动文化遗产,以展示、传播方式教育群众认识本土文化。(4)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文化遗产和保护区建设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3、推
本文标题: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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