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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设计方案讨论稿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二〇〇八年七月1目录1、项目建设背景.........................................................................................22、目标和任务.............................................................................................33、系统建设原则.........................................................................................34、系统建设总体设计................................................................................54.1系统数据库设计.............................................................................54.2系统总体结构设计.........................................................................54.3系统主要功能描述........................................................................64.3.1基本功能..............................................................................64.3.2规划辅助编制子系统..........................................................64.3.3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85、建议.......................................................................................................1221、项目建设背景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策的重要举措。浙江省自2005年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检测规定〉及〈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10号)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05]44号)要求,开展了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由于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受经济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进度放缓,使得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近年来的建设速度也变缓。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县(市)数量少,覆盖面低;已建系统存在功能单一、图形与指标不联动、工作流复杂、系统开发性和可扩展性差等问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明确规定:“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同步进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成果要作为规划编制成果一并上报。各地要把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省厅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规3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因此有必要在原有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系统建设步伐,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应用,切实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2、目标和任务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核心,在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库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具体特点,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土地利用规划辅助编制、规划成果实施管理、辅助支持日常办公自动化及提供辅助决策等为基本目标,建立集GIS和计算机技术为一体的功能全面、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的专业化信息系统,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的日常管理。系统以土地规划管理为核心,兼顾年度用地计划管理等工作,实现业务数据和图件的集成管理,以此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为土地利用规划的动态实施和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主要任务包括(1)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实现对土地利用规划数据的科学组织和有效管理,使系统具备数据存储、查询、更新、制图、汇总等功能,实现业务数据的动态管理;(2)服务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3)实现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数据共享,应用系统模型,为解决土地利用规划问题提供信息服务或决策支持方案。3、系统建设原则4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要本着“总体设计、长远考虑、面对应用、近期见效”的指导思想进行开发和建设。(1)一致性原则。在系统建设过程中,以最新技术规程为基础,力求标准化和统一化,阶段实施与整体规划相一致。(2)实用性原则。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符合操作简单、界面友好等要求,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针对性,易于土地管理工作人员掌握。(3)先进性原则。土地利用规划系统的建设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和方法,使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建设能符合技术发展的趋势。(4)模块化原则。采用软件工程开发中结构化和模型化相结合的方法,各子系统模块间既相互联系,具有土地信息系统的整体连贯性,又可根据需要对各个子系统进行任意组装和卸载,以满足不同管理者的需要。(5)安全性原则。由于规划系统业务数据涉及不同权限的职能部门,为防止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数据丢失、非法修改、添加等情况,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抵抗病毒侵害,必须为系统建立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系统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6)兼容性原则。系统数据应具有可交换性,采用标准的空间数据交换格式和标准化的系统通讯协议,能够实现与不同的GIS及各类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共享。(7)可扩充性原则。在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过程中,应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能够方便地将新的应用模块纳入本系5统中,容易开发与其它软硬件系统相容的接口,在系统容量上具有较好的可扩充性等。4、系统建设总体设计4.1系统数据库设计数据库平台建议采用ORACLE、SQLServer等大型关系数据库。数据库根据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的主要特征,分为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规划信息、注记及其他信息等三个子库;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信息根据时间又分为规划基期层(包括规划地类层和标准农田层)、规划期末层(包含用途分区层和规划用途层)、规划期层(包括规划局部修改变更层和项目执行层),具体内容及属性表结构参见《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待定)。4.2系统总体结构设计系统基础GIS组件建议选用目前国内外主流GIS软件,以保证系统功能的便捷性和稳定性。按照功能,系统可分为规划辅助编制子系统和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系统整体结构如图1所示。图1系统总体结构Oracle/SQLServer空间数据库规划辅助编制子系统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空间数据库引擎客户端服务器属性数据库64.3系统主要功能描述4.3.1基本功能(1)地图投影和坐标转换:我国常用地图投影方式之间的转换、换带计算、坐标系转换等。(2)数据交换:对于常见的数据交换格式如E00、VCT、DXF、SHP等可以导入和导出,要求基本信息不能缺少、遗漏和发生任何错误。(3)系统维护:包括用户权限设置;出图参数设置、自定义报表模板设置(系统须提供自定义报表模板和可视化数据源,支持用户自己订制报表);数据字典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日志管理等。(4)查询统计:包括图形属性双向查询、历史回溯查询、自定义条件查询、指标项目图形联动查询、面积查询等。4.3.2规划辅助编制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利用计算机来辅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方案的编制和土地规划选址方案的比较。主要包括图形编辑、土地规划项目选址方案的比较、成果输出等。该子系统要求对图形编辑提供快捷、方便、实用的工具,能够使操作者方便、准确的进行规划布局和修改。(1)图形编辑A)具备方便的合并图斑、合并权属单位、分割、分区挖孔、属性继承等功能。具备输入坐标或导入文本坐标串进行分区和捕捉节点、线、图斑等图形编辑通用功能。具备按照给定面积(或耕地面积)7自动微调图斑边界的功能。B)实现对规划用途地块按照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的顺序自动编号,保证编号唯一,并可以根据自动编号结果适当进行手动调节。C)实现图形与指标联动。D)支持用户自定义添加或删除土地用途分区类型。(2)规划项目选址方案的比较A)支持项目选址范围导入(TXT坐标串和DXF等空间数据)和用户划定项目范围两种方式。B)辅助项目选址功能,包括缓冲区分析、根据耕地面积微调图斑边界等功能。C)输出规划方案局部图和项目所占规划基期地类、规划指标统计表。D)保存项目选址图形和成果图件、报表。(3)成果输入与输出A)成果输入:乡镇1:1万规划成果和县级1:5万规划成果的矢量信息和数值信息的入库;支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导入,实现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和规划系统间数据的合理衔接。B)出表:支持规划信息查询、统计和标准汇总功能。支持用户自定义表格输出和划定范围输出统计表。报表可输出到EXCEL。C)出图: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现状图、总体规划图、专项规划图和用户划定范围出图等成果图件。编制图件的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8D)支持磁盘和网络传输两种以上的数据上传方式。(4)辅助工具:提供数据检查、自动拓扑处理、属性结构维护等功能。4.3.3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年度计划管理、规划局部调整管理、项目审核管理、规划指标库管理、规划成果管理等内容。该子系统要实现双向管理,即系统既能按上报项目要求提供方案、指标、图件等材料,又能在项目通过批准后在系统中更新规划库及相关库内容。(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A)县级年度计划指标库管理:指标录入和调整(包括指标追加、调剂)。年度计划指标库主要包括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指标三方面的信息。目前具体包括计划指标(其中农用地面积、耕地面积)、折抵指标(其中农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复垦指标、盘活指标等,支持用户自定义添加或删除指标类型。B)年度计划指标使用核算管理:分预执行和正式执行两阶段减去(增加)每一宗农转用项目使用的年度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补充耕地指标),形成现时分阶段剩余指标。C)年度计划指标查询统计:支持自动生成行政区划计划使用台帐,可以按照时间(如年报、季报、自定义时间)、范围(如行政区、用途分区、自定义范围)、项目类型等查询统计计划指标使用情况、9农转用项目和补充耕地项目的执行情况(包括项目占用指标情况、项目批文号、项目报批材料扫描件等),并支持指标、项目、图形三者联动。(2)规划调整、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和修改,包括对规划指标、用地布局等的调整。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工作中有关上报材料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74号)。该功能要求既能应用系统工具进行局部调整,输出相关图件表格,同时也支持将外部局部调整成果数据导入系统。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有:A)根据不同类型编制不同的局部调整方案,包括图件和表格。B)支持txt坐标串文件、D
本文标题: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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