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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电器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二)附录一转变检验监管模式电器产品目录(一)小家电产品序号编码商品名称指定实验室184145110功率≤125瓦的吊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1、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产品检测实验室284145120。10计算机用轴流换气扇2、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384145120。90其他功率≤125瓦的换气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3、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484145130功率≤129W具有旋转导风轮的风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4、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实验室584145191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台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5、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684145192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落地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6、顺德电气安全实验室784145193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壁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7、厦门电子电器检验实验室884145199。10计算机用轴流风扇8、沈阳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984145199。90功率≤125瓦其他未列名风机,风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1084212110家用型水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1184213910家用型气体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1284221100家用型洗碟机1384248910家用液体喷射散布或喷雾机械器具1485091000真空吸尘器1585092000地板打蜡机1685093000厨房废物处理器1785094000食品研磨机,搅拌器及果,菜榨汁器1885098000其他家用电动器具1985101000电动剃须刀2085102000电动毛发推剪2185103000电动脱毛器2285161000电热水器,储存式热水器等2385162100电气储存式散热器2485162990其他电气空间加热器2585163100电吹风机2685163200其他电热理发器具2785163300电热干手器2885164000电熨斗2985165000微波炉3085166010电磁炉3185166030电饭锅3285166040电钞锅3385166090其他电热炉3485167100电咖啡壶或茶壶3585167200电热烤面包器3685167900未列名电热器具3790191010按摩器具(二)其他电器产品序号编码商品名称指定实验室3884501110干衣量≤10kg全自动波轮式洗衣机1、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产品检测实验室2、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3、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收录音机除外)4、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实验室5、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6、顺德电气安全实验室(收录音机除外)7、厦门电子电器检验实验室(洗衣机除外)8、沈阳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3984501120干衣量≤10kg全自动滚筒式洗衣机4084501190其他干衣量≤10kg的全自动洗衣机4184501200装有离心甩干机的非全自动洗衣机(干衣量≤10kg)4284501900干衣量≤10kg的其他洗衣机4385199300其他盒式磁带放声机(袖珍盒式磁带放声机除外)4485203300其他盒式磁带录音机(不论是否装有声音重放装置)4585203990其他磁带录音机(盒式磁带录音机除外)4685273100其他收录(放)音组合机(包括兼可接收无线电话,电报的设备)4794051000枝形吊灯(包括天花板或墙壁上的照明装置,但露天或街道上的除外)4894052000电气台灯、床头灯、落地灯4994053000圣诞树用的成套灯具5085366900电压≤1000伏的插头及插座(用于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线路)1、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产品检测实验室2、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附录二出口电器产品生产企业登记表管理编号:企业名称中文:英文: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联系人:电话:传真:出口产品规格出口国别、地区年出口量年出口额US$总计获得国内外认证情况企业现有安全检测设备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措施检验检疫机构审查意见填表说明:当产品出口情况写不下时,该页填总数,另附页填具体数字。本登记表填制时间:年月日附录三型式试验抽样单元划分原则一.小家电产品型式抽样原则1.确定产品大类出口小家电产品一般可分为三类:电动器具、电热器具及电动和电热组合器具。在抽样之前,先将产品分属归类。2.确定产品系列产品的大类确定后,在大类中确定系列,然后在系列中确定抽样的规格和基本号。在一个大类中(如:电动器具类),产品可以按一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电器结构或相同电压的规格产品组成一个系列,但在该系列中会有各个不同输入功率的产品规格,或功能不同的产品规格。如果一个系列中有四个及四个以下规格的产品,则至少抽取一个基本型号/规格的样品。如果一个系中有五个及五个以上规格的产品,则至少抽取两个以上的基本型号/规格的样品。电压不相同的产品规格应分别抽样。如:220V与110V。220-240V电压的产品可为一个系列,100-130V电压的产品可为一个系列。比如:电熨斗属于电热器具类,但该产品中有蒸汽式和干式两种不同的结构,因此可以分为两个系列。一个系列有300、500、750、1000和1500W五个规格,为此型式试验样品可以确定为两个规格。从最有可能产生不安全因素判定出发,可确定1500W和750W两个规格作为试验样品。3.抽取样品每个基本型号/规格应抽取三台样品。二、洗衣机按以下原则划分单元(一)波轮式1、套缸(1)加热水(2)冷水(3)烘干(4)不带烘干2、双缸3、单缸(二)滚筒式1、上开盖(1)加热水(2)冷水(3)烘干(4)不带烘干2、前置式(1)加热水(2)冷水(3)烘干(4)不带烘干(三)搅拌式(1)加热水(2)冷水(3)烘干(4)不带烘干(四)其它(1)住宅区、洗衣房用(2)组合式(3)嵌装式容量相同的为同一单元。三、插头插座的单元划分原则1、防水、防触电等级相同2、结构、使用、安装方式相同3、软线连接方式相同4、端子类型相同5、相同电压、电流等级组成一个系列,选取系列中最恶劣的作为试验样品。以上任意一项不同,不能划分为同一单元。四、收录音机的单元划分原则1、电压频率等级相同为一单元。2、按功率等级划分:15W以下的为一单元;15—80W每相差10W为一单元;80W以上每相差30W为一单元。3、结构相同的为一单元。4、遥控的和非遥控的为不同单元。五、灯具的单元划分原则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产品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1)在产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电器结构或相同电压的规格组成的系列中选择最大输入功率的产品作为试验样品;(2)使用相同光源;(3)使用同类的关键元器件;(4)防触电保护类别、外壳防护等级和安装方式相同;(5)同一生产厂生产;(6)相同的安装面材料;(7)相同的控制装置。2、以上任意一项不同,不能划分为同一单元。附录四产品型式试验送检联系单管理编号:送达检测实验室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抽样型号规格封样日期生产单位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送检检验检疫机构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备注附录五整机技术资料清单日期:__________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序号资料名称报送备注1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2工作原理图、电路图3电路印制板图、部件配置图4整机安全认证证书、报告5产品安全标准6产品技术标准7安全件技术资料清单(附表三)8安全件认证证书9合同、技术协议1011生产企业人员:_____________检验检疫机构人员:__________附录六安全件技术资料清单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产品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元器件技术清单序号安全件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制造厂/商标认证情况备注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同一安全件可申报选用不同制造厂的元器件,送检样品所安装的应在备注栏注明。1、通用安全件:开关、插头、电源线、电动机、印刷线路板、程序控制器、接线端子、变压器、电容器、继电器、热断路器、熔断器、热熔断体等2、家电产品安全件:电磁阀、温控器、限温器、发热元件等3、灯具产品安全件:电子镇流器、电感镇流器、灯头、灯座、调光器等4、收录音机安全件:光电耦合器等材料技术清单序号部件名称材料制造厂温度特性认证情况备注外壳印刷线路板绕组绝缘其他绝缘材料注:未注明的关键安全件由制造厂自行填写。生产企业人员:_____________检验检疫机构人员:___________附录七抽样/封样/送样清单企业名称:日期:__________1.整机样品数量: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台)备注2.安全件数量:序号元件名称数量(只/每种)备注熔断器10热熔断体10铭牌3开关3电容器3电动机3电子线路板3程序控制器3电磁阀3温控器3限温器3热断路器3定时器3发热元件3变压器3光电耦合器3光源3镇流器3注:按产品实际情况对上述元器件进行封样。生产企业人员:检验检疫机构人员:附录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电器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编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规格:抽样机构:生产厂名:生产厂址:商标:试验依据:附加情况:报告编号:结论:上述产品经型式试验合格,予以确认。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日期:签发人:盖章:附录九产品型式试验不符合通知单编号:样机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名试验依据不符合项签发人:盖章:日期:备注:1.申请人重新送样/资料时,本通知随样品一起返回到:2.送样/资料地址:电话:传真:附录十出口电器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工厂检验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给出了型式试验合格后的电器产品在出口抽批检验中所要遵循的基本程序。1、与本作业指导书配套使用的作业记录为《出口电器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工厂检验原始记录》(该原始记录由各局自行制定,但关键项目不可缺少,并报总局备案)。2、对每一检验批,认真核查产品名称及其规格型号是否与型式试验确认书或型式试验报告所涵盖的一致。3、对确定实施抽样检验的,抽样数量按GB2828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1确定。4、按型式试验报告有关产品描述及产品照片,核查产品主要部件及其结构,如防触电保护,外部电源线及其连接,内部布线,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一致。并且重点核查型式试验中曾出现的不合格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改进。5、按型式试验报告所列关键元器件,核查产品所用关键元器件(规格型号、制造商、所用材料及其认证情况)是否发生更改。6、按产品安全标准要求,进行附表所列基本安全项目检测。7、结果判断:不允许出现基本安全项目检测不合格。如果发现电气参数、产品结构、关键安全件、所用材料或其它更改将不利于产品的安全时,应立即封样送型式试验实验室,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安全测试,同时,该批产品按型式试验合格前的要求实施常规检验。
本文标题:出口电器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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