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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莘塍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单位)委托乙方(经评审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对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合同”即由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将由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2.“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使用单位。3.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4.:验收“系指甲方对乙方所供物资的食品质量安全、数量、单价、服务、索证等进行确认。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第三条采购单位基本情况采购单位基本情况:瑞安市莘塍第一中学坐落位置:莘塍街道农场村第四条交办、约定事项(一)物资采购的主要内容中标项(√)标项主要内容(√)标项一1.粮食、2.食用油类(√)标项二1.调味品、2.豆制品类、3.冷鲜肉类、4.冷鲜禽类、5.冷冻食品类、6.蔬菜类、7.水产品类(鲜活农产品)、8禽蛋类、9.干货类、10.其它农副产品类注:标项一粮类指大米、面粉、杂粮等主食列入标项二“其它农副产品类”中。(二)乙方向甲方供货时间必须在每天上午6:30—7:00之间。具体时间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满足。(三)采购单位交办、约定的其它事项,具体内容如下:1.甲方采购的食材必须由乙方公司发出;2.甲方所有食材(早、中、晚三餐)均由乙方配送;3.临时增加食材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由乙方负责配送;4.乙方提供食材重量已甲方秤为准,确保质量;5.乙方配送食材必须按时送到;6.乙方配送食材若迟到30分钟,将赔偿食材价格的10%;第五条合同期限自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合同期满,乙方如应甲方的要求延续提供1个月以内的服务,优惠率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第六条所有物资的产地(生产产家)、品牌、规格等食品质量安全要求以甲方确定的为准。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物资及服务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第七条定价机制(一)标项一甲方确认的基准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不超过瑞安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的最近市场价;2.不超过甲方调查确认的周边两家及以上超市的市场价。3.乙方提供食材的基准价均为含税价。(二)标项二甲方确认的基准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低于瑞安市望江菜市场公布的零售价10%;22.甲方调查确认的周边两家及以上农贸市场的市场零售价低10%。3.乙方提供食材的基准价均为含税价。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向甲方进行结算并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通过转账付清款项。3.乙方提供食材的基准价均为含税价。第九条产品、服务及质量要求(一)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标准:1.大米必须符合标准GB1354-2009.粮食卫生符合标准GB2715-2005,粮食销售包装符合GB∕T17109-2008,产品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盒容器运送大米,运输过程要防止雨淋和被污染。产品在常温下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3个月。2.面粉必须符合标准GB1355-86,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3.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大豆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4.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应当使用保温措施确保豆制品的保鲜,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5.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定型包装的必须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冷鲜肉等必须符合鲜(冻)蓄肉卫生标准GB2707-2005.运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6.冷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7.蔬菜、水产品、禽蛋等鲜活农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二)各类食品质量要求: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示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2.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两证齐全,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3.蔬菜瓜果: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4.冷冻类、蛋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5.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食品、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2.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3.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4.能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定价机制及使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使用单位管理。5.供应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扥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的。3(8)超过保质期限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6.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包括:(1)服务的应急措施及其他特殊服务。(2)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等。(3)响应使用单位提出的补货、退货、换货要求。第十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产品、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如检查不合格,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配送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配送时间和配送地点。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人(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5.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6.甲方在烹制菜品中若缺少有个别食材,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7.乙方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执行,响应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向甲方供货。8.乙方遵守甲方的定价机制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并且认可学校的验收制度和验收结果。9.乙方无条件遵守报名时签订的企业报名承诺书中所有承诺。第十一条禁止事项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索取消费或钱物等。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对甲方进行滋扰性的行为。第十二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学校开展服务工作。3.甲方在一年合同期满后对乙方的供货、服务等如实评价。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合同要求凭乙方所在单位的财务统一发票,以支票(汇票)的形式,按每月一结的财务结算周期内支付货款;(2)甲方在乙方商品配送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3)甲方有权对配送物品进行索证,并对配送物品进行检测。(4)甲方若乙方配送的物品存在问题,应第一时间查明原因,与乙方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报瑞安市教育局备案。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有效证件,合同期内发生资质证件材料更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并将变更材料送达甲方单位;(2)乙方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按质配送物品至学校要求送达的地方,所供物品必须取得QS认证或有效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3)乙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4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乙方要建立供货服务回访制度,定期征询甲方对物品配送的意见和建议;(5)乙方送货车辆及专职人员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进入甲方所在学校内,严格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规,责任自负;(6)乙方在物品配送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检测报告。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甲方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8)甲方在使用乙方物品的过程中,若发生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与甲方有关人员分析原因,积极处理,并且由乙方负责有关赔偿责任。第十五条乙方的人员配置1.乙方单位项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2.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人员变动须向甲方备案。3.乙方项目总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第十六条争议处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瑞安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瑞安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七条乙方文件中承诺的服务应急措施及其他特殊服务管理方案条款(详细内容见标书)第十八条乙方文件中承诺的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条款(详细内容见标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联系人(签字):或授权联系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日期:2018年8月29日签约地点:瑞安市莘塍第一中学
本文标题: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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