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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机密★1年特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文件成地铁建〔2013〕107号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建设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为加强轨行区管辖范围内的施工计划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使轨行区施工安全、稳定、有序的开展,现将《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成地铁建〔2012〕99号)作废。特此通知。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2013年10月8日—2—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轨行区内的施工由于涉及的专业较多,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影响较大,施工工期较紧,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空间,使轨行区内的施工作业有序、稳定、安全的开展,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成地铁建〔2012〕70号)、《成都地铁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办法》(成地铁建〔2013〕16号)和《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成地铁建〔2012〕5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轨行区施工计划调度管理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成都地铁工程自行招标并进行建设管理的项目。(二)所有进入轨行区(包括车辆段、停车场)或影响轨行区的施工作业,作业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第二章轨行区施工调度管理第三条调度机构的组成—3—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由建设分公司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负责、轨行区计划实施小组具体执行。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机构构架如图1所示。图1轨行区计划调度管理机构图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由建设分公司领导、计划调控部、设备与装饰部、工程部、安全质量部成员组成。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计划调控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轨行区计划实施小组由轨道标段调度、供电标段建设分公司领导计划调控部设备装饰部工程部安全质量部轨道标段调度供电标段调度接触网、环网标段调度—4—调度和接触网、环网标段调度组成。第四条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轨行区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轨行区施工的相关事务,负责各项与轨行区施工计划、作业、行车相关工作的策划、审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轨行区计划调度协调会议,安排相关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建设分公司的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第五条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工作,定期召开轨行区计划调度协调会议,监督和检查轨行区调度小组、各实施组的计划落实情况,以及轨行区施工作业、行车安全及施工进展情况。第六条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成员职责(一)服从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及副组长的指挥,传达上级施工信息。(二)负责组织轨行区施工前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三)负责审批、编制、下达轨行区施工周计划、临时计划,并督促轨行区施工工作安全、有序、稳定、可控的开展。(四)负责组织召开轨行区计划调度协调会,协调解决轨行区施工计划、施工安排矛盾及冲突,并拟会议纪要。(五)负责对计划实施调度小组的管理,规范调度工作流程,督促调度对施工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实施情况。(六)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轨行区内施工作业进度以及施工人员进场情况。—5—(七)负责规范各施工单位轨行区的进场施工流程及作业安全。(八)负责组织施工安全检查、规范施工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对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做出处理。(九)负责对轨行区内突发事件的信息通报,对施工作业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经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组长同意后执行。第七条轨道标段调度轨道标段调度由轨道承包商根据自身情况设置,需成立调度室,轨道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或常务副经理担任调度室主任,成员有施工行车调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定人数)、计划统计分析调度,且成立轨行区安全巡查小组,并将人员名单报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审批。轨道标段调度的职责:(一)服从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的指挥。(二)严格执行建设分公司下发的《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成都地铁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办法》和《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及本管理细则的规定。(三)根据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完善、严格、周密、安全、可靠的调度管理办法。(四)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标段内轨行区施工作业人员进—6—场情况、施工作业进度、施工作业安全等工作。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建设分公司相关安全规定的情况时,有权终止该施工作业,并上报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五)根据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下发的轨行区施工周计划,在周计划具体实施的前一天向施工单位下发《轨行区作业票》(见附表四)。(六)负责本标段内的施工批点、销点指挥及施工行车组织安排,及时传达各项调度命令,并根据调度命令开具行车路票,做好施工登记、调度命令登记工作,做好各项行车相关台帐。(七)负责本标段施工轨道车的管理工作,与临近区段调度协调好跨区段的行车组织工作。(八)负责本标段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信息。(九)负责每天18:00前上报当日轨行区施工情况统计(统计表见附表五),并分析未兑现原因,在备注栏注明。(十)负责本单位在轨行区施工计划的上报及定期的施工形象进度的上报。第八条供电标段调度由供电系统施工单位人员组成,要求必须设立供电调度室,专业技术工程师担任调度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调度人员,其人员名单报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审批。供电标段调度职责:(一)服从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的指挥。—7—(二)严格执行建设分公司下发的《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成都地铁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办法》和《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及本管理细则的规定。(三)负责实施供电系统施工作业和应急处理情况下的运行方式的调整,进行运行方式的管理。(四)对管辖范围内供电设备实行倒闸操作,确保施工作业安全。(五)直接指挥供电系统设备的运行、施工、故障处理和事故抢修,按施工计划批准供电设备上的作业,批准管辖范围内各种设备的倒闸操作,正确下达倒闸和作业命令,指挥事故处理,详细填写事故情况记录。第九条接触网、环网标段调度由接触网、环网施工承包商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一)服从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的指挥。(二)负责接触网隔离开关的操作和状态确认,隔离开关操作听从供电标段调度指挥。(三)根据停送电要求,保证环网的正常运行。第三章轨行区施工计划管理第十条施工分类(一)施工项目按类型不同分为:计划内施工、临时施工。计划内施工:是指已在审批下达的周计划以内的施工。—8—临时施工:周计划以外的、且急需完成的,以临时计划方式下达的施工。(二)施工项目按地点不同分为: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影响轨行区的施工。进入轨行区的施工:指在轨行区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影响轨行区的施工:施工中人员及机具、材料可能侵入轨行区管辖范围影响行车的施工,例如车站屏蔽门施工。第十一条轨行区施工计划申报(一)所有设施、设备、人员进入轨行区的施工或有可能侵入轨行区的施工均应纳入轨行区施工范畴,均必须提报施工计划。轨行区施工计划以周计划为主,临时施工计划为辅。(二)施工作业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每周二中午12:00前报送下周的计划申请表(见附表三),由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统一汇总,将各单位报送的计划进行安排、调整并发放。原则上超期报送的不再列入周计划。(三)施工单位申报的计划必须经监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四)施工作业内容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功能及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的,须在办理施工申报时特别注明,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设施恢复到施工前的状态或将变动情况书面提交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五)施工作业计划申报的作业时间应包含施工作业前的准备时间、配合挂/拆接地线和作业结束后出清轨行区的时间。—9—(六)施工计划申报注明工程车、轻型车辆、梯车及发电机的使用情况,计划申报每个作业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施工小平车、梯车、发电机注明数量。(七)轨行区环网供电后,需要变电所设备、环网电缆停电的施工,由施工单位提出计划申请,注明作业内容、地点及停电区域和影响范围,以及配合挂接地线需求。变电所内停电施工,计划申报供电标段调度审核、批准、实施;轨行区施工作业需环网停电的,以临时计划方式申报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审核、批准。(八)轨行区施工周计划以外的临时施工作业和环网送电后的需停电的施工作业以临时施工计划方式,至少提前一天申报(临时施工计划申请表见附表二)。第十二条轨行区施工计划审批(一)所有申报的作业计划经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汇总后,于每周三上午9:30召开轨行区施工协调会,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计划工作量进行核查,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收到的符合要求的所有申请进行协调安排和批复,拟定次周的周计划《轨行区施工、行车通告》,并下发作业单位。(二)周计划《轨行区施工、行车通告》内的施工为计划内施工。(三)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批准临时施工计划,并及时将临时施工,通知相关轨道标段调度及相关作业—10—单位。(四)轨行区停电临时施工计划经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审批后,下发至轨道标段调度、供电标段调度、接触网、环网标段调度及相关作业单位。轨道标段调度、供电标段调度、接触网、环网标段根据下达的施工计划按相关作业流程配合作业。第十三条轨行区施工计划实施(一)施工单位应安排专职调度联络员负责施工计划的申报、施工请销点及轨行区施工管理协调联系工作,专职调度联络员名单上报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二)调度联络员施工当天根据已批准的《轨行区作业票》向轨道标段调度请点,轨道标段调度根据轨行区计划调度小组下达的施工计划及实际情况进行批点,施工登记本上应注明施工的具体地点、工程车的走行路径、是否需要环网停电、以及停电的具体区段、施工时间、结束时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三)调度联络员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已批点,现场施工负责人记录并复诵,并确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四)轨行区施工必须在规定施工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经全面检查并确认施工人员已出清轨行区,各种施工器具、工具及物料已不影响行车,并达到车辆运行条件,撤除防护信号后施工负责人向调度联络员报告,由调度联络员向轨道标段调度办理销点手续后,轨道标段调度确认施工区域线路、人员、机具均出清后准许销点,并开通区间。—11—(五)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时施工时,应在施工计划结束时间前60分钟由调度联络员提出申请,并说清原因及“延时”后的作业完毕时间,经轨道标段调度同意后方可延时施工,原则上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六)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用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则必须经过设备所属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恢复正常、调试完好,并通过设备所属单位的确认。(七)施工作业的请点与销点手续,原则上由调度联络员在所属轨道标段调度室办理,请销点流程图见附件4。(八)多方配合作业的施工,由牵头单位的调度联络员负责统一办理施工请销点手续。(九)各施工作业单位在确认施工周计划无误后必须无条件服从轨道标段调度的安排。(十)轨行区施工需环网电缆停电的作业,施工作业当天,施工作业单位凭《轨行区作业票》向轨道标段调度请点,轨道标段调度确认具备停电条件后填写《停电通知单》并传真至供电标段调度,供电标段调度确认与计划相符后,安排组织停电,并配合挂地线(维护接地),并填写《停电通知单》传至轨道标段调度,同时根据计划向施工单位发布停电施工作业令。轨道标段调度确认已停电、挂地线后,根据轨行区施工计划进行准点。(十一)施工作业单位必须按计划准时请点,对没有开具《轨行区作业票》的施工作业,调度不得对其准点,对未停电、配合挂—12—地线的施工作业不得对其准点。(十二)对轨行区停电施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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