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的目标责任书(修订版)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有效履行《》(合同名称),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就项目经理的责权利及责任目标等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目标责任书。1.项目经理的聘任1.1公司对(项目名称)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委派(部门)(姓名)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合同、项目交验、决算等施工过程全面负责。1.2授权期限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之日止。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工程地点:。2.3工程项目总造价元。3.责任目标3.1利润目标:公司的净利润达到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2成本目标:工程总成本元。(1.成本组成明细见附表。2.工程总成本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拖延、业主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和因故停工所造成的成本增加。若发生以上情况,公司将就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3.3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项目竣工一次验收合格,没有质量事故的发生。3.4进度目标:满足业主进度要求。3.5安全目标:工程开工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2安全评价合格。4.双方的责、权4.1公司责任与权力4.1.1公司的责任1按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工程款项。2协助项目部做好对外协调工作。4.1.2公司的权力1项目经理超越代理权限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或出现明显不能完成本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迹象时,公司可随时解聘项目经理。2公司对项目建设全过程有监督检查的权力,对项目部提供的物质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监督采购的权力。4.2项目经理责任与权限4.2.1项目经理的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2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本“目标责任书”,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全过程负责。3服从并协助公司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4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5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台账、进场材料台账、用工台账、资金使用台账并收集好相关票据、合格证等。6归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接受审计。7负责工程款项的回收和催收工作。38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解体和善后工作4.2.2项目经理的权限1组建项目经理部并主持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优先聘用公司内部成员,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若须外聘人员,按公司流程办理。2确定施工机具的使用。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由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优先使用公司内部的机械设备。3确定劳务班组。监督本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若发生民工上访或聚众闹事事件,应全权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决定项目经理部的计酬方式、分配方法及分配数额。5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对项目使用的大宗物资提前向公司提出计划并接受公司审查,对零散物资、设备的采购和租赁做出决策。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7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及时解决各种突发事件。8有权拒绝影响项目管理决策和实施《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以外的指令。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限。5.分配及奖罚5.1分配5.1.1项目除完成公司规定的利润指标外,超额完成的利润部分按比一定比例返给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支配,具体返还比例由总经理办公会或以上级别的会议决定,但最低不低于超额利润部分的30%(40%、50%)45.2.奖励项目经理按本责任书的要求完成责任目标后,公司按下列原则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励,奖金由项目经理支配:5.2.1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给予的奖励公司全部返给项目经理。5.2.2如果工程施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而获得省市、国家有关奖励的,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5.2.3项目经理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工程款的,公司将视情况对项目经理给予奖励。5.3.处罚5.3.1违反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项目经理责任。5.3.2由于项目经理管理不善,造成工程项目亏损的,项目经理须承担相应损失。5.3.3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接受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没及时整改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项目经理部5000-20000元/次的处罚。5.3.4因项目经理原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上访或聚众闹事的,公司可视情节严重性,对项目经理部处以5000-20000元/次的罚款。5.3.5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经理部5000-20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罚项目经理部5000-20000元;由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公司将视事故大小,对项目经理部处5000-20000元罚款。发生火灾、坍塌、外架及大型机械设备倒塌等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若发生安全、火灾、质量等事故,项目经理必须按事故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否则视情节严重性处相应的罚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3.6在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等组织的检查中,检查结果必须为合格,5若检查不合格或主管部门发出停工通知的,公司可视情况给予项目部5000-20000元/次的处罚。5.3.7因项目经理原因,工程进度目标没有完成,受到业主单位处罚的,公司将对项目经理给予相应处罚。5.3.8因项目经理造成的影响企业声誉、资质年检、工程投标、质量认证、年度先进评选的,公司视情节严重性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5.3.9工程项目不得转包。若发现项目经理私自对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5.3.10非客观原因,项目经理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回收工程款的,公司将视情况对项目经理给予处罚。6.风险范围和承担方式6.1.公司承担下列风险:6.1.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终止所造成的损失。6.1.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拖期,工程投资方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和因故停工所造成的工程拖期损失。6.1.3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的风险。6.2.项目经理应承担下列风险:6.2.1没有完成本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而受到的处罚。6.2.2公司受到政府、建设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处罚的损失。6.2.3工程决算后亏损的补偿。6.2.4法律、法规规定项目经理应当承担的风险。7.争议解决方式7.1本责任书未确定事项,或本责任书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与公司有争议时,应协商解决。8.项目部解体与目标责任书终止68.1工程全面竣工,经建设单位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完毕,工程资料完结归档后,项目部予以解体。8.2工程款全部回收、工程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成,责任书规定内容履行完毕,各项奖惩兑现后本责任书予以终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的目标责任书(修订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6285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