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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x〕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x〕4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x〕6号)文件精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向更高水平跨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结合x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x年启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到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消除大班额,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学校与社会资源合作更加紧密,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美好生活需要与现实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得到根本性改善。三、工作任务(一)加强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全区空间布局、人口分布特点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实施好《x区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布局调整专项规划(x—2030年)》、《x区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发展两年攻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x—x年)》和《x区易地扶贫搬迁学生安置方案》3个规划方案,加大资源统筹配置力度,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县域内均衡配置,切实满足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二)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现新建(改扩建)学校校舍、专用(功能)教室、体育运动场馆、教育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教育经费等“六达标”。到2022年底,全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6所,其中:小学20所、初中6所,逐步实现“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条件均衡化和教育优质化”目标。(三)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利用“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到2022年,全区新建改扩建6所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其中新建或改扩建初中2所、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寄宿制小学4所。在加大经费投入的同时,根据寄宿生数量按比例适时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生活老师及工勤人员,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四)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全面消除大班额。大力实施《x区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发展两年攻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x—x年)》,到2023年,全区小学、初中在校生人数均不超过2000人,全面消除大班额,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主城区规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7所,小学增设学位约6750个,初中增设学位约2100个。同时,对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行政干预。一是加强经费制约。对不存在超大班额学校按学生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对存在大班额学校按每班45人的标准拨付,超出部分不予拨付。二是深化学区制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科学预测入学人数,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全程监控入学过程。三是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五)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改善教师福利待遇。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采取挂职交流、定期支教、区域内流动、城乡一体化管理等方式,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合理流动,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对农村学校在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继续实施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招聘制度,吸引优秀教师任教。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用”改革,强化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统筹管理。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利用全科教师培养、特岗教师招聘等计划加快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师短缺和新建学校教师补充问题。完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选办法,让优秀教师在普通学校留得住、有发展,到2022年,使每所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以上区级以上骨干教师。面向全体教师,完善分岗、分类、分层的终身学习和发展体系,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校本研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对农村教师的工资、职称等实行倾斜政策,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六)加大义务教育学校设备配置力度。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x〕6号)要求,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配置必要的功能用房及体育运动场地,购置必要的教学设备、生活设备和运动设备。到2022年底,全区中小学教学设备配置全部达到标准。(七)加快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从x年启动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计划”和教育现代化竞赛活动为抓手,加快实现全区教育现代化。到2022年,实现教育理念现代化、教育体系现代化、教育内容现代化、教育手段现代化、教师队伍现代化和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综合发展体系。(八)加大推动优质教育集群发展力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深化集团化办学、城乡一体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结对联动等改革工作,以强带弱、以城带乡,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扩大和延伸优质教育资源。(九)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需要与现实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到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十)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完善民办教育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行教育用地行政划拨,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在中心城区规划民办教育学校建设用地,依法引进资金实力雄厚、社会声誉良好的机构投资建设寄宿制民办中小学。建立义务教育购买民办学位办法,化解公办学位不足矛盾。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整顿清理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质量、办学效率等方面不足的民办学校,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10月—x年3月)各乡镇(街道)、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教育部优质均衡评估指标,采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签字担责的方式,逐块逐项深入全面地展开自查,要求校校到,间间查,件件点,形成“有标准、明实情、知缺口”的书面自查报告。重点自查学校基础设施、硬件设备、班额规模、教师配置、学校管理等方面内容。(二)启动宣传阶段(x年4月-x年12月)1.制定推进优质均衡工作行动方案。各乡镇(街道)、学校制定推进工作行动方案,安排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推进筹备工作。细化各涉教职能部门职责,明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任务。2.召开启动工作会。区、乡镇(街道)政府分层召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启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3.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期刊、标语、会议等,宣传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1月-2021年12月)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学校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资源配置、教育质量、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学校规范管理、教师队伍配置、素质教育、差异程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倒排工期,扎实整改落实,确保达到评估验收的标准。(四)督导迎检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1.2022年1-4月全面完成督导评估材料,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核。2.2022年5月—10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复核结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整改,进一步收集、整理、补充和完善档案资料、表册资料、数据统计、汇报材料,做好迎接省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3.2022年11-2022年12月,完善迎评工作资料归档。4.2023年1月-4月,完成全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题片脚本的编写、摄制工作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题成果展。制作展板、宣传手册,做好迎接省级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5.2023年5月-2023年10月,接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复核督导评估。6.2023年11月-12月,接受教育部对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四、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x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及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实行区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把创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建立创建工作考评制度,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目标考评。各乡镇(街道)政府、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政府行为,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公室,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实施。(二)统筹推进,各司其责。建立健全“以区为主、部门联动、各司其责”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机制。加强全区统筹,坚持规划和政策引导,重点加大对财力相对薄弱乡镇的支持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项目审批、资金投入、职称评定、表彰奖励、人才流动、教师编制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形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统筹本乡镇(街道)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完善督导、考核、评估机制,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考核乡镇(街道)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三)加大投入,确保发展。充分发挥区财政投入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优先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项目建设,不断优化投入结构,向教育重大改革项目、最急需领域和最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科研、学校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四)强化监管,确保建设用地。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与居住区住宅建设方案同步报批。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区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区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项目未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配套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的,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五)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大力宣传教育惠民政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和政策措
本文标题:全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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