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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审计一、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工程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施工项目招投标项目设计征地拆迁投资估算误差±30%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投资估算误差±10%合同价竣工验收结算价竣工决算建设过程各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对投资的影响程度10%100%95%75%35%决策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准备项目进展时间施工二、工程项目审计(一)项目前期手续审计1、一般审计:对审批程序进行审计,查看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批复、施工图及预算批复、项目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土地批件、开工报告批复等手续是否齐全,应缴前期费用是否全部缴齐,相关管理部门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有多收现象。审计重点:(1)审批程序的完整性(2)报批文件的真实性(3)审批文件的合规性作用:防止“三边”工程或“多边”工程。(一)项目前期手续审计2、深入审计(1)对项目立项的审计重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各种依据是否充分有关部门的审批是否合理法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2)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审计重点:选址依据是否真实、可靠、有效。是否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法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计委1991年8月)(一)项目前期手续审计(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计重点: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审计重点:各项数据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夸大其词着急上马项目的问题市场调查数据是关键(5)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的审计重点: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是否合理、全面。主要是该建设用地的现状地形图(用地红线);城市规划道路红线位置、路宽及规划要求等。规划要点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净空控制、绿地、排水、人防、防洪、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6)初步设计的审计重点:是否有越权审批现象。(一)项目前期手续审计(7)施工图审查的审计重点:审批部门是否按规定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签字、盖章。施工图预算超过批准的概算投资的,应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法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8)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审批的审计(二)项目征地拆迁审计项目征地拆迁往往在工程支出中占较大比例,且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该项审计十分重要。分为两项内容: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种类包括:旱田、水田、菜田、鱼塘、林地、苗圃、药材种植地、林蛙养殖地、荒地、农用道路、宅基地、房前屋后的园田地等。1、征用集体土地的审计(公路工程)⑴审查土地批件、征用林地批件、拆迁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实施评估、测绘、拆迁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参与实施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关工作执业资格。是否缴纳有关税费: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管理费菜田建设基金、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防洪基金等费用,向地税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⑵征地的范围是否与设计征地范围、测绘范围相符。通过比照图纸,确定各类地是否严格按图征用,有无超征地用于其他建设现象,重大损失浪费。审查拆迁,应通过镇、村、户的一一核对,重点审计被拆迁住户的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包括户籍、户名、在册人口、核定人口、原住地址、房屋性质、住房间数、建筑面积、产证、产权人(租赁人)、土地面积、土地性质、林苗数量、评估价格等;补偿标准及相关费用是否公平、合规。重点审计实际拆迁面积、范围、土地类别是否和设计一致,如有变化,重点审查是否严格履行了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履行了调整预算或概算的手续,其中林地征用还应重点审查森林植被恢复费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是否缴入国库。(二)项目征地拆迁审计⑶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是否经专业部门进行测算,测算是否准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是否超过土地法规定的30倍上限。⑷审查各类田地的补偿标准是否合法,实际操作中是否严格按此标准进行补偿。⑸审查临时征地补偿是否高套了永久征地标准。⑹审计相关乡(镇)、农经站及村委会,重点审查是否截留被征地拆迁村民的补偿金,同时审查村委会集体应得补偿金的去向。⑺审查线路迁移签订的电力、通讯等协议。重点审计该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公正,线路、线杆迁移费用预算是否合理。拆迁物残值归属问题应重点审查。⑻是否存在突击栽种、突击建造问题、突击办房证问题。⑼房屋及大额补偿(工厂)是否履行评估程序,评估是否合理。(二)项目征地拆迁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8】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49#)《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00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物权法》《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03】)《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吉林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市政府令【2006】171号)《军事设施保护法》《文物保护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有关《政府会议纪要》(二)项目征地拆迁审计2、城市房屋拆迁城市中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适用与上述第一条,本条是针对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土地以划拨、挂牌出让两种方式取得。审计重点: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经过合理程序,是否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否取得。是否严格按照拆迁调查、规划原状图的户数进行拆迁,实际拆迁户与规划原状图、房屋产权证是否一一对应,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把房证上的名字在规划图上一一上图标注。防止拆迁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是否严格在规划图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有无多拆房屋准备自用的现象。(二)项目征地拆迁审计房屋拆迁是否履行了评估手续。评估是否合理。安置分为两种:货币安置、实物安置两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完整、公平、合理。协议应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过渡期补偿费金额等。补偿金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到位,补偿金管理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有无挪用现象。对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认定及补偿情况。对搬迁补助费(租赁房屋)、安置补助费(过渡期补助费)、搬迁奖励费、房屋拆除工程结算应重点关注。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吉林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三)项目招投标审计招投标的过程:公告——资格预审——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推荐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投标审计的重要意义:促进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最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审计重点内容:1、工程招投标情况是否有应招标的项目而未实施招标是否有应公开招标的项目而实际采用了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第21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第3号)2、招标的合法性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前应履行审批手续,重点是资金到位情况。招标人是否具备招标资格。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三)项目招投标审计3、招标信息的发布方式是否通过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审计公告是否完备。邀请招标要注意一下被邀请的数量是否大于三个。法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4号)《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政策【2000】868号)4、资格预审招标人是否有倾向性地选择投标申请人。围标招标人是否附加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标人依法自定的《资格预审评审细则》(三)项目招投标审计5、投标、开标重点是时间、方式与公告与和法规的规定是否相符。6、评标、推荐中标人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7、招标代理机构(中介)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符合规定。法规:各类工程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2001】1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2003】2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5】27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3】29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建筑工程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89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部【1993】78号)《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2000】79号)(三)项目招投标审计公路工程类:《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1】6号)《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交公路发【2001】582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57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7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03】70号)《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00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5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自定的《评标细则》(四)项目施工管理审计项目经过前三步骤,现进入了施工阶段,主要涉及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审计重点内容:1、建设项目管理体制。重点审查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项目监理制的执行情况。审阅主要合同,检查合同条款是否依法合规。审查监理日记,检查监理履行职责情况。审查建设单位管理机构的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2、审查履约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上缴以及履约保证金是否被挪用。3、计算监理费总额,审查监理费是否超过规定的额度。(四)项目施工管理审计4、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检查项目合同签订、工程量计量、价款结算、款项支付各个主要环节必要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情况如何。涉及工程投资额度变动的决策有无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重大决策是否经过规定程序集体会商决定并有必要记录。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等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四)项目施工管理审计5、审查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及转包工程现象。可以由浅入深地采用四种方法进行:审查合同及投标书对分包是否有约定;核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三者应保持一致;到现场进行突然抽查,核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一致,必要时可以到施工单位核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社保关系;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帐目,核对收到工程款的施工单位与招投标文件是否一致;通过去银行查帐,核对施工单位接收工程款帐户的资金流向,可以查出施工单位是否再分包。6、结合财务审计,审查项目是否存在巧立名目乱发进度奖、质量奖现象。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审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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