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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员工休假、请假应以书面形式说明请假理由、天数等,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假期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向主管提出并与同事交接有关需要代理的工作,其中探亲假、婚假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请假,产假等需要事后补充证明材料。10.5.6若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情时,可委托同事或直接给主管打电话说明情况,事后补办手续。10.5.7批假权限:一天(含)以下的假期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单抄送人力资源部以便考勤;一天以上、五个工作日(含)内的假期由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连续请假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由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送公司分管领导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假期由总经理核准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人员无权批假。10.5.8未经批准的休假均按旷工计算,旷工两个小时起计半天,每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之和的20%。10.5.9员工续假需按照上述要求重新办理请假手续。10.5.10如不预先通知而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10.6上班纪律10.6.1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地在岗位说明书及有关职责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得推楼、推卸责任。10.6.2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执行上级指令。对上级主管的指令动机有重大疑问的,按照先执行、后报告的原则向上级主管报告。10.6.3遇有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的情形,需立即向公司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10.6.4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聊天、炒股、打电子游戏等。10.6.5员工工作日早餐、中餐及倒班、加班员工的晚餐禁止饮酒,以免影响工作或造成危险。销售人员从事宴请客户的情形除外。10.6.6员工开会、拜访客户、听取领导指示必须带笔记本记录,以确保信息得到完整的保存,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落实、答复。10.6.7未经授权,员工不得超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职责范围行使权力,不得擅自签署和向外发送超越职权的任何文件、信函、传真,不得代表公司出席会议、谈判、签约、招标投标。10.6.8未经岗前培训或者未取得国家强制要求的上岗证书的员工,未经特殊许可不得上岗,主管人员对此负有监督责任。10.6.9公司有权经过与员工事先沟通,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的绩效评价结果等,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工作地点。10.7会议纪律10.7.1出席公司、部门召集的会议,员工应当提前2分钟到达会场。遇有地方政府领导、重要外宾或客户出席的重要会议应当按通知要求提前到场,没有通知要求的提前5分钟到场。10.7.2开会期间应当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得频繁外出接听电话或发短信,遇有上述重要会议请勿接听手机、发短信。10.8工作场所管理与纪律10.8.1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姓名牌。10.8.2员工上班期间应当体现良好的个人素质,不允许在工作场所发生打架、骂人、不文明用语等不文明的行为;不允许在工作岗位、办公场所吃零食、喝酒、赌博及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10.8.3自觉维护办公秩序,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喧哗,私人通信工具应调低音量。10.8.4员工有义务保持办公场所的清洁和办公设备的外观整洁,禁止随便张贴广告,所有需在公共场所张贴的材料必须经行政部门的事先批准。10.8.5未经许可不得翻阅和挪用其他同事桌面上的文件和物品,不得开启其他同事的办公桌和文件柜。10.8.6使用会议室时请通过行政部门预订或者在会议室预订表中预订,如取消预订请及时变更。会议室使用完毕后请清理干净。10.9工作用具与信息系统10.9.1公司分配给员工的计算机、车辆、电话、办公用品等工作用具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工作需要,不应用于其他用途。10.9.2工作用具、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门实行统一采购,各部门由专人负责领用和发放。员工应爱护工作用具,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非正式文件使用废纸背面打印;尽量使用自然风而非空调进行通风;对计算机等贵重物品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损坏,应予以赔偿。10.9.3公司使用统一的个人计算机品牌、型号,以及标准办公软件系统,实施集中采购,请勿将私人计算机接入公司网络。10.9.4因工作需要使用计算机的员工原则上均独立使用计算机,员工入职后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信息技术部门统一调配计算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或借用他人计算机,以免损坏机器或泄露公司机密。10.9.5员工人职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申请步骤,申请信息系统使用账户,当员工调职或离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信息技术部门立即更改或取消其系统访问权限。10.9.6公司采用集中的企业网络架构、病毒防范体系,请勿擅自卸载预装防毒程序,不得从网络上下载可疑程序。10.9.7公司因特网用户不得利用因特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法信息、传播谣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名誉。10.9.8员工每天至少应浏览一次公司信息平台,关注有关文件。10.9.9为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请在文件服务器上存放数据的用户在本机上留用相应的备份。相反,在本机上操作的工作文件应在文件服务器上备份,以免遗失。10.9.10使用办公电话应注意节约,不得拨打信息台,因私频繁通话影响工作及超出定额,将受到处罚并由员工自费缴纳超额部分。10.9.11公司车辆为工作所需,禁止未经许可的因私使用行为;单程超过500公里路程并适宜乘坐其他工具更节约成本的应当改乘其他交通工具。10.10工作信息与对外宣传10.10.1员工应当恪守诚信原则,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真实、及时、准确的工作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工作信息。10.10.2正式的工作信息需通过书面或者公司内部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重要而紧急的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确认收到。10.10.3跨部门沟通的工作邮件应当抄送双方的上级主管,通常是双方的部门经理。10.10.4每天上班后第一件事情是处理上日未处理的邮件,确保及时获得有关工作信息,处理有关工作。10.10.5员工每天至少应浏览一次公司信息平台,关注有关公司发文。10.10.6做错工作应当立即向直接主管报告,以便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0.10.7员工不得在公司内散布谣言、传闻。10.10.8未经总经理授权或者行政部门批准,请勿接受外界、新闻媒体有关公司任何内容的采访或为之提供与公司相关的信息。10.10.9员工对外发表文章、谈话未经授权不得涉及公司的任何信息。10.11客户、供应商关系与避免利害冲突10.11.1任何员工应当深刻理解客户的重要性,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赢得客户的尊重。对待内部客户参照执行下列要求。10.11.2员工在与客户的交流中,请勿炫耀本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以示优于客户的商业或其他优势地位。10.11.3员工须谨慎处理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与客户和供应商保持适当的距离,与客户和其他利益关联者之间的交往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并符合一般道德准则和商业惯例。其他利益关联者包括竞争对手、有关政府机构及其附属公司等。10.11.4在办公室接待客户要起立、微笑、招呼、让座,不可发生客户长时间站立而员工坐着的情形。10.11.5对于客户的建议、投诉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10.11.6接到客户电话的员工不得致使内部工作流程外部化,致使客户重复拨打其他部门电话。应当礼貌地问候客户、转接有关部门或记录客户电话并承诺将其提交有关部门给客户主动回复。10.11.7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未经主管批准,不得宴请客户,不得接受供应商宴请。10.11.8任何员工不得接受利益相关者超过价值人民币200元的礼品,禁止收受、隐瞒或截留各种名义的现金或非现金的回扣、手续费、介绍费、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回绝,必须如实上报部门经理,如数上缴人力资源部。10.11.9未经批准,请勿与配偶、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业务活动。10.11.10员工亲属进人利益相关单位工作的,请在第一时间通报公司。10.11.11未经批准,请勿私自拥有利益相关者的股份(通过公开市场购买的股票除外)或担任其董事、监事。10.11.12未经报告,请勿将本人或亲属的房产等资产出售、租赁给公司或利益相关者。10.11.13未经批准,员工本人或家人请勿接受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的旅游招待等,包括由利益相关者提供的出国资助。10.11.14请勿因个人目的向利益相关者借款、借物,或以各种名义占用利益相关者的款物。10.12员工关系10.12.1公司提倡简单、单纯的员工关系。员工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谢绝影响工作的人际交往。10.12.2评价员工工作业绩和表现是主管人员的权利,员工无权私下评论同事的工作表现,更不得议论同事的个人、家庭问题。10.12.3下属不得宴请上级或请上级参加娱乐活动,婚丧嫁娶的情形除外。10.12.4员工不允许参加赌博,以免与公司价值观要求发生冲突;同事之间请勿进行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关系。10.12.5员工之间不允许在公司有吵架行为。公司不介人员工之间的个人纷争且不允许个人纷争对工作造成影响。10.12.6请勿以任何形式对同事进行性骚扰。10.12.7严禁任何私下协议代班的行为发生。10.13保密纪律10.13.1员工不得利用公司商业秘密或同事的个人秘密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10.13.2商业秘密: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或者仅限内部使用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管理与业务程序、经营决策、客户名单与信息、规划计划、谈判底限、诉讼案件、财务信息、薪酬福利信息、工艺流程、产品配方、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与数据、生产信息、商品采购与销售内部报价,及相关的原始记录、函电、会议内容等。10.13.3个人秘密:员工个人信息、绩效评价结果、薪酬福利信息均为公司机密和员工个人秘密。10.13.4知识产权:公司所有的关于专利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准备或已经申请专利、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的有关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等为理所当然的商业秘密。10.13.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表、传播、泄露上述秘密。凡涉及上述秘密的文件(包括电子格式文档资料),都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作废后不可随意丢弃,应按规定上缴、销毁或删除。10.13.6员工不得携带涉及公司专有技术秘密的计算机、书面文件及记录本离开公司。10.13.7员工不得使用自己的移动存储设备拷贝公司文件及有关信息。10.13.8各级各类档案都应妥善封存、严格管理,严禁私自拆封,作废后应统一销毁。10.13.9所有用户对自己的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应妥善保管,密码必须定期更新,不得向他人透露。因保管不善致使他人盗用密码所进行的操作,由密码所有人承担完全责任。10.13.10非涉密人员需要接触保密内容时,部门内人员必须报本部门经理批准,跨部门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10.13.11公司外的各界人士来公司,需要到生产、研发区参观的,须事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由安排接待活动的部门指定专人全程陪同。参观过程中不得携带摄影、摄像设备,不得摄影、录像。10.13.12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知识产权依法属于公司所有。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10.13.13员工无论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后两年内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10.13.14涉及公司专有技术秘密的人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公司将对此依法予以补偿并对违反本款规定的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10.13.15员工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其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10.14人事纪律10.14.1人员推荐:员工推荐公司急需的各种人才应当诚实说明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并只能推荐给人力资源部门以便统一进行考察,请勿直接推荐给公司领导、用人部门
本文标题: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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