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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可能对未来社会发展提供指导的一种创新理论圆理论题记:揭示认识的奥秘,展现真理的本相内容提要:非圆即缺,圆满意味着没有缺损。世界上最美的图形是圆形。世间所有的真理就组成了这样一种圆形。借助于这种圆形,我们可以了解真理的存在形态和内在关系。任何一个真理都不过是真理之圆上的一个点;任何一套理论,都不过是真理之圆上的一条线。我们包容一切真理,同时又怀疑任何一个真理的、一套理论的唯一正确性。对于真理,我们既要有包容精神,又要有批判精神;既要指出其片面性的倾向,又要有意识地为其找到合适的位置,镶嵌在璀灿的真理之圆上。值得我们信仰的是,不是某种理论,而是全部理论构成的真理之圆。随着理性的完善和真理的发现。人类的最终选择是,将各种各样的真理烂熟于心,努力达到理性直觉的认识境界,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进行灵性地选择,体验那种物我两忘、天人合一、游刃有余、出神入化的快慰之感。目录序言1、何谓“圆理论”2、圆理论的由来3、人类认识的先决条件是什么?4、人类认识包括哪些内容5、人类的认识的五层境界6、圆理论基本原理之一7、圆理论基本原理之二8、圆理论基本原理之三9、圆理论基本原理之四10、圆理论基本原理之五11、圆理论基本原理之六12、圆理论基本原理之七13、圆理论基本原理之八14、圆理论基本原理之九15、圆理论基本原理之十16、圆理论的意义17、圆理论的表现形式18、圆理论与实践19、圆理论是建设大同世界的哲学基础序言作为具有高级智慧的理性的动物,人们在生活中总是离不开一个“理”字。领袖人物有他们的大道理,普通老百姓有自己的小道理。考虑问题,无形中有一种“理”潜在地引导、规范、约束着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总是在力图说出某个“理”;办事的时候,我们要遵循一定的“理”。社会科学讲究事理,自然科学讲究物理,精神科学讲究心理。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所有学问都是为着追求、发现、解释、说明各种各样的“理”。据说有两个小和尚辩论问题,谁也不服谁,找到第三个小和尚评理。他听来听去,最后说,你们谁也不对。这时候来了一个老和尚,一个小和尚把自己的道理向他说了一遍,老和尚说,你是对的呀。另一个小和尚也把自己的道理向老和尚说了一遍,老和尚说,你也是对的呀。最后给他们评理的小和尚说,那就是我错了。老和尚对他说,你也是对的,走,咱们一起喝茶去。“理”这个东西就是这样令人说不清道不明。正所谓“人嘴两扇皮,咋说咋有理”。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人实在很难理解这个理。在对人们按理去想、按理去说、按理去做的过程进行一番认真的考究后,笔者吃惊地发现,人们在道理的旗帜下,居然也在重复着愚蠢的错误:争论问题旷日持久,看上去很热闹,然而,由于概念所指的差异,实际上并不交锋;两个人争论得面红耳赤,大有不共戴天之势,其实所持道理各有存在的理由。许多看上去是正确的观点,可当一种与之相左的观点出现后,你不能不觉得也很有道理。本来是按照一定的道理去做,结果却并不理想......道理值得研究,而关于道理的道理,即道理本身以及道理与道理之间的本质联系,更有进行研究和探讨的必要。应该说,每一个思考者都在努力寻找道理,而在这种寻找的过程中,人们必然会生发出对于道理本身的追问。在所有道理中,有关道理的道理则属于更高层次的东西了。通过对认识活动的考察,通过对各种各样的“道理”及其之间关系的分析研究,我将在这里就真理的本相提出一种全新的解说。如果你能认真阅读,细心体会,相信你一定会在理解的基础上发出“原来如此”的慨叹,而你的思想境界也一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层面。我愿意以比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的财产多一元的价格拍卖这一研究成果。你当然可以把我的这句话看作是一个玩笑,但这玩笑背后的理由却是相当充分的: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离得开“理”呢?何谓“圆理论”我把我的关于真理本相的解说称之为圆理论。所谓圆理论,就是将整个真理看做是一个动态的圆形球体。它不仅仅是一点意见,不仅仅是几条道理,不仅仅是一套理论,也不仅仅是片面之说,而是一种立体、开放、多维度的理论言说。客观真理是无限的。用辩证法的两点论正说反说并不足以完整地描述,用一条线状的体系(如某某学说、某某体系、某某思想、某某主义)也不足以完整地描述;必须用一种立体的动态的系统理论方能做出理想的描述,而这项工程远非个人,亦非同一思想战线的人力所能及。她需要各个历史阶段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用各种不同的理论体系来完成。一切事物都是可以分析的,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内部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意味着内部总有一定的结构。正是这种结构给人以一种“形”的印象。无数的真理彼此间必定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并构成一定的图形。在宏观上,全部真理构成一个圆形。在微观上,在某一具体的问题上,诸多的正确的理论认识也构成一个圆形。相对于认识主体而言,真理寓藏于认识对象即客观对象之中。客观对象是什么样子,真理就是什么样子。客观事物的形态就是真理的形态。我们说客观事物不是孤立的,而是分属于不同的系统,那么真理也应该是系统的。但是,客观事物的千姿百态,方的,圆的,扁的,成规则,不成规则的,真理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形态呢?可否从这千姿百态中抽象出一种带有普遍性质的完美形态呢?我们从远距离看,无论什么形状的东西,一个人、一台车、一幢楼、一个村庄、一座城市……都不过是一个圆点。公元前4世纪,柏拉图经过研究认为,宇宙中最完美的形式是球形。而人类所居住的大地也应该具备最完美的形式。大地只有呈球形才能适应的“宇宙和谐性”。圆意味着圆满。与圆相对的是缺,非圆即缺。和其它形状比较起来,最方便我们观察乃至构成更多认识的也是圆形:三角形呈现给我们的是三分之一的面积,正方形呈现给我们的是四分之一的面积,而圆形呈现给我们的是二分之一的面积。作为发光体,作为光源,圆形所提供的相对于其他形状来说,也是最大范围的光照。最主要的是,当我们把由无数的真理组成的总体结构设想为一个变化着的圆形球体的时候,就可以方便地揭示并说明真理间的若干关系了。圆理论的由来我的关于圆理论的最初思考萌发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那时我从部队考入某地一个师范学院读书。我读的是中文系,却喜欢理论研究。我做过大量的哲学笔记,以《观点与主张》为题,摘录过众多思想家的论点。并且曾经把各种哲学观点按照其间的关系,一点地一点抄录在一张大纸上。在对这些观点进行反复揣摸过程中,我发现,面对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解说,甚至有完全对立的解说,而哪一种解说都有各自的道理。如有的人说,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你看人都有一种怜悯之心;有的人则说,人的本性是恶的,你看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为了这些欲望总是不择手段。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二十多年的资料积累,我按照不同的课题,将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集中起来,并加以评点,出版了《智者说》一书。我出生的年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普及中国的年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性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很少有人提出怀疑的。然而,任何一套理论都仅仅是真理之圆上的线段,不可能像整个真理之圆那样完善。在长时间的学习和理解过程中,我不由自主地发现了其中有一些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劳动创造了人,可人以前的动物性活动又不算劳动。究竟是先有劳动还是先有人呢?再比如:马克思主义者坚持物质是第一性的。我们知道人是精神为特征的,那么“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这话不又是对于精神作用的一种极端推崇吗?矛盾和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可是,“和实生物”,联合与融合同样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基于这些思考,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我创作了《需要重新认识的60个理论问题》一书。不仅是那些高深的理论,在普通的老百姓那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两种意义完全相反的朴素的哲学思维。一种是“勤俭持家”,相关的结论如“过日子嘛,既要有搂钱的耙子,又要有装钱的匣子。不怕耙子掉了齿,就怕匣子掉了底。”“有米一锅,有柴一灶,不是正经过日子人家。”另外一种结论则明显与前一种结论相反,“小钱靠挣,大钱靠命”,“马不吃夜草不肥,人没有外财不富”,“钱是冤种,越花越涌”。从怀疑任何一个真理的唯一正确性,到包容任何真理,凡是说到理的,我都加以关注和研究考证。通过对于各种道理的比较分析,我努力为其寻找存在的理由和所处的位置,逐渐去认识各种各样道理之间的关系,并且形成了对于整个道理的总体性的结构认识,最终形成了这里所说的“圆理论”。我相信任何一个道理都不过是森林一木,沧海一粟,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过是一座宏伟大厦的一个部分。所以,我从不枉称某种教义的信徒,也不会对任何思想家谦卑至极。到了近些年触网,我把上述观点贴在了“哲学人生”之“哲学论坛”上,很多网友做出了肯定性的评价。一位名为闲云野鹤的网友跟贴说:“先生的此文很有哲理,也可以看作是关于真理的‘球喻’”。人类认识的先决条件是什么?聪明的领导者在听完下属的汇报,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总是首先问下属,“你们的意见呢?”“你认为应该怎么办?”“你们是怎么研究的?”这样做,既显得作风比较民主,又把自己置于一种超逸的评判地位。下属的意见是正确的,他可以有节制地点点头,再高明的一点的,“提点补充意见”。如果下属的意见不正确,他则可以放肆地嘲弄其愚蠢与无知。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在对于情况没有亲自调查了解之前,在支持相应的观点与主张的有关信息材料不充分的情况下,人们是否能够就此做出正确的分析评价呢?在支持相应的观点与主张的有关信息之外,人们是否还有一套对其进行分析评价的潜在系统呢?我以为是有的。这套系统不仅为后来的评价者所具备,而且为提出观点与主张的人所具备。正是这套系统决定其观点与主张的生成与修正。“我感觉挺好”,或者“我感觉不太好”;“我觉得行”,或者“我觉得不行”;尽管这种一时间所产生的缺乏论据支撑的判断理性色彩不足,还是有其产生的原因和依据的。认识的形成,观点与主张的形成,并不是单纯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更不是像镜子一样有什么就反射出什么来。简单的“反映说”不足准确地描述认识生成的复杂机制。为什么有人面对客观事物能够做出反映和认识,有些人却不能;有些做出的是正确的反映和认识,有些人却恰好相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像任何事物的产生一样,认识的形成也有一定的前提,除了外在的客观事物,就认识主体而言,本身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因素。正是这些条件因素决定着认识的形成。我们要预知自己和他人可能提出怎样的观点与主张,便可以从决定这种观点与主张的诸类因素入手进行分析。我们要对自己与他人的观点与主张做出评判,也可以从决定这些观点与主张的因素入手进行分析。我们要努力使自己和他人尽可能地提出正确的观点与主张,同样需要研究如何完善决定这些观点与主张的因素。那么,这些条件和因素有那些呢?其一,智力。认识首先是一种智力活动。所以需要把智力因素作为首要的因素。我们说有的人聪明,有的人愚笨,主要体现在认识能力上。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会同意的。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认识活动并不是由单纯的智力因素决定的。认识活动并非单纯的智力活动。其二,情感。认识活动不是色彩单调、枯燥乏味的智力活动。其间总是伴随着情感的因素。一个人的情感倾向决定着认识的结果。而情感倾向是由认识主体的立场、角度决定的。对许多人来说,感情上觉得这个人好,便会看不到他的缺点。甚至会把他的缺点看成是优点。相反,感情觉得这个人不好,便看不到他的优点,甚至把他的优点看成是缺点。对一个人来说,你对他感情好,会说他办事果断,雷厉风行;你对他感情不好,则会说他独断专行,作风不民主。不仅情感倾向影响着人们的认识,人的整个情感状态同样影响着认识。一个人心理灰暗,看什么都会不顺眼,看什么都没有秩序。还有如嫉妒、烦躁、压抑、郁闷、无聊、痛苦、狂怒、精神分散、兴奋、狂喜、心情舒畅、心如静水等等,种种不同的精神状态都会带来不同的认识结果。其三,性格。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人性格太犟,总爱钻牛角尖。这就说明这个人的认识容易偏执。如果一个人性格温和,在认识上则往往会提出模棱两可的观点。如果一个人性格比较耿直,则会在认识上提出比较鲜明和独到的观点。其四,价值观。基于人类的本质属性,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人们形成了基本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也是所谓“做人的根本”,做人的“原则”,是一种所谓的“纲”
本文标题:可能对未来社会发展提供指导的一种创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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