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第六章-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1第六章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唯物辩证法范畴的实质和作用,领会各对基本范畴的辩证关系,学会用唯物辩证法范畴所揭示的科学的思维方法去观察和分析问题,提高科学思维的能力。教学重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把握各对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教学难点:(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2)把握可能性的几种情况;(3)现实和现存的关系。教学时间:4学时有现实意义的问题:1、运用唯物辩证法因果联系的原理,总结现代化建设的经验。2、运用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正确认识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3、以现象和本质的关系原理作指导正确认识复杂的现实问题。学术界争论的问题:1、唯物辩证法范畴有几对的问题2、唯物辩证法范畴的排列次序的问题3、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讨论参考书目: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有关部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40-544、550—552页。2、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三章第三、六节,《列宁选集》第三卷,第154—170、189—195页。3、列宁:《辩证法要素》(11)、(22)、(15),《列宁选集》第二卷,第608页。4、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94页。5、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关于现象与本质矛盾的论述,《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50-151页。2教学内容安排:要了解各对范畴,必须先了解什么是范畴及其它的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认识中的作用。以上我们讲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些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形式、方向和道路。唯物辩证法除了这三个规律之外,还有现象和本质,形式和内容,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等一系列基本范畴。它们都从各个侧面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最普遍的本质联系和矛盾关系,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补充。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和基本规律一起,构成了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因此,要全面掌握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除了学习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以外,还必须学习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通过这一章的学习,我们要了解各对辩证法的范畴及其辩证关系,把握个对范畴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为达此目的,必须要先知道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所以在分析各对基本范畴之前,先讲两个问题,一、什么是范畴;二、范畴的作用。一、什么是范畴要说明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就必须首先知道什么是范畴?范畴(category)是人们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范畴是人们思维一种形式,列宁指出:“自然界在人们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38卷194页)范畴和规律的关系已讲了,下面谈一谈范畴和概念的关系。1、范畴是人们的思维的一种形式,列宁指出:“自然界在人们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38卷194页)范畴和规律的关系已讲了,下面谈谈一谈范畴和概念的关系。(1)范畴和概念(概念是对客观事物性质的反映)人们在变革现实中,不仅能获得丰富的、生动的感性认识,而且能在此基础上引起认识过程的飞跃,产生理性认识,把握事物的内在的本质联系,从而形成概念和范畴。范畴和概念既有不同点,又有共同点。其共同点表现在:它们都是人们的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internalrelation)的反映,都是理性认识,不是感性认识,都是对事物内部联系的反映,而不是外部联系的反映。但是,范畴和概念并不完全一样,有不同点:概念是对单个人的或同类的现象及其规律性的反映。2、哲学范畴和科学范畴哲学范畴(philosophycategory)和其他科学范畴,都有其共同点3它们都是对客观世界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但二者又有区别。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scientificcategory)是对客观世界某个具体领域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只适用于某一门具体科学。哲学范畴则不同,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自然知论,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法。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是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普遍现象特殊和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它是从各门科学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最大的普遍性,适用于客观世界的一切领域,对各门具体科学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极为丰富,按性质划分可归为三类。一类是反映对象或范畴(objectorcategory),如:物质、存在、生产力、生产方式、阶级、国家、群众等等。一类是反映属性或形式(attributeorform)的范畴,如:运动、静止、时间、空间等等。再一类反映关系(relation)的范畴,如:对立和统一,量变和法变,肯定和否定等等,反映关系的范畴都是有对立属性。二、唯物辩证法范畴的作用第一,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以往认识的结晶,又是进一步取得知识的认识工具,是人们认识和掌握客观现象之网的网上纽节。第二,掌握唯物辩证法范畴,有助于锻炼和提高逻辑思维的能力。第三,辩证唯物法范畴能帮助人们解决各项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学术界争论的问题:1、唯物辩证法范畴有几对的问题。有人认为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有人认为除上述五对范畴外,还应该有整体和部分。理由是:(1)整体和部分这对范畴与以上五对范畴是同一层次、同一等级的概念。(2)历代哲学家对整体和部分这对范畴都给与同其他范畴一样的重视。(3)整体和部分这对范畴方法论意义并不亚于辩证法的其他范畴。(4)把整体和部分这对范畴纳入辩证法范畴具有重要意义。还有人认为,系统和要素、系统和结构、结构和功能等成对的范畴也纳入辩证法的范畴之中。我们讲的就是把系统和要素、结构和功能纳入辩证法范畴之中,这样就将七对范畴。2、唯物辩证法范畴的排列次序的问题学术界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唯物辩证法的排列次序应该是: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4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系统和要素、结构和功能等。理由是:(1)按人们认识过程来说,首先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具体事物的现象,随着实践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才通过现象的认识,进而认识事物的本质。(2)人们对现象和本质的认识,涉及到事物有哪些要素构成,这些要素是如何按一定的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又涉及到了内容和形式的范畴。(3)人们深入认识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必须了解事物和现象是由先行的什么事物引起的,它自身又会引起什么事物产生,这就进入到了原因和结果的范畴。(4)当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探究因果联系是,就会发现两种不同的联系,一种是必然的联系,一种是偶然的联系。(5)随着事物的发展,必然性和偶然性不断展开,而在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自己开辟道路时,就必须经过由可能性向现实性地转化过程。(6)然后人们再分析事物自身的情况,揭示事物都是由要素构成的系统,由于要素的构成结构不同,事物就呈现出不同的功能,等等。第二种意见认为,唯物辩证法的排列次序应该是: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系统和要素、结构和功能等。理由是:(1)无论是从人们的认识过程,还是从人们的认识的历史来看,原因和结果是先出现的,应该把它放在前面。(2)当人们考察和研究因果联系时,就会发现两种对立的联系,即: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就反映了必然性和偶然性这对范畴,这对范畴是对因果联系的进一步认识,所以,把它放在原因和结果之后。(3)当我们把握了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可能性和两对范畴之后,就有助于进一步把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这对范畴。事物一个个因果联系的环节就构成了发展的链条,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由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过程来实现的。(4)现实之所以成为现实,是由它内部深刻的必然性、规律性决定的,它的某些特点和细节又受偶然性的影响。而现实的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内容是构成事物要素的总和,这些要素按不同的方式结合起来而形成种种不同的可能性,一旦条件具备,可能性就转化为现实性。(5)而我们掌握以上把握唯物辩证法范畴的任务,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等等。第一节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的先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客观世界中的各种事物或现象是相互制约的相互联系的,原因和结果就是客观世界互相联系制约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在这一节中我们准备讲三个问题:因果联系及其普遍性;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把我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的意义。一、因果联系及其普遍性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都会作为原因而引起另一些现象的产生;反之,任何现象的产生,也都是由其它现象而引起的结果。那么什么是原因、什么5是结果呢?1、什么是原因、结果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cause);由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result)。2、因果联系什么是因果联系(relationofCausesandeffects)呢?因果联系是包括时间先后顺序在内的由一种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本质的内在联系。因果联系具有两个特点:(1)原因在先,结果在后。(2)因果联系是必然联系或本质联系。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因果联系是客观的(objective),是事物本质固有的一种内在的联系,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因果观念是客观事物之间因果联系的反映。因果联系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普遍的(universal),世界上无原因的结果和无结果的原因都是不存在的。二、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是即对立又统一的。既有对立、区别,又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1、相互区别或对立我们在考查事物时,从复杂的联系中,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取出来时,原因和结果的对立就显出来了。原因和结果的对立,是指在每一特定的场合内,原因和结果之间有确定的界限,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两者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否则,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都不能正确的认识事物。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的剥削引起无产阶级的反抗,这种因果关系不能颠倒,否则,就混淆了是非,本末倒置,就会得出无产阶级反抗引起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的荒谬结论。2、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不仅有对立的一面,还有统一的另一方面。二者的统一,是指在客观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相互依存是指原因和结果相比较而存在,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了。在任何一个客观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方面都互为存在前提,它们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原因就不会产生结果没有结果也就没有原因。有因无果,或有果无因的现象是不存在的。相互转化是指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世界整体总联系的连条中原因和结果的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此地6是结果,在彼此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马选》62/三)就是说当我们把两个具体内在联系的现象从整个世界联系的链条中抽取出来孤立地加以考察时,它们一个是原因,另一个是结果,但由于世界上的各种现象是处在相互作用不断变化之中的,因此,如果我们把具体的原因和结果的环节纳入事物无限发展的因果链条中,那么,它们之间相互转化就显现出来了,这时,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而在另一种关系中又是原因。3、因果联系的复杂性(complexity)和多样性(multiplicity)首先,一个原因往往引起多种结果。甚至会引出完全相反的结果,即一因多果或同因异果。其次,同一种结果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这里也有两种情形。一果多因和同果异因。总之,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就决定了我们在分析、解决问题时,要找出某一种现象之所以发生的真正原因,必须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三、学习因果联系的意义学习和掌握因果联系的原理,对于科学研究和革命,建设有重大的意义。1、善于搞清事物发展的原因,是科学认识的任务2、在实践中,阶级事物发展的后果,总结经验教训,力争好的结果,避免坏的结果。第二节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这对范畴是对因果联系的进一步的认识,因果联系范畴告诉我们:
本文标题:第六章-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6762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