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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单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乐山消防王磊目录一、古建筑之殇二、古建筑的消防隐患三、古建筑火灾预防的措施四、如何开展消防检查五、四个能力在古建筑中的体现(一)温州市无量寺一、古建筑之殇2005年12月07日,温州市瓯海区吹台山上的无量寺发生火灾,造成寺内一座建筑被毁,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调查,火灾是由寺内一对点着的蜡烛引发的。(二)云南省盐津县豆沙镇观音阁2006年6月18日,云南省盐津县豆沙镇观音阁着火,观音阁的菩萨像也没能幸免于难,只有一口被烧得满目疮痍的大钟成为火灾中唯一的残留物。据调查,火灾是由观光者烧香不慎引发的。(三)镇江龙兴禅寺2007年8月13日,镇江京口区谏壁镇李华村东侧的“龙兴禅寺”发生火灾,大殿屋顶(木结构)及殿内三尊塑像均烧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据推断,火灾可能系电气线路故障所致。(四)福鼎市宫庙2011年4月28日,位于福建宁德福鼎市桐城柯岺村的宫庙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调查,引发此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香客在寺庙内求神拜佛,将蜡烛点在香台上,风将蜡烛吹倒在灶台上而引燃的。认真剖析上述火灾案例,不难看出:这些寺庙显而易见的火灾隐患为什么没有发现,还是因为管理不严。寺庙僧人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也未配备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酿成大祸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文保单位火灾危险特点一、火灾荷载巨大我国古建筑,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一幢古建筑,无论是金碧辉煌的宫殿,还是庄严肃穆的庙堂,其实就是一个推挤成山的木材垛。而古建筑中的木材,经过多年的干燥,形成了“全干材”,因此极易燃烧。文保单位火灾危险特点二、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条件木材是传播火焰的媒介,而在古建筑中的各种木材构件,又具有特别良好的燃烧和传播火焰的条件,起火后,难以控制,往往直到烧完为止。其特点是:1.结构易燃2.容易轰然3.蔓延迅速文保单位火灾危险特点三、消防施救困难1、水源缺乏水是火的一大克星,扑救古建筑火灾,主要靠水。2、通道障碍因为古建筑在施工时,根本就考虑不到消防车辆等现代装备的应用,所以缺乏现代消防通道。3、人员难进古建筑以木结构居多,起火时烟雾弥漫。4、有水难攻古建筑一般都比较高大,发生火灾时,无法攀登。(四)寺庙无防火间距由于意识的局限性、建筑的历史性等诸多制约,禅院之间不符合防火要求,有些禅院紧密相连,院套院、门连门、台阶遍布、高低错落,无防火隔区,很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情况,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五)用电用火极为不规范寺庙禅房内普遍存在“四多”现象。1、可燃物品多。2、电气线路多。3、使用明火多。4、寺庙老人多。(六)流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寺庙每年接待游客众多。游客的消防意识淡薄,在点香烛烧纸钱时只顾争先唯恐落后,大意之余导致火灾的机率更大。(七)地处偏僻,消防队不能迅速到达。寺庙大多远离城区,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之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消防车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赶到火场,极易酿成大火。三、寺庙火灾预防的措施(一)各级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宗教寺庙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二)民族宗教组织积极协调、组织、参与寺庙的消防管理工作。(三)制定专门的管理条例。(四)消除火灾隐患,改善防火条件。(五)加强消防培训,建立更全面的寺庙防火安全规范。(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消防宣传长效机制。24四、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全国文物古建筑基本情况1、数量全国古建筑263885处,近现代建筑及重要史迹14144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6处,其中古建筑1800余处,近现代建筑及重要史迹7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8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8000余处。全国共有各类博物馆4165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354家,非国有博物馆811家。全国有:123座历史文化名城;252个名镇;276个名村;3744个古村寨。文物古建筑火灾情况2010年至2014年,全国共接报文物古建筑火灾184起,过火面积1.5万余平方米。城市65起,占总数的35.3%;农村、县城集镇共119起,占总数的64.7%。电气占26.1%用火不慎占14.7%吸烟占9.8%玩火占6.5%放火占5.4%生产作业不慎占2.7%自燃占1.6%原因不明占12%其他占21.2%几类文物古建筑的定性1、公共博物馆的展示厅;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类的文物古建筑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法》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共博物馆的展示厅,……,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2、公共博物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61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博物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共博物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都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对公共博物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宗教活动场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120令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的重点内容:文物古建筑检查的主要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文物古建筑检查的重点部位:1、殿屋、庙宇、居住区、展览厅、文物库等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等保障消防安全的场所。(一)消防安全管理1.落实主管部门的责任。文物、旅游、宗教、文化、住建、规划、当地的乡镇街道等部门;有的文物古建筑为具体的社会单位或居民个人所有,主管部门不明确。每一座文物古建筑都应明确主管部门及其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2.必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3.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落实相应的职责。4.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5.指导文物古建筑单位对员工、宗教职业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三懂三会的。6.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开展消防宣传。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常识宣传。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7.文物古建筑管理与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8.应保证开展消防工作和整改火灾隐患所需的经费。如没有消防经费来源或经费保障确实有困难的,应报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9.人员密集场所类的文物古建筑,宜采取措施,限定在同一时间的人员数量。对博物馆、纪念馆实行免费开放政策,客流超容量问题不容忽视,还有的寺庙等。(二)建筑防火1.公共娱乐场所严禁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2.禁止利用古建筑改建旅店、食堂、招待所或职工宿舍(实际上有不少古建筑用作了会所、旅馆、饭店等)。3.严禁在文物古建筑之间或毗连文物古建筑违章搭建建(构)筑物。4.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5、宗教等场所的装饰材料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或采取阻燃处理。5.与文物古建筑毗连的其他房屋,应有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道。如北京智化寺,三面被居民的平房包围,没有防火间距,有部分居民的厨房就建在了寺庙的屋檐下。天津蓟县的独乐寺,与周围的居民区无防火间距,未设消防用水。(三)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和初期火灾扑救1.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应设置专职消防队。《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沈阳清福陵、清昭陵2.文物古建筑群管理单位应设置专职消防队,在人员配备、车辆装备配置等方面是应满足扑救本单位火灾的需求。3.文物古建筑群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组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和演练,具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4.根据文物古建筑的实际,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和志愿消防人员、宗教人士等开展演练。5.文物古建筑群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做好与周边的单位、村庄、居民的联防工作,共同做好防火灭火工作。对周围的居民配发灭火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烟花爆竹的燃放、森林防火、火灾后邻近单位和群众的联动和相互支援等。(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的检查1.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应设置的消防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2.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同时应设置消防水池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2.7条: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9条: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1条: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古建筑保护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当市政给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池(充分利用地势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水塔,消防水泵。利用天然水源时,要修建可供消防车吸水的码头,并应考虑枯水期能否保障消防用水。北京正阳门、德胜门等部分文物建筑设置管道加压泵直接从自来水管道吸水用于扑救文物古建筑火灾。3.有的文物古建筑配备消防水缸,只能作为辅助的消防水源,尤其在北方还存在防冻的问题。4.文物古建筑应配置扑救初期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宜选用水剂和ABC类干粉灭火器的组合,并推荐配置推车式灭火器。5.各古建筑、古铺面、古民居、旅游点以及存有大量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历史珍品的,配置的灭火器材应考虑环境特点的要求。如有的配置了移动式细水雾灭火装置等。6.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与自动灭火装置。具体分析确定。有的开敞式场所选择了点式感烟、吸气式等类型探测器,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等问题需要注意。江西乐平的古戏台7.对消防设施要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博物馆等建筑的消防设施设置与布展设计相脱节,展板遮挡消防设施现象普遍。如沈阳的“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四)火灾危险源检查这是预防火灾的关键!1.生产、生活用火检查。禁止在文物古建筑的主要殿屋进行生产、生活用火。在厢房、走廊、庭院等处需设置生活用火时,应采取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消防部门不要审批)2.宗教活动用火。宗教场所应加强对点灯、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明火的管理。应指定专门的地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并指派专人看管。香炉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放置香、烛、灯的供桌应采用不燃材料,或者对可燃的供桌采用不燃材料包裹并采取隔热措施。3.电气安装。在文物古建筑内尽量不要布置用电设备,必须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时,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消防部门不要审批)注意视频监控等设备的电气线路设置。4.电气线路。宜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PVC穿管保护或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构件上。5.用电设备。照明灯具等用电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采用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6.修缮施工。文物古建筑需要修缮时,应由文物古建筑的管理与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明确责任,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在修缮过程中,现场应增设消防设施,应有专人看护和巡查检查。7.其他。建议博物馆等单位设置安检系统,加强对游客和观众携带物品的检查。如何组织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1.推动行业系统开展检查。推动文物古建筑的主管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
本文标题:如何做好古建筑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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