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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学第一章绪论1、土地:土地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2、土地资产是指土地财产,即作为财产的土地。3、土地的功能:负载的功能、养育的功能、仓储的功能、提供景观的功能、储值和增值的功能。4、土地两重性:社会物质生产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土地关系的客体。5、土地的基本性质: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质量差异的普遍性、土地利用的永久性。6、土地的经济供给是以土地的自然供给为基础的,在土地资源供给的范围内变动。7、人口猛增和耕地锐减是造成粮食和环境两个问题的直接原因。8、土地管理;是指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9、土地管理学的基本任务是应用土地管理学的原理和方法,来研究和阐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调整土地关系,监督、调控土地利用的规律,以达到平衡土地供需矛盾,取得更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10、土地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四大部分。11、一般认为,通过市场机制,土地资源能够得到最优配置,在市场在某些情况下,不能有效运行,甚至不起作用,即市场失灵。原因:公有土地资源和公共产品的存在、土地利用的外部性、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不确定性、土地投机行为。12、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保护、开发、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3、土地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的原则,坚持生态、经济、社会三效益统一的原则,坚持依法、统一、科学的管理土地的原则。14、地籍是指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15、地籍的作用:为土地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为维护土地产权权益提供基础资料、为改革与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提供基础资料、为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等提供基础资料。16、地籍的分类:根据作用: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根据特点:初始地籍和日场地籍根据城乡土地不同: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17、宗地是指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独立权属地段,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位。18、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19、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在全国土地调查基础上,根据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城镇和村庄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调查。20、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俩个方面。21、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2、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已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于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23、土地等级的意义是确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不受侵犯,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4、土地登记的特点:统一性、唯一性、连续性、强制性、公开性、公信力。原则是:依法的原则、申请的原则、审查的原则、属地管辖的原则。类型: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注销土地登记其他登记25、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及分类面积。26、四至:27、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的制度。内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28、土地产权:是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力的总和。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29、土地产权的特性:具有排他性、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备可占用性和价值性、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收到法律的保护、土地产权的相对性。30、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31、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是国家,客体是一切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区土地、依照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遗照法律规定国家征收的土地、依照宪法规定国家的荒山,荒地,林地,草地,滩涂及其他。内容是国家在行驶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32、我国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但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主体是任何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33、土地权属管理的内容:依法确认土地权属、依法管理土地变更、依法调查和处理土地权属纠纷。3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偿取得方式、无偿取得方式、依法承包经营取得、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35、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的需要使用的土地、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到期的,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经核准报废的。36、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民事主体之间的再转移行为。基本形式是出售、交换、赠与。37、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征:土地使用转让权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基本条原则,只转让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转让同时也转让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权力,:土地使用转让权与其地上的建筑物不可分离。38、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的土地。特点、公益性、强制性、有偿性、合法性39、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拆迁补偿费40、一书四方案:41、土地纠纷处理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原则、远期证据服从近期证据的原则。42、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一定活动,利用土地的性能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土地用途、在国名经济各部门间和各行业间合理分配土地资源、采用各种措施开发,保护,整治,经营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43、土地利用影响因素: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44、土地利用管理:是指国家按照预定的目标和土地系统运行的自然、经济规律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工作的总和。是土地管理的核心。45、土地管理的指导思想:实施土地利用管理应遵循可持续发展、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和有效供给、前瞻性及科学性的指导思想。46、知道土地利用管理要考虑的五个方面;经济效益、分配公平、社会发展、保障供给、环境质量。47、土地利用管理的理论依据:土地报酬原理、马克思的地租地价原理、区位理论、生态经济学原理。48、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49、耕地利用特点:利用周期较短、对自然条件要求严格、集约利用程度较高、具有永续利用性能。林地利用特点:利用周期长、森林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对自然条件要求不高、多为综合性利用。养殖水面:利用综合性、利用的不稳定性。50、耕地保护:保持耕地的总量相对稳定、保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高耕地利用集约度改变粗放式用地模式。建立耕地预警系统51、提高耕地利用集约度措施:兴建和维护排灌工程措施;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防治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禁止闲置、荒芜、破坏耕地;大力开展土地整治。52、建设用地利用的特点:建设用地利用的非生态型;建设用地的位置特别重要性;建设用地的高度集约型;建设用地的稳定性;建设用地的扩张性。53、体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控制性;权威性;动态性。作用:为充分、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提供科学依据;调整人地关系,协调各部门用地矛盾,保证国家“一要吃饭,二要建和、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手段;有效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5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直接控制指标:新增建设用地量;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间接控制指标: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人均村镇建设用地。55、土地用途管制的含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必然抉择:土地用途管制是一种土地利用约束机制;必须经过一定的科学程序的法定程序确定土地的具体用途;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许可制。56、土地用途管制的目标:土地利用整体效率最大化;协调“吃饭和建设矛盾”;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
本文标题:土地管理学期末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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