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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二〇一九年三月2前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的实际,制定《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本试行方案包括:制定背景、概念界定、制定依据、分类原则、分类思路、土地分类与编码六个部分。本分类(试行)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分类(试行)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长沙市规划设计院。3目录一、制定背景..................................................................1二、概念界定..................................................................1三、制定依据..................................................................2四、制定原则..................................................................2五、用地分类思路..........................................................3六、用地分类和编码......................................................41一、制定背景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2018年12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二、概念界定本用地分类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是指:按照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形成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用地分类体系。2三、制定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1023-20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1024-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林地分类》(LY/T1812-2009)《湿地分类》(GB/T204708-2009)《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号(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其他用地分类标准四、制定原则(一)全域覆盖,城乡统筹。为适应覆盖城市与乡村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应将城市与周边区域用地纳入统一的用地分类体系中,统筹确定各类用地的内涵与边界,打破空间利用和管理上的二元化、分离化得状态,满足全域国土空间利用的规划编制、用地管理、用地统计等工作的需求。(二)多规合一,分级适用。3根据“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湖南省的实际需求,规划用地分类对应建立层级序列,按照归纳相似性、区别差异性的原则,由总体到局部逐级分析,以确定多级续分系统,形成一个上下联系、逻辑分明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系统,各层级地类划分与空间规划体系各层级相对应,做到用地分类体系的分级适用。(三)面向管理,对接事权。结合我国政府行政运作的事权体制特点,规划用地分类应以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根据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和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边界,明晰各个地类的内涵与范围,使地类划分能够服务于空间规划体系,并系统反应各个规划管理部门的核心管控要求。(四)注重衔接,体现特色。为确保用地分类的延续性,规划用地分类应适应多个空间性规划合一的特征,与现行分类体系做好衔接,充分对接各部门的用地分类,建立于现行用地分类标准的对照转换关系,避免新旧分类体系无法衔接,防止出现混乱。此外,应当尊重地区差异性,充分考虑湖南的土地资源现状,通过地类的划分、选取以及用地小类的制定,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规划管理需求。五、用地分类思路4用地分类标准要建立与湖南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构建涵盖多个层级的分类体系。在用地分类中,在充分对接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基础上,以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为主要分类依据,统筹考虑土地的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用地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形成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体系(试行)。本用地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五个层级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3个,二级类15个,三级类58个,四级类55个,五级类60个。图1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制定思路六、用地分类和编码(一)用地分类基本情况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生态用地,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方式相衔接,生态5用地指除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外具有生态功能的土地。二级类对一级类进行细分。其中建设用地分为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盐田、其他建设用地;农用地分为耕地、种植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生态用地分为水域、其他土地。共计15个二级类。三级类对二级类进行细分。城镇建设用地细分为城镇居住用地、城镇公区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工业用地、城镇物流仓储用地、城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城镇公用设施用地、城镇绿地与广场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细分为农村住宅基地、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公园与绿地、村庄工业物流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村庄其他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细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机场用地、管道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细分为军事用地、安保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耕地细分水田、水浇地、旱地;种植园地细分为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林地细分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牧草地细分为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细分为田坎、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水域细分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及永久积雪;其他土地细分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共计58个三级类。四级类对三级类进行细分,主要是对建设用地进行细分,如6城镇居住用地细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共计55个四级类。五级类对四级类进行细分,进一步细化了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如城镇一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共计60个五级类。(二)用地分类的使用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与二级类适用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三类空间”划定;二级类和三级类适用于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时适用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主要用地指标的分解下达;三级类和四级类适用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四级类和五级类适用于市县详细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三)编码方法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采用字母加数字编码,一级类采用字母编码,一级类为H、A、E,二级类为H1、A1…E1…,三级类为H1R、H1A…A11、A21…E11、E12…,四级类为H1R1、H1R2…,五级类为H1R11、H1R12…。详见附表1。7附表1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及含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类别名称含义H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H1城镇建设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H1R城镇居住用地城镇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H1R1一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现代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H1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H1R12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及基层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H1R2二类居住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建筑为主的用地H1R21住宅用地住宅建设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H1R22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及基层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H1R3三类居住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建筑为主的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建筑用地H1R3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H1R32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及基层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H1R4四类居住用地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传统街巷式、村居式住宅建筑为主的用地H1R41住宅用地住宅院落用地及其附属道路、绿化等用地H1R42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及基层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H1A城镇公区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镇行政、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城镇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H1A1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H1A2新闻出版用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H1A3文化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H1A31图书博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站)、纪念馆、公共美术馆和规划建设展览馆等设施用地H1A32文化活动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站)、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以及公益性的剧院、音乐厅等设施用地H1A4教育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H1A41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8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类别名称含义H1A42中等专业院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H1A43中小学用地中学、小学用地H1A44特殊教育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H1A5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H1A6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H1A6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H1A62体育训练用地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H1A7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H1A7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H1A7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H1A73特殊医疗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
本文标题: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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