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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巴南区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整治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比选人:重庆市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盖章)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一○年七月1比选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10年巴南区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整治项目一标段工程2项目批准文号渝市容综治办发[2010]17号巴南市政园林文[2010]121号批示3建设地点滨江路4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2公里,人行道全长约4公里,面积约2万平方米。5估算投资建安工程造价约1260万元6资金来源融资解决7比选范围比选人划分的施工标段图纸包括范围。一标段具体包括的范围为:人行道板更换为花岗石;路沿石更换为花岗石;各类管井盖的改造等。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9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0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211资格审查合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才有资格参与比选: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4、2007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2个及以上(提供类似项目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2007年至今应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执业注册证、职称证、类似项目施工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6、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备注:类似项目是指市政道路改造或整治工程。312比选报价和计价原则比选申请人书面承诺同意由巴南区政府评审办公室按以下计价原则审定的最高限价为基数,下浮百分比率作为比选报价。计价原则:1、工程量清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规定编制;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计算。2、按《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CQFGYL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3、人工价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07期工程所在地信息价。4、材料价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07期工程所在地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价格的材料以及主要材料(人行道板、路沿石、花钵、栏杆、树池、乔木、沥青砼、给排水管材、井盖井座)应由比选人、监理单位认质认价。5、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规定执行;施工技术措施费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实际措施报比选人、监理单位审核确定。6、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7、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规定执行;8、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费率执行。13报价依据按招标文件规定414比选保证金金额:15万元缴纳方式:转帐或电汇或现金到帐截止时间:2010年08月02日12:00止(到帐时间)到帐单位: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帐银行:建设银行观音桥支行红锦分理处到帐帐号:5000106450005020240515踏勘现场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16比选申请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替代17比选文件份数(1)比选函部分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商务部分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3)技术部分一式两份,不分正本副本。18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相关资料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0年08月02日14:00—14:30时止;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大会议室19比选时间、地点时间:2010年08月02日14:30时;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大会议室20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根据参加比选申请人报价下浮比例并结合企业信誉、类似业绩和人员技术力量进行综合评选确定。21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10%计算缴纳,不计利息。22报价下浮比例限定总价下浮比例范围为5%~15%(含5%和15%),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能超过此范围,否则报价无效。23质量保证金工程总造价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24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待工程竣工办理结算并经政府审计或评审后一月内支付经审计工程价款的80%,三月内付至经审计工程价款的97%,剩余3%作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月内无息支付。525工程结算1、本工程实行结算评审或结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反映的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和工程数量(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核定),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计价原则办理结算,下浮比例按比选申请人书面承诺执行(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未计价材料、按实计算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不参与下浮)。2、工程结算价款最终以区政府评审办公室审核或审计部门审计为准。6比选须知第一条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渝市容综治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比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省时间、监督有效,达到择优确定比选中选人的目的。本次比选申请人由公开报名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组成。第三条项目比选工作由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时须成立项目比选评审组。比选工作依法接受有关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第四条工程说明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10项。第五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1项。第六条报价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2、13项。本工程采用书面承诺一次性报价。第七条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和报价:(一)比选函部分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商务部分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资料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相关证明资料;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相关证明资料;74、项目经理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5、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三)技术部分施工方案比选申请人在制作比选申请文件时,若有置疑,在比选截止时间48小时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比选截止时间24小时前答复比选申请人。第八条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开封(一)密封1、比选申请人应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1份(A4幅面),每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技术部分为暗标评审不分正本副本。2、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如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比选申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比选申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4、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8(2)比选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袋和“技术部分”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大袋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具体到标段)、比选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以及“比选申请文件”字样;(6)“商务部分”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比选人单位公章。“商务部分”文件袋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具体到标段)、比选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以及“商务部分”字样;5、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二)开封1、监督机关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检验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2、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由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1、逾期送达或不送达指定地点的;2、不缴纳比选保证金的;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94、未按规定进行装订或密封的;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比选评审标准(一)比选项目及分值设置(满分100分)1、商务部分(10分)①比选申请人在2007年至今完成了3个类似项目业绩,得基本分6分,每多出一个加2分,最多得10分。若比选申请人在2007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不足3个则此项不得分。2、报价部分(70分)按照设计图及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比选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比选报价所报下浮比例在规定幅度内且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比选报价为有效报价,比选报价所报下浮比例为15%得最高分70分,在此基础上比选报价所报下浮比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与15%相减所得差值)扣3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计算。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70-(15%-比选报价所报下浮比例)×100×33、技术部分(15分)(1)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3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10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降低造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包括:工程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包括:工程闹市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包括:是否能保证工程的按时完工,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6)成品、半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分),包括:成品、半成品保护是否切实可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是否得当。上述各项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组成员独立评审并单独计算得分。4、施工工期(5分)所报工期为40天的规定时间的为有效方案,在规定的40天工期的基础上每提前1天加0.5分,最多加5分。(二)比选办法1、符合性比选评审委员会先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质部分和业绩部分进行符符合性评审,未满足比选文件条件的不进行下一轮评分。比选报价下浮比例未在规定幅度内的不再进行下一轮评分。2、分值计算(总分100)得分计算:商务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施工11工期得分。评审程序:将每位评审组成员的打分汇总,在汇总评审记录表上签字。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侯选人。评审结束时,评审组须向比选人提出确定中选人的书面报告。(如比选申请人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报价低的排名靠前)。第十一条评选程序(一)在评选开始之前的30分钟内,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比选人签到。2、监督人员签到。3、比选申请人签到。在预先确定的评选开始时刻未到达的比选申请人,拒绝其参加比选。4、评审组成员签到。5、监督人员查验评审委员会成员资格。(二)在预先确定的评选开始时间,比选人、比选申请人、监督人员应当在评审现场。比选人主持评选活动,进行以下工作。1、比选人宣布评选活动开始。2、评审委员会确认比选申请人代表身份。(三)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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