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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一、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福建省农业厅文件闽农绿[2006]392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水产、茶业)局: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附件: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2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前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政府提供管制性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和资源环境压力的不断增大,21世纪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正由长期以来的保障供给逐步转向保障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本《规划》主要是按照农业部和我厅关于编制“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的工作部署,本着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和争取扶持、加快发展的基本思路,综合参考了农业部《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规划、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提纲》以及我省农业“十一五”有关专项规划,围绕农业部提出的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率分别达到30%、5%、0.5%的规划目标,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建设、产品认证、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市场信息等方面的规划意见,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的规划内容另行编制。3一、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现状(一)主要成效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农民增收、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重大问题,是现阶段农业工作的重点,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省委一号文件中多次提到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各地纷纷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采取财政贴息、财政补助、政府奖励、项目优惠贷款等方法,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举措,摆上政府议事日程。这些政策的实施,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加快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程。2.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农产品污染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效。“十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对直接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正在退出销售市场,生猪饲养违禁使用“瘦肉精”得到遏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下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上升。与治理前的2000年相比,2005年全省生猪产销环节“瘦肉精”尿样检出率从70%降到0.16%,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检出率从30%降到1.80%,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超标率从30%降到0.32%,水产品及水发制品甲醛检出率从7%降到0.39%。以上监测数据表明,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福4建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五年计划》预定的控制目标,有效地推动了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治理了污染,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证了消费安全。二是农业“三品”总量迅速扩大。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达到301个,比增152个,绿色食品产地监控面积179万亩,实物总量335万吨;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无公害生产资料认证从无到有,全省累计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达到479个,产品数达到573个,种植业产地监测面积达到120万亩,产量130万吨,畜牧业无公害生猪年出栏达到225万头;有机食品累计认证企业8家,产品25个;有8家企业的90个产品通过无公害生产资料认证,总数达到14家企业、214个产品。三是综合效益不断得到提高。几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大力发展农业“三品”作为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结合点,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切入点,科学规划,统筹发展,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实施对产地环境的监控,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促进了可持续发展;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随着城市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三品”认证产品已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3.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络逐步建立健全。“十五”期间,通过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和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逐步建立了以省、市、县三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赋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牵头协调治理“餐桌污染”和5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二是认证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成立无公害产地认定委员会,发挥认证专家库和“绿色食品专家库”优势,紧密依托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和本厅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无公害农产品突出“简便快捷”,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绿色食品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完善制度”为目标,不断创新机制;有机食品以“巩固提高”为原则,积极引导出口型企业开展认证。三是农产品质检建设全面启动。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依托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定期实行以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残留检测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初步建立了省(检测中心)、市(专业实验室)、县(质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委托三明、龙岩、漳州等地市一级的农业部门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环境监测,加快了产地环境检测评价速度。四是农业标准化工作逐步推进。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手段,推行农业的标准化生产,使蔬菜、水果、畜禽、茶叶、食用菌等产品的生产逐步实现了产业化升级。目前,全省建立了一批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为依托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其中建设国家级示范区21个,省级示范区52个。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渐推行。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年检工作,几年来,我们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年检制、产品抽检制、产品认证与检查相结合等一系列质量监督制度,协同农业执法、工商管理等部门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的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规范了企业行为,确保了认证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企业年检合格率达96%,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4.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推行。随着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逐渐6深入,各地积极探索创建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为培育农产品安全消费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龙岩市等一些生猪主产区为把好生猪质量关,杜绝违法使用“瘦肉精”的现象,与厦门、泉州签订的生猪调运协议,对调往境外的生猪,一律凭“四证一标”出境;厦门市为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肉类卫生与质量安全,从2004年开始推行无公害生猪市场准入制度,岛内所有上市生猪必须来自无公害猪场,有效保障上市猪肉食品安全。5.对外交流与国际贸易有了新进展。2001年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加入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积极参加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直接参与了IFOAM的各种国际组织活动,先后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机构就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认证管理、贸易准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对有机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准的共识,为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增加我省农业出口创汇开辟了新的途径。截止2005年底,全省绿色食品出口贸易额达10944.2万美元,位居全国第3位。(二)存在问题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还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主要是资金投入少、机构职能不配套、监管手段落后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低、检验检测手段落后、产地环境污染情况不明、认证管理机构不完善、技术推广滞后、市场信息不灵等。为此,急需围绕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这个总目标,具体开展产地环境评价体系、农产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信7息体系建设,对农业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2.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高。我省农产品不仅大部分尚未通过最基本的无公害认证,而且随着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贸易门槛提高,与国际标准还有差距,特别是农畜产品中农(兽)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还没有根本遏制,污染源头远未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例如,我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全年平均小于5%,达到“餐桌污染”专项治理控制目标,但个别地方在高温季节抽检时,农药残留超标率有时高达10%以上,农药中毒事件和出口退货事件时有发生;再如,经过4年的专项治理,我省的生猪“瘦肉精”尿液检测阳性率由70%下降至1%以下,但是,违禁使用莱克多巴胺等兴奋剂的现象悄然抬头,打击畜禽饲养使用禁药物的工作远未结束。3.农产品“三品”认证比重偏低。从我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比重来看,除生猪、牛奶、茶叶和部分加工食品外,大部分农产品认证率低于1%,与农业部提出的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率要分别达到30%、5%和0.5%的规划目标有很大差距,反映了我省“十一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二、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基本思路(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局,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8树立农产品品牌为目标,以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监督检查为主要途径,以标志管理和认证工作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消费安全,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相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由政府实施行政监管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推动就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大背景下,着力创造有利于安全农产品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市场拉动就是以市场消费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2.坚持全程控制与检测监控相结合。建立以源头管理为基础的涵盖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签、储运等各个环节关键因子的控制,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借鉴农产品认证产品实施标志管理的做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抽样监测和预警系统、标识或标签管理与可追溯制度、认证产品免检和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从而改善和提高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农产品的监管能力。3.坚持示范引导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按照相关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发展农业生产,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生9产,通过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千家万户农民推广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三)建设目标通过“十一五”努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七大”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贮运到市场准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保障消费安全,农产品主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到2010年建成省、市、县三级专业设置齐全、技术手段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并形成快速有效的预警、反应和处置能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终端检测向全程监控转变。沿海中心城市普遍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逐步建立形成企业自律与诚信机制。2.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率显著上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健全完善,认证能力显著增强,主要食品加工原料、城市消费的食用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本文标题:一、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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