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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城市規劃與發展規劃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彙報內容香港城市規劃與發展香港概況規劃體系近期重大規劃發展項目3香港概況456沙田新市镇7屯門新市镇8香港概況-在區域上的位置珠三角經濟區香港91023.9%已建成區6.1%農地0.6%荒地66.6%林地/灌叢草地/草原/濕地(46%屬郊野公園及其它受到法定保護的土地)2.7%水體香港概況-現有土地用途概況11香港概況-人口分佈新市鎮九龍香港新界大嶼山都會區2011年人口(百萬)都會區內4.19(59.3%)都會區外2.88(40.7%)總人口7.07荃灣沙田將軍澳元朗天水圍屯門大埔上水/粉嶺東涌12全港人口密度度6,544人/每平方公里市區人口密度港島區16,320人/每平方公里九龍區44,760人/每平方公里觀塘人口密度55,200人/每平方公里2.13.14.05.15.86.77.17.78.28.502468101950196019701980199020002011202120312041百萬人口增長放緩資料來源:香港統計處132.13.14.05.15.86.77.17.78.28.502468101950196019701980199020002011202120312041百萬分區人口密度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中西區灣仔東區南區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黃大仙觀塘葵青荃灣屯門元朗北區大埔沙田西貢離島人/平方公里(2011)中西區灣仔北區大埔沙田西貢離島觀塘葵青荃灣屯門元朗九龍城黃大仙油尖旺深水埗南區東區香港島新界九龍15新市鎮的分布新市鎮九龍香港新界大嶼山都會區荃灣沙田將軍澳元朗天水圍屯門大埔上水/粉嶺東涌161718沙田新市鎮19屯門新市鎮20規劃體系21行政長官律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規劃署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教育局局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民政事務局局長食物及衛生局局長環境局局長保安局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發展局局長香港政府架構22發展局局長規劃署屋宇署地政署土地註冊處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常任秘書長(エ務)發展局架構建築署水務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機電工程署渠務署路政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23策略規劃組規劃研究組跨界基建發展組規劃署組織結構全港規劃部專業事務部都會區規劃部新界區規劃部特別職務部部門行政部都會區規劃部總辦事處港島規劃處九龍規劃處荃灣及西九龍規劃處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組新界區規劃部總辦事處西貢及離島規劃處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中央執行管制及檢控組城市設計及園境組特別職務組房屋及辦公室用地供應組規劃署署長規劃署副署長/規劃署副署長/全港地區委員會部專業事務組資訊系統及土地供應組資訊科技管理小組城市規劃委員會組城市規劃條例檢討小組地區規劃處全港規劃處規劃體系全港規劃地區/地方•分區計畫大綱圖•發展審批地區圖•發展大綱圖•詳細藍圖鄉郊地區違例發展的管制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城市規劃條例區域協作25為未來30年規劃進行研究結合土地用途、交通運輸及環境方面的規劃大綱加強與珠三角地區發展的關係實踐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廣泛諮詢公眾人士全港規劃:『香港2030』全港發展策略「香港2030』全港發展策略提倡可持續發展審慎決定開發新土地著重改善質素27研究目的:探討未來挑戰與機遇以確立發展方向建立未來土地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綱領實現香港遠景–亞洲國際都會以可持續發展為總體目標全港規劃:『香港2030』全港發展策略建議策略遠景–亞洲國際都會具體主題及措施空間發展模式28加強與內地聯繫提供優質生活環境提升經濟競爭力三個整體方向三個整體方向29平衡發展及保育儘量保留郊野地區進一步發展區域運輸網路寶安南山蛇口福田羅湖以更少資源滿足更多需要在都會區及已開發的新市鎮尋求發展機會以鐵路為本的發展模式充分利用三個發展軸沿線的發展機會全港規劃:『香港2030』全港發展策略空間模式的概念跨境合作-粵港協調機制粵港合作聯席會議(香港行政長官、廣東省省長)工作會議(香港政務司司長、廣東省常務副省長)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聯絡辦公室粵港城市規劃及發展專責小組(25個專責小組之一)廣東省香港特別行政區30跨境合作-港深合作會議港深合作會議(香港政務司司長、深圳市市長)合作協定關於近期開展重要基礎設施合作項目協議書港深邊境區發展聯合專責小組深圳市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港深加強城市規劃合作協定城市規劃聯席工作會議港深機場合作聯合專責小組3132跨境合作規劃項目-落馬洲河套區港深成立「落馬洲河套地區環境、規劃及工程工作小組」和「開發模式工作小組」推進河套地區發展的研究工作。約87公頃33為粵東、福建及江西省提供便捷的連系跨境合作規劃項目-蓮塘/香園圍口岸34規劃及工程研究於2008年6月展開,並預計於2011年6月完成目標在2019/20年供首批居民入住新界東北新發展區35邊境禁區由東面的沙頭角海橫跨至西面的後海灣,全長約十八公里大部分為鄉郊地區,主要包括濕地、自然景觀、山丘地帶、林地、農地及鄉村土地規劃研究:制定一個土地用途規劃大綱,為從邊境禁區內所釋出的土地提供保育及發展指引361951年設立,1962年訂定現時界線出入邊境禁區通行證2008年1月公佈面積由2800公頃減至400公頃2010年7月30日城規會公開展示五份草圖蓮麻坑,及沙頭角發展審批地區草圖)7月31日公開展示研究範圍沙頭角深圳市深圳香港米埔落馬洲落馬洲河套蠔殼圍上水羅湖缸瓦甫文錦渡香園圍香港特別行政區邊界範圍圖例修訂的邊境禁區範圍修訂的邊境禁區界線落馬洲河套新發展區未來古洞北新發展區未來粉嶺北新發展區未來坪輋/打鼓嶺新發展區蓮麻坑邊境禁區37城市規劃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131章《城市規劃條例》第2條成立的法定組織由行政長官委任各界別人士,義務出任一般任期為兩年,可連任通常每隔一個星期五召開會議職能:制訂圖則審批申請其它38秘書主席副主席(規劃署副署長)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非官方成員)官方成員非官方成員城市規劃委員會5人28人39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小組委員會聆訊申述小組委員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官方成員4人、非官方成員13人主席、副主席、官方成員4人、非官方成員13人城市規劃委員會40為有系統地擬備和核准香港各地區的佈局設計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以及為擬備和核准某些在內發展須有許可的地區的圖則而訂定條文,以促進社區的衛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城市規劃條例目的41法定圖則涵蓋的土地範圍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城市规划条例》制订法定规划图则、申述聆讯审批规划申请(第16条、16A条、17条)及修订图则申请(12A条)通常每隔一個星期五召開全體會議及每隔一個星期五召開小組委員會會議根據城規會「辦事程式與方法」運作陳詞部分(a)政府部門代表(b)申請人(倘法例准許)答問部分商議部分所有城規會/規劃小組委員會/聆訊申述小組委員會會議都向公眾人士開放,除非﹕(a)是為考慮申述及規劃申請而進行會議的商議部分;及(b)是在特別情況下進行的其它會議所有公開會議的檔和會議記錄(包括商議部分)都會供公眾查閱47法定圖則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而制訂–分區計畫大綱圖–發展審批地區圖規劃土地用途及重要的發展參數顯示土地用途地帶的分佈和道路系統地區規劃48規管•土地用途•發展參數(地積比、建築樓面面積、高度等)•主要道路系統包括•《圖則》•《注釋》第一欄:經常准許的用途第二欄:須先行申請的用途備註:發展限制•《說明書》比例由1:5,000至1:10,000分區計畫大綱圖49分區計畫大綱圖商業/住宅50分區計畫大綱圖注釋商業/住宅51屬非法定文件旨在反映圖則上各類土地用途地帶的規劃意向和目的雖然並非圖則的一部分,但卻是圖則的重要元素分區計畫大綱圖說明書城規會作初步考慮規劃署先進行規劃研究,才擬備圖則城規會再作考慮公佈圖則諮詢區議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進行公眾諮詢公眾可在2個月的公眾諮詢期提出申述所有公眾人士均可就申述提出意見城規會聆訊申述及公眾意見城規會決定是否因應申述修訂圖則公眾可就圖則修訂提出進一步申述城規會聆訊進一步申述•完成聆訊後,草圖連同申述、意見及進一步申述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兩個月公眾查閱期屆滿後九個月內)•期間可再作修訂(s.7)修訂圖則(s.12A)規劃許可(s.16,s.16A,s.17)按第12A條申請修訂圖則例如:申請更改「工業」用途的土地為「住宅」用途修訂經常准許用途或須取得規劃許可才可進行的用途須在收到申請的三個月內審議申請人可出席城規會會議陳詞按第16條提出規劃申請例如:申請在劃作「住宅(甲類)」用途的土地作醫院、酒店或辦公室發展須在收到申請的兩個月內審議不會邀請申請人出席會議申請人可按第16A條申請修改規劃許可修訂分為A類或B類修訂A類的改變,無須向城規會提交申請B類修訂,則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申請人可就城規會的決定(第16條及第16A條)要求覆核(第17條)申請人可出席城規會的會議,陳述其個案如申請人仍不滿意有關決定,可再要求上訴(第17B條)公眾可就圖則和圖則的修訂提出申述,亦可就申述提出意見可在城規會會議上陳詞公開規劃申請資料公開會議公眾可就規劃申請提出意見諮詢行政長官指示擬備一份新的草圖公布草圖,為期兩個月,以供公眾提出申述公布收到的申述,為期三個星期,以供公眾提出意見就申述及意見進行聆訊﹔城規會/聆訊申述小組委員會可順應申述而建議作出修訂制圖程序如建議作岀修訂﹕公布建議修訂,為期三個星期,以供公眾作出進一步申述進行聆訊不會進行聆訊﹔城規會確認建議修訂城規會確認建議修訂反對的進一步申述無反對的進一步申述無進一步申述制圖程序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拒絕核准圖則將圖則發還城規會再作修訂城規會/聆訊申述小組委員會所作的任何修訂會成為草圖的一部分把草圖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制圖程序核准圖則發還城規會以作修訂制圖程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發還核准圖則給城規會,以作修訂公布圖則的修訂項目,為期兩個月,以供公眾提出申述重複先前的諮詢程序處理申請城市規劃委員會四類申請申請申請類別考慮申請的委員會修訂圖則(第12A條)規劃小組委員會規劃許可(第16條)修訂許可(第.16A(2)條)規劃小組委員會/公職人員*覆核(第17條)全體委員會*法例准許城規會授權予公職人員(即規劃署署長及地區規劃處的副署長和助理署長),考慮第16A(2)條的申請。申請修訂圖則(第12A條)(三個月)21日覆核城規會第16/16A(2)條的決定(第17條)(三個月)上訴至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申請申請規劃許可(第16條)(兩個月)申請修訂許可(第16A(2)條)(六個星期/兩個月)申請修訂圖則(第12A條)2005年6月生效的修訂條例內的新條文任何人均可提出申請(涉及新的草圖或草圖上的修訂事項除外)第12A條申請處理程序城規會收到該申請城規會公布該申請,為期三個星期,以供公眾提出意見申請人取得「現行土地擁有人」的同意或通知該人﹔或為此採取合理的步驟第12A條申請如果規劃小組委員會接納擬議修訂,有關修訂便會根據條例的條文,納入草圖並予以展示規劃小組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三個月內舉行會議考慮該申請,申請人可出席會議和在會議上陳詞處理程序第12A條申請申請規劃許可(第16條)第16條賦予城規會權力,根據法定圖則的註釋,就用途批給許可土地/建築物的現有用途,可繼續存在,直至重建或用途有實質改變重建或用途的實質改變只能在符合法定圖則的規定下進行(如有需要,必須先取得規劃許可)第16條申請處理程序城規會收到該申請申請人取得「現行土地擁有人」的同意或通知該人﹔或為此採取合理的步驟城規會公布該申請,為期三個星期,以供公眾提出意見規劃小組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兩個月內舉行會議以考慮該申請第16條申請申請人可在收到通知後21日內,根據第17條
本文标题:香港城市规划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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