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苗木吊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呼市园林局2015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呼托路(103省道)出城口绿化工程位于呼托路(103省道)道路两侧,本标段为绿化种植部分,绿化总面积约120公顷。本工程中的胸径在8cm以上的大树采用16T或25T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装、就位。二、编制依据:本方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三、施工前准备:起重机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负责所需工具、吊具、索具的检查。起重吊装机械使用的吊钩、吊具、钢丝绳及吊装绑扎用的索具、绳索应符合要求,其强度应满足起吊物体重量许可的安全要求,并按规定检验合格。吊装作业施工所使用的起重吊装机械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年审合格,并按照产品的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和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吊装作业前,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正确佩带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四、大树栽植安全、施工工艺:1、根据大树栽植位置及现场作业环境合理选择吊车位置。2、大树起吊前应在树的上端系拉绳,以便在起吊后调整、控制树形姿态及朝向,防止晃动。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3、在吊装大树时,对大树吊点位置进行保护,具体做法为在大树上用草绳缠绕2圈,外面再用多个竹片进行包裹,起吊时采用吊带进行捆绑吊装,防止损坏大树表皮。吊点位置选择在平衡点捎上位置,使得大树在完全起吊后能够竖直。4、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专人指挥,遵守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有权拒绝执行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的命令和要求。严禁在基坑底或树穴内指挥就位吊装物和大树。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起重臂下及吊车回转半径内。5、吊装未作可靠固定、大树未回填种植固定之前,起重机应保持悬挂工作状态,严禁提前卸除起吊索具。大树回填种植土后应及时打四角桩进行支撑或拉揽风绳固定。
本文标题:苗木吊装专项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7382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