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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小学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减负”要求,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定: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课程(教学)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得提前到校,不得延长在校时间。三、学生使用的教材和配套用书,必须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对于课外学习资料(如复习资料、教学参考用书等)特作如下规定:1.除学校统一订购教育主管部门选定的教材外,任何人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其它教辅材料,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2.若有学生或家长举报教师滥订资料,经查实后所做的处罚由违纪者全部承担。四、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许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五、严格控制作业的分量和难度。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布置作业时都要求教师精选习题。音、体、美、科学、品德、信息技术等课程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语、数、外当天的课外作业量也有严格规定,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时间累积控制在30分钟以内,五、六年级家庭作业时间累积不能超过1小时(作业量均指一般学生完成时间)。各科作业量由班主任同任课老师协商调剂平衡。不允许教师用大量作业去占用学生的节假日。学校分别给学生和老师发放《作业跟踪登记表》,对各科老师和学生的作业量及作业时间进行跟踪,每月定期回收有关资料,并对有关学科的作业进行跟踪反馈,作业布置量经常超出标准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点名批评教育。六、禁止从事有偿补课。擅自进行有偿补课经学生或家长举报,经查实后所做的处罚由违纪者全部承担,违纪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七、学校将实行“三查”:查作业量、查教学常规、调查问卷,将采用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家长会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落实《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进一步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签名:2015年9月
本文标题: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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