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杨梅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六盘水府办函[2018]31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特制订本乡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年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要求,必须确立“建、管、养”并举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以县为主、群众参与”原则,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全面构筑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系,通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有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力争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二、工作目标加强和规范各村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标准开展日常工作,及时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与维修、制止侵害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工作:组长:王瑞(乡党委副书记)喻长勇(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副组长:马武怀(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彩云(乡党委副书记)雷明林(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兵(政府副乡长)黄维新(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孔繁强(政府副乡长)成员:祝东(公路管理站负责人)支明艳(安委办工作人员)祝楠(杨梅村支书)马仕如(杨梅村主任)刘纯举(姬官营村支书)杨志祥(姬官营村主任)耿和祥(幕尼克村支书)耿连勇(幕尼克村主任)张明友(台沙村支书)赵勇(台沙村主任)赵颜(光明村支书)张明祥(光明村主任)彭燚(白牛村支书)徐学义(白牛村主任)赵泽林(乡交管站协警)马莲卫(乡交管站协警)罗毅(乡交管站协警)朱堂宇(乡交管站协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孔繁强具体负责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检查及总结评比、考核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各村民委员会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由各村民委会与养护人员签订养护合同。四、养护标准及人员配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公路管护,以每四公里一人公路管护专人完成以下工作。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6、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8、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五、养护管理职责(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职责1、公路管理站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落实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登记、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和养护质量考核。2、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3、督促村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贫困户人员担任专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并对养护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4、加强巡查,积极协助公路管理站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市路政管理部门。5、协助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农村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村委会职责1、各村要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贫困户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签定养护合同和安全合同,对村域内农村公路进行专业养护。2、要安排村干部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农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置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公路管理站。3、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工作。4、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阻断,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必须组织人员配合农路管护人员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乡农路办,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5、负责对村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三)公路养护人员职责1、应根据不同技术等级标准、不同的路面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门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公路养护。2、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3、所养护路段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村委会,配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属于小范围塌方、损毁情况的,必须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4、如有发现群众侵占路面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村委会。5、要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养护作业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为通行车辆和行人提供方便。六、养护资金来源、使用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乡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2、资金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上级财政养护资金的70%用于道路管护人员的基本工资,每半年根据平时督查检查和评比考核情况进行发放,10%用于考核,20%用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严重塌方、损毁的修补。3、除日常养护外的其他养护工程包括公路的中修、大修、改善工程以及当年发生的较大水毁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损坏抢修和修复工程,采取专业化养护。资金由乡向交通局争取补助,先由乡和村自行垫付,保证公路畅通。七、检查、考核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乡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和养护人员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路管理站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年终时综合二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结合县级交通部门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评比考评结果,对各养护路段养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农村公路保养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养护工作做得好、被评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乡给予相应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路段,群众有投诉,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全年养护资金扣拨30%,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长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村委会立即调换养护管理员。八、工作要求1、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公路管理站要切实发挥作用,结合各村实际,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和运行各项工作。2、健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加快建立“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道路管理体系,各村要以每四公里配备管护员1名,原则上要保持专职人员相对稳定,如出现人员变更要及时向交通管理站汇报。3、畅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各村要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对策举措,总结优质经验做法,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4、创新形式,做实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户,认真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形象生动做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公路法律法规意识。5、加强巡视,做好全面排查。各村要认真执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巡查制度,记录好巡查日志,及时调查、鉴定公路各种病害,加强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制止各类侵占、污染、挖掘公路和损坏、破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处置并消除乡村公路的安全隐患。附件:1.杨梅乡通村通组公路管理与养护目标考核办法2.杨梅乡通村通组公路管理养护日常检查考核表3.通村通组公路明细表及管护人员名单附件1杨梅乡乡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乡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全面提升乡村公路路况和服务水平,保障公路桥涵安全、畅通、整洁,根据《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通组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8〕31号)及县政府领导批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乡乡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考核对象为各村。第三条由乡管理管理站对各村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2018年终对各村的考核分数挂钩。第二章考核内容及程序第四条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考核内容为乡村公路范围内的公路养护管理。具体分为乡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路面病害、桥梁养护、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第五条目标考核采用上级部门考核、乡级督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综合评定。上级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养护管理综合检查,对我乡的农村公路进行检查评分,如因各村工作不力造成杨梅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终对各村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乡级督查考核由乡公路管理站开展不定期巡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发给各村,限时整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返回图片视为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每督查一次,在对各村的考核总分数中扣0.5分,扣完为止。(三)日常检查考核每季度随机抽取各村乡村公路1公里为被检路段,每次不重复,按照日常检查考核表的标准进行评分。第六条正在改造或大中修施工路段不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判定标准为施工路段的条件是施工招标工作已结束,施工合同已签订,开工令等手续已办理,现场有实质性开工迹象。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按照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公路管理站根据各村当年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统筹安排使用,由乡财政所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九条本办法由镇交通管理站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7652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