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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长垣职专国旗班,全称长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旗护卫队,是学生处直接领导的准军事化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中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长垣县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考勤委一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与学生处和其他校内外组织联系,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名护卫队队员、其中有名旗手,男护旗手各两名。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第七条考勤委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负责每周四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系(部)做准备。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考勤委由新一届队长确定,由国旗班队员中指定。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第三章队员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一、队员有权在适当场合、以适当形式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队员有权参加护卫队举办的各项活动;三、队员享有国旗护卫队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获得国旗护卫队编发的有关资料的权利。第十三条队员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执行组织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和决议;二、关心、支持组织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承担组织委派的各项任务,接受组织有关的询问和调查,并提供组织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四、维护组织的合法利益和亮丽形象;第十四条国旗护卫队队员选拔要求:一、热爱国旗,自觉遵守《国旗法》,乐于奉献,自愿加入国旗护卫队,统一听从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二、选拔范围暂定为在校所有学生(男女不限);人数为40人,其中正队长1名,副队长2名,队员38人;三、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其中擎旗手、护旗手1.75以上);四、要求队列动作过硬、军姿标准、形象气质佳。第四章纪律第十五条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会唱国歌,严守军事纪律。第十七条队员应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并勇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第十八条队员应严格遵守《长垣职专国旗护卫队队员守则》的规定,做到严格要求,严肃制度,严守纪律。第十九条队员要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在训练场上要绝对服从纪律,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训练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必须作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熟练掌握队列动作和其他技能。第二十条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组织管理、为国旗护卫队发展献计献策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队员应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文化课成绩优良。第二十二条队员要团结互助,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第五章训练第二十三条国旗班护卫队所有队员都必须参加训练,常规训练地点学校操场,时间为每周每次训练不得少于40分钟。在组建初期时间由主管老师及上届班长决定。第二十四条队员参加训练不准迟到、不到。原则上不准请假,实在有特殊情况,要按照请假制度提前向队长请假。第二十五条训练内容包括队员基本形体、动作,队列整体素质和整体风貌。训练的原则为严格、到位,刻苦、服从。训练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保持严肃。第二十六条第四章升旗仪式程序。第二十七条升旗仪式程序。一、全体肃立、护卫队出旗全体师生员工面向旗杆正站立。出旗手右手擎国旗(旗杆部分贴在右胸前),两名护旗手在出旗手两侧,仪仗队列队在后呼号,经过主席台和队伍时,由齐步换正步走到旗旁,出旗手上前一步将国旗授给升旗手,一人接旗,一人托旗,做好升旗准备。二、升国旗,奏国歌,行军礼;(敬礼)、(礼毕)、(标兵撤回)升旗开始,队列指挥员行举手礼;全体教师员工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全体学生行军礼,目光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也得驻足行注目礼。三、国旗下誓言由值周班轮周进行。国旗下讲话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有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讲完话宣布仪式结束。四、升旗仪式完毕,队伍带回。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长垣县职业职专学校国旗护卫队。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居左;四星较小,环拱于大星之右,旗杆套为白色。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中国人民;五颗五角星相互的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长垣县职业学校
本文标题: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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