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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易联合装修有限公司工厂人事行政管理制度(2013版)拟订部门:人事行政部审核部门:总经办执行部门:信易联合公司工厂最终解释权:人事行政部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二节待遇第三节考勤和请假制度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卫生管理规定第二节电话管理规定第三节员工就餐制度第四节食堂管理制度第五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六节安保管理制度第七节现金管理制度(需财务补充)第八节采购管理制度(需商讨补充)第四章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六章材料管理制度第一节、材料申购责任分配第二节、材料计划的审批第三节、材料的采购第四节、材料的保管第五节、材料的发放与领取第六节、材料的使用第七节、退料、补料和换料第八节、补料第九节、材料报废第七章仓库管理制度第一节、仓库日常管理第二节、入库管理第三节、出库管理第八章物流管理制度(需商讨补充)第九章工伤管理制度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信易联合装修有限公司工厂全体员工,公司工厂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北京信易联合公司所属集团的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人事行政部所有。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六)未满十六周岁者。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第三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工厂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厂长批准报集团人事部备案后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第四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厂长批准报集团人事部审核签字后,并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工厂办公室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第五条、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厂长申请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六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七条、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由厂长批准后报集团人事部备案,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办公室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厂长批准及集团人事部备案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第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第十二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第十三条、除工厂厂长外,工厂其余人员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工厂办公室给予办理。第二节待遇第十四条、本厂员工之待遇参见《薪酬管理制度》,除该制度规定外,还应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1、计时工资:按月结算,每月给予固定工资,工资标准按录入时双方商定为主。此工资形式在工厂业务量低或基本无业务时实行;2、计件工资:商讨第十五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1、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每月10日发放。2、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3、辞职员工工资,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如无任何经济方面问题可于办理交接手续后第一个出薪日领取。4、员工对薪酬额有异议的,应在薪酬发出后五日内,向财务部查询,超过五日的,财务部可以不予受理,收到咨询后,财务部应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回复。第三节考勤和休息请假制度第十六条、上班时间:1、工厂根据行业性质执行六天工作制,原则上每周日休息。2、日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第十七条、迟到或早退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及提早在规定下班时间前下班者,视为迟到或早退。2、每次迟到或早退6—30分钟(含30分钟)者给予负激励1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将给予负激励2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按旷工计算,并处罚50元。3、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三次或以上者,除对其给予正常处罚外,同时将给予书面警告。第十八条、考勤1、工厂所有人员均实行考勤,每天签到。2、每月考勤由工厂办公室文员于2号前汇总成表,连同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上报集团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3、员工请假必需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上司)签字交办公室备案。4、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做好部门内工作交接后到办公室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九条、旷工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及临时突发事件不能到岗未能在上班后30分钟内向公司报备者,一律视为旷工。2、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3、旷工半日扣罚一日薪金,旷工一日扣罚两日薪金,以此类推,并将给予书面警告。4、一个月累计旷工三日按自动离职处理,不发放工资,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保留对其追究权利。第二十条、休息休假1.公休假期:以下各假为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因含有要求及特殊职位可根据实际工作调整。1.1元旦:一天1.2春节:三天1.3清明节:一天1.4劳动节:一天1.5端午节:一天1.6中秋节:一天1.7国庆节:三天1.8本公司员工每月可享受四天之公休假。第二十一条、病假1、员工请病假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之合法病假单、病历、药物付款发票给办公室,否则作事假处理。2、经公司核实查证,使用假病假单或伪造病假单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同时给予相当旷工2倍工资的处罚;情节严重,公司即可对其做出辞退处理,公司不作任何补偿。第二十二条、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事假1、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填写《请假单》,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休息。2、员工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3、事假不计薪。4、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4天,年累计超24天事假者,公司将酌情考虑不发放或减少发放年终奖。第二十四条、请假规定1、普通工人请假不超过三天由直属上司审批,超过三天必须经厂长批准。2、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厂长批准。3、所有形式的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交考勤负责人备案。4、因病或突发性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在当天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告知考勤人员,并要于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当旷工处理。5、不提前请事假而在事中或事后请假,月累计出现三次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一次。第二十五条、其他规定1、公司原则上每周日休息,但鉴于本公司工作的特殊性,有时不能按时休息,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休息,可给予调休,原则上未休之假期,必须在本月内调休。2、调休时必须填写《调休单》。3、因工作原因不能月内调休的,可累计下月,但原则上累计不可超过两个月。第二十六条、正负激励条例1、凡违反本休假条例各项管理规定者,除特殊规定外,将给予当事人负激励20—50元/次。2、凡对违反本规定各项考勤制度予以举报者,将给予其正激励20—50元/次。第二十七条、因公受伤休息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上述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对于责任不清的工伤处理,需经过集团人事部核准。)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卫生管理规定第一条、工厂各车间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第二条、各车间内,应严禁随地吐痰,工厂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干净。第三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第四条、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第五条、车间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特殊情况除外)第六条、宿舍、第七条、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第八条、工厂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第二节电话管理规定第九条、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打私人市话。第十条、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并给予负激励50元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第十一条、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第三节员工就餐制度第十二条、根据工厂上班及就餐时间规定按时就餐,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第十三条、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不得拥挤,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如出现浪费者给予负激励100元处罚。第十四条、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及剩余饭菜,对于剩余饭菜倒入指定地方,第十五条、食堂内禁止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做到文明用餐。第十六条、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第十七条、就餐人员不准把食堂餐具带回办公室或宿舍占为已有。就餐后,应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第十八条、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厂部将给予通告批评及辞退处理。第四节食堂管理制度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健康证、及健康中心出具的培训证两证齐全才能上岗,否则不予录用。第二十条、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衣物。第二十二条、食堂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对食堂的桌椅、地板进行清洗,统一消毒。第二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平等待人,饭菜定量,食品足秤,服务热情第二十四条、食堂食材采购要新鲜,价格便宜,按要求采购食材物品,禁止采购腐烂、变质食物。第二十五条、食堂人员做好防止食物中毒事宜。未烹调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入侵。第二十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第五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工厂员工宿舍内一切设施属工厂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宿舍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者照价赔偿。第二十八条、住宿人员必须由正门进入,不得攀爬阳台、翻越窗户。第二十九条、未经宿舍保安检查并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及工
本文标题:工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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