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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经销合同书甲方:天衣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二第一条合同当事人本合同当事人为天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甲方生产或提供的产品的经销商()(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甲方直接生产或提供的产品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市场区域内进行销售,通过双方的相互协作展开有效的营销活动,从而扩大销售并寻求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合同的根本性质为甲方产品向乙方销售的买卖合同关系。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身份1.甲方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注册号为【33000000000xxxxx】。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88号东风大厦5楼;邮编:【310014】电话:【0571-85195095】2.乙方是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的企业,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为区路号正式注册,注册号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第四条经销产品本合同的经销产品是指由甲方生产或提供并通过乙方销售的全部产品,包括天衣科技安全升级设备和高分子记忆橡胶,具体以甲方确认的产品信息为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对供应产品有权视生产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第五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从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期满时,如双方未提出其它书面意见,则从本合同期满日之次日起三至合同重新签订之日或一方提出书面终止合同止,本合同继续生效。第六条销售区域1.乙方的销售区域由甲方指定,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乙方负有开拓并管理全部指定销售区域内市场销售网络的义务。2.除非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指定销售区域以外的市场直接或通过他人间接销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产品。如有违反,甲方可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有变更乙方销售区域的权利;在甲方认定构成下述情况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销售区域内直接进行销售与管理,乃至指定新的经销商:(1)确定乙方的市场开拓成效低或已放弃开拓市场的努力时;(2)乙方完成双方协议的销售目标不力时;(3)对甲方的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大型运输企业、汽车生产企业等特殊顾客需要甲方直接介入时。(4)乙方存在以降价销售、与其他地区经销商窜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甲方及其他经销商利益时。4.甲、乙双方就销售区域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销售目标1.甲、乙双方经相互协商确定本合同期内的销售目标,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2.当乙方不能完成其销售目标时,甲方有权直接在同一销售区域内另外设立特约经销商或单方面决定终止本合同。3.甲、乙双方就销售目标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订货所有订货单都须按规定的订货单格式填写,并以传真或原件形式向甲方通报。甲方收到乙方的符合上述要求的订货单及相应货款后,才予以发货。若乙方未能在交付订货单后十五日内支付全部货款,视为乙方取消该订货四单,乙方已经支付的货款用于抵扣下次订货所需支付的货款(或由甲方退还乙方),并且不计利息。第九条运输运输目的地限于乙方特约经销区域,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甲方承担。第十条运输中的问题1.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应及时核对和盘点,如发现有数量短少、货物与订单有误、货物质量及其他问题,须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将此事报告给甲方,若乙方未在提货时进行验收或未在提货后三日内通知甲方的,则货物视为符合要求。2.对于乙方提出异议的事项,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经过调查,将是否给予赔偿的决定通报乙方,乙方须及时提供甲方调查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和协助。第十一条货款的支付1、乙方应当在提货前付清全部货款。所有货款均应以现金,电汇,本票,见票即付的银行汇票,支票支付。乙方未付货款的,甲方有权拒绝发货。2、甲方可在每月度结算或在本协议终止(包括协议有效期届满、协议解除等情况)或在其他需要时间与乙方进行对帐,乙方应在收到对帐单并加盖公章后三日内原件送达至甲方,逾期视为确认甲方对帐单。3、关于货物价格,由甲方另行通报乙方,甲方无需承担乙方因价格调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第十二条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供应产品执行国家的质量标准,目前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执行甲方企业标准,甲方企业标准以产品质量说明或类似文件为准。甲方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质量缺陷负责,并根据甲方的质量赔偿标准给予相应补偿。乙方向甲方提出质量赔偿要求的期限为:自甲方售出产品之日起6个月之内。超过上述期限的产品甲方不予理赔。第十三条产品的销售五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自主推广、经销,并自行承担因其进行产品销售而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若由于乙方、乙方的雇员、乙方的销售商等人的行为给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包括直接造成的或间接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对经销商、分销商及消费者等不同级别人员所确定的不同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限要求,并且,乙方对其分销商负有监督其遵守该价格下限要求的责任。第十四条业务指导为进行有效的市场管理,甲方有权访问乙方并给予乙方业务经营方面的帮助,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销售资料,客户名单,财务状况,客户销售情况,职员,库存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乙方应对此提供最大的支持。第十五条经销商的评价为有效管理市场和帮助乙方销售,甲方可另行制定并施行经销商评价制度,寄送给乙方三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商标及公司名称的使用1、乙方在销售甲方生产或提供的产品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办事处、分公司、销售公司”等名义对外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商标、名称等合法权益的方法手段从事经营及销售活动。2、如有必要,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可以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标和公司名称。此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商标使用方法正确地使用该商标。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予以改正,或终止乙方的使用权。第十七条保密条款乙方因与甲方来往而获知的甲方的所有经营上的机密或甲方特意要求保密的事项,乙方不得在事先未经过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包括其他经营实体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违反此规定而给甲方带来重大损失,乙方须赔偿相应损失。六第十八条合同转让的禁止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无论任何情况乙方都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转让或转移给第三者。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除甲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书面信函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乙方丧失甲方给予的所有权利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乙方及其保证方应立即向甲方付清包括往来帐款在内的一切债务:1.乙方确认订单15天内未能付款时;2.乙方违反了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且经甲方通知后未予纠正的;3.乙方由于破产或被法院等政府机关强制解散等原因而无法行使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时;4.其他商业惯例上承认的严重违反信义的行为发生时。若乙方连续3个月无销售实绩,则甲方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及合同履行地1.当存在本合同未述及之情况或对本合同的解释有异议时,合同当事人之间可另行协商解决。2.本合同的履行地在甲方法人所在地。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当本合同的某一项与中国有关法律相抵触从而无效或无法执行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仍继续有效。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修改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需经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签订,任一方单方面修改本合同均不发生法律效力。2.本合同除标准留白处及签署页签署项手写有效外,任何手写事项均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通知七1.本合同涉及的一切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任一方通知向本合同第三条标注的地址寄发后,即视为送达。2.任一方在第三条标准的地址发生变化后,应该以书面的行书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向其寄发的通知亦视为送达。第二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的包含以下附件:a.【2009年销售区域的特别约定】b.【2009年销售目标】c.【2009年度销售价格和返利政策】2、本合同的附件及协议书是本合同完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附件记载内容与本合同约定有抵触的,以附件记载内容为准。3、有关本协议一切纠纷的诉讼行为都须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4、本合同使用中文订立,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即行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天衣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约日:年月日签约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产品经销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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