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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农民合作社情况评析目录第一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情况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三、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总体要求四、加快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建议第二部分:农民合作社发展及政策一、正确理解和把握好农民合作社的概念及要求二、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评析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篇之前的话:世界农业发展方向之争方向一:产业化农业(IndustrialAgriculture)方向二: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产业化农业(IndustrialAgriculture)强调大规模,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目前仍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农业的主流,提供了绝大多数的主要农产品。产业化农业不仅为美国居民提供了世界上最廉价的食物,而且还出口了其50%农产品,建成了世界上最有竞争力的农业体系。以美国的农业为例:产业化农业是美国的主流农业,规模与数量仍处于发展之中。其经营面积可能达数千英亩(1英亩=6亩),使用大量机械进行生产,这也是目前中国正在追求的“现代农业”。但在美国,人们更习惯称之为“传统农业”(ConventionalAgriculture)。目前,此类农业是美国大宗粮食作物的主要供给者,分布于美国中西部地区。产业化农业投入要素除大量耕地与机械之外,还包括各种能源与化学物质,如化肥、除草剂、杀虫剂、激素等等。产业化农业由耕作、飞播、飞防、联合收割、高密度养殖等构成了一个机械化链条,其主要特征如下:(1)化学化。所有农业生产活动都依赖化学物质,从化学肥料,到化学除草剂与杀虫剂,再到养殖过程中的各种激素。没有化学物质的帮助,产业化农业成本会急剧增加,甚至无法完成生产。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农业生产中各种激素(如生长荷尔蒙与瘦肉精)的使用是合法的,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标准。(2)规模化。农场面积一般在2000英亩以上。但经营的农民数量往往则非常有限,多以家庭经营为主。少数农场是若干个农民共同经营的。(3)机械化。农业经营从种到收的所有环节都已经实现机械化,劳动生产率非常高。农场一般拥有农业生产所需的各类机械。(4)一体化。农场的生产与销售多是一体化的。相对独立的农场主会通过合作社或批发市场完成销售。由于他们文化层次非常高,农产品的营销工作都由农民自己完成。而部分大农场直接属于一些庞大的农业一体化公司,其生产、加工、营销各环节完全实现了一体化。这类企业通过竞争,已经迫使越来越多的中型农场破产,转化成大型农场或小微型农场。方向二: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在美国与有机农业、小规模农业,甚至地方化农业具有类似的含义,都是知识密集型并基于CSA模式经营的农业。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是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就兴起的与产业化农业发展方向完全相反的农业,目前这种可持续的社区支持农业已经在美国全面发展,并且推广到世界各个国家。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的主要特征(1)农牧结合的有机化生产。农牧结合的经营方式不仅提供了丰富的产品,还使农场便捷地获得大量有机肥料,真正杜绝了化肥、农药的使用,实现了有机化生产。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的主要特征(2)社区支持(CSA)经营。CSA可以直接翻译为社区支持农业,是指基于社区居民支持,农民与消费者直接联系,基本用有机方法生产农产品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CSA经营模式出现的最初目的是消费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更有效地控制食物质量。因产业化农业的发展,消费者的食物可能来自遥远的地方,消费者无法了解,更无法控制对他们健康具有重要影响的食物质量。因此,一部分消费者联合起来,采用预付费的方式把食物购买经费在春季时付给农民,请农民按照有机的方式去生产食物。食物生产出来以后,分配给预付费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被称为分享者(Sharer),一般情况下,分享者会参与农场的决策与劳动。对城市消费者而言,这即是一种劳动经历,又是控制食物质量的好方法。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的主要特征(3)小规模农场。所有的农场规模都不会超过500英亩,因为过大的农场无法按照有机标准进行生产。有机标准要求所有食物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无机化学物质去控制杂草与害虫。所以,这些农场必须用人工去除草与捉虫。农场规模过大之后,没有足够的人力去完成这些劳动,而且管理成本也非常高昂。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的主要特征(4)高素质农民。美国的农场主大都是经过职业培训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的主要特征(5)知识密集型管理。由于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不能使用化肥与农药,所以必须利用农学、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以及大量其他知识才能完成杂草与害虫的控制以及地力的维持。目前,轮作、间作、陷阱作物、覆盖、天敌培育、混合养殖等各种方法已被应用于CSA农场的生产的各个环节中。此外,由于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要求农民直接面对消费者,农民的人际沟通能力、演讲能力、产品设计与营销能力都要达到一定水平。因此,不管是从生产还是管理角度来看,这种新式农场都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企业,甚至有学者认为这种新式农业是第二次绿色革命。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的成果可持续社区支持农业(SCSA)生产了大量健康、新鲜食物。提升了居民健康水平。目前美国有超过5000个CSA农场,满足了150余万个家庭的食物供给。CSA农场创造了社区内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满足了居民社会交往需求。由于CSA农场要求消费者积极参加农场劳动,社区内的居民可以在农业劳动过程中进行交流,增加了社区内居民之间相互了解程度,使人际关系更加和谐。CSA农场还可以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并给成人带来额外的快乐。孩子们天生喜欢农业,喜欢种植作物与养小动物。在农场的生活可以让他们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农业劳动中去,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促进他们的知识增长。CSA农场大人也可以找到很多快乐。因为采摘与狩猎是几千年以来沉淀在人类基因中的本能,当采摘到新鲜的水果与捕获到鱼虾或者其他动物时,人的本能会让你产生一种快乐。启示1、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不止一条。2、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一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生产经营者和指导者。3、我国传统农业的跨越式发展可以有新的内涵。4、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业正在逐渐成为一种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第一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基于我国传统的小规模、自给和半自给的家庭经营农户而提出的。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我国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推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骨干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规模生产主体,职业农民的中坚力量农民合作社: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家庭农场)、对接企业、联结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具有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应主要在产业链中更多承担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的作用,并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生产性服务,但不宜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土地直接耕种。为什么要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显,迫切需要解决农业后继无人的问题。二、国内外市场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农业的市场风险和国际竞争压力日益加剧,迫切需要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三、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的矛盾凸显,依靠资源和劳动投入推动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迫切要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四、城乡居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日益提高,迫切需要推行标准化生产,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当前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条件已经成熟从当前情况看,我国已具备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和条件:一是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比例达到20%。二是畜牧业规模经营迅猛发展。2011年全国生猪、蛋鸡、肉鸡规模化养殖均已超过50%。三是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2012年农机总动力超过10亿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小麦、水稻等大田作物机械化水平超过90%。四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对现阶段及下一步走向的基本判断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将形成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情况近入21世纪,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我省城乡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发展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新阶段。我省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多种类型经营主体共存发展的格局转变。第一,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崭露头角,适度规模经营加速推进,成为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我省宿州、合肥、以及天长市、郎溪县等地方,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进行了实践和探索,相继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工商登记注册办法,加大了对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奖补、优先安排承担相关农业项目等方面的倾斜扶持。目前全省经农业部门认定和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已有近2000个。家庭农场的定义: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省政府正在制定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意见,已经进入研讨修改阶段,将于上半年出台。第二,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市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成为农户联接市场的重要载体。组织创办“多主体”、发展类型“多形式”、服务内容“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已进入数量快速增长与质量稳步提升的新的发展时期。目前我省各类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已超过3万个。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已于2012年底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第三,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带动能力不断提高,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实施了农业产业化“8152”工程、“121”强龙工程、“532”提升行动、“671”转型倍增计划,有力促进了龙头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2012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294个,居全国第6位;产值超亿元和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有1604个、52个;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5998亿元,居全国第7位;农产品加工值占工业总产值的20%以上,居全省工业产业第2位。农业龙头企业的定义: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省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即将出台。第四,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初现端倪,三次产业联动和三大主体融合发展,成为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的探路先锋。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是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一体化新型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即龙头企业低价向家庭农场、合作社提供种苗及农业生产资料,并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回收农产品;家庭农场按照标准进行生产,通过提高产量、降低生产资料和
本文标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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