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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收入、费用和利润本章主要知识点: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2.特殊情况下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3.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4.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账务处理5.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6.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第一节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进行判断。一、收入的内容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收入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租赁收入等。⑴一般情况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一般随商品(实物或发票)转移,如大多数商品零售,预收款销售商品,订货销售商品等。⑵保留次要风险和报酬的情况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的,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应当视同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⑶风险和报酬未随商品转移的4种特殊情形a.商品不合格,也未弥补b.尚未完成必须的安装或检验c.附有退货条款d.代销方有退货权的委托代销商品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1.一般情况下商品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2.销售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则不应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应当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例10-3】A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20000元。A公司在售出该批商品时已得知B公司现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B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1)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120000贷:库存商品120000借:应收账款34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例10-4】承【例10-3】A得知B公司经营情况出现好转,B公司承诺近期付款时借:应收账款2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贷:发出商品120000(2)纳税义务发生时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其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一种理财费用,是企业为尽快回收资金,对顾客提前付款的行为给予的一种优惠。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3)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4.销售退回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引申】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如何处理?【例题1·计算题】某生产企业2010年12月1日销售A商品一批,售价50000元,增值税额8500元,成本26000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买方于12月27日付款。2011年5月20日该批产品因质量严重不合格被退回。(2)收回货款时:借:银行存款57330财务费用1170贷:应收账款58500(3)销售退回时:借: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贷:银行存款57330财务费用1170借:库存商品26000贷:主营业务成本26000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26000贷:库存商品26000(1)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5.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例题10-10】甲销售乙设备一台,合同价款80万元,分4年等额收取后,设备发出支付第一期。增值税税率17%,一般纳税人。(万元为单位)借:银行存款23.4长期应收款70.2贷:主营业务收入80应交税费---增(销)13.6(1)销售商品时借:主营业务成本50贷:库存商品50(2)分期收款时借:银行存款23.4贷:长期应收款23.4(1)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一般情况借:长期应收款【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或现销价】未实现融资收益(倒挤)b.每期收到价款时a.收入确认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c.按期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引申】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通常分期超过3年的认为具有融资性质),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注意】如果涉及到增值税,则再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金额按照发票售价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2)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例题2·计算题】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价格为1000万元,分5年于每年年末收取。假定该大型设备不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时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经计算该笔应收款项的实际利率7.93%。(1)销售成立时借:长期应收款10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未实现融资收益2000000(2)第1年末第1年=800×7.93%=63.44(万元)借:银行存款2000000贷:长期应收款20000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634400贷:财务费用634400(3)第2年末第2年=[800-(200-63.44)]×7.93%=52.61(万元)借:银行存款2000000贷:长期应收款20000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526100贷:财务费用5261006.委托代销商品(1)视同买断方式a.受托方无退货权或追偿权,发出商品等同于销售(发出商品时双方按购销处理);b.受托方有退货权或追偿权,发出商品时不能确认销售,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比照收取手续方式)。(2)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a.委托方发出商品时,销售并未实现,不能确认销售收入,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b.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作为劳务收入确认入账。委托方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例10-11】甲于2009年12月1日委托乙销售A商品1000件,每件成本300元,协议价为400元/件,商品于12月1日发出。乙对外售价为500元,当月销售500件,于12月31日将”代销商品清单”交送甲公司,甲据此开出增值税发票,价款尚未结算,增值税率17%。(1)甲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①将A商品交付乙时借:发出商品300000贷:库存商品300000②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乙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增(销)34000③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0贷:发出商品150000(2)乙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①收到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400000贷:受托代销商品款—甲400000②实际销售时借:银行存款2925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00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贷:受托代销商品200000③收到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受托代销商品款—甲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贷:应付账款——甲234000【例10-12】以【例10-11】的资料为例,协议价为400元/件,代销手续费率为12%。其他不变.(1)甲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①将A商品交付乙时借:发出商品300000贷:库存商品300000②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乙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增(销)34000③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0贷:发出商品150000④确认手续费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24000(200000*12%)贷:应收账款——丙公司24000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收到商品时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400000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400000②对外销售时借:银行存款234000贷:受托代销商品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贷:应付账款34000借:受托代销商品款200000贷:应付账款200000④计算代销手续费时借:应付账款24000贷:其他业务收入24000小结:7.预收款销售商品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预收账款)。8.其他业务收支处理(1)材料销售的核算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销)****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2)固定资产出租核算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折旧***三、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一)基本原则劳务通常是指其结果不形成有形资产的服务,如旅游服务、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广告策划与制作、管理咨询服务、代理业务、建筑安装、软件设计等。企业通过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为劳务收入。(二)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例10-15】甲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该安装任务可一次完成。合同价款12000元,实际发生安装费8000元。假定安装业务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考虑相关税费。借:银行存款等1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贷:银行存款等8000【引申】若上述安装任务需花费一段时间(不超过本会计期间)才能完成,则如何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贷:劳务成本8000借:劳务成本8000贷:银行存款等8000(1)发生劳务成本时(2)安装完成时(三)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条件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技术测量;成本比例;劳务量比例)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例10-16】甲企业于2009年1月1日接受一项安装任务,安装期为3个月,合同总收入250000元,至年底已预收款项2
本文标题:财务会计-10(收入、费用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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