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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运行保障机制,严肃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由矿长组织,每年初根据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矿全年的安全目标。第二条: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矿安全目标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安全目标。(一)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二)井下杜绝死亡和一级非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0以下;地面杜绝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5以下。(三)杜绝瓦斯超限和煤炭自然发火事故。(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三级,实现安全高效。第四条: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矿将安全目标纵向分解到基层井队,横向分解到机关各业务科室。井队、各科室将安全指标分解到班组、岗位,使每一职工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指标,并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井队,井队保矿。第五条:坚持安全目标与安全责任紧密挂钩,严格按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凡发生重大事故,除从严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发生一次死亡1人责任事故,对责任井队的队长给与行政处分,跟班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同时追究科室的管理责任。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第六条:加大安全奖惩的力度。每月(季度、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凡是完成本月(季度、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第二章安全奖惩制度第一条:本年度无死亡事故,奖励各副矿长2000元。第二条:本年度轻、重伤不超过控制指标,奖励各副矿长1500元,能大幅度降低事故,即比考核指标降低25%,每人奖励2000元。第三条:本年度无冒顶事故,奖励500元。第四条:本年度无重大事故(大型设备损坏、水、火、瓦斯、煤尘等),奖励500元。第五条:发生死亡事故,每人罚款4000元。第六条:重伤超出控制指标,每超一起,每人罚款200元;若轻伤超出控制指标,每超一起,每人罚款100元。第七条:发生一次冒顶事故,每人罚款200元。第八条: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每人罚款200元。第九条:其余奖惩制度按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贯彻落实。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第一条:本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二条:除规定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规程外,其余均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第三条:每一个采掘面开工前,必须由矿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作业规程,然后由矿技术负责人主持,各职能科室参加会审后,由技术负责人签发,并组织采掘工学习后方可执行。第四条:修改或补充规定时,必须由各职能科室编制修改或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补充内容,然后由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会审后,方可执行。第五条:井下各生产系统、通风等主要环节改变时,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编制设计,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实行。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实行。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煤炭行业安全法规的要求,经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煤矿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由安全通风科负责,安全通风科是煤矿事故隐患排查直接负责部门,负责排查、收集、筛选、初步分级整理、下发上报、跟踪落实、考核等综合管理;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全矿生产全过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其它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包括采、掘、机、运、通、水害、火工品等项目,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分为主要隐患和重大隐患,隐患通知单由生产部负责填写,下发到有关单位,有关单位领导在接到通知单后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并在通知单上签署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需公司协调的由安监部签署落实意见,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签字。对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按本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实行表格化台帐管理,表格中设立序号、项目、隐患内容、危害程度、处理措施、解决时间、负责人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及整改反馈情况等栏目。第五条:隐患排查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矿长、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并送交重大隐患存在的单位。第六条: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对事故隐患整改全面负责,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布置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负责,要及时召开专业会议,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研究方案,制定措施,落实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对没有按期整改的单位按照矿有关规定追究处理。第七条:凡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不准生产。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按照本规定确认事故的责任者。附:安全隐患排查内容:一.采煤篇(一)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条:进入采煤工作面之前队长、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严格进行敲帮问顶,认真处理好伞檐、鼓包,确认工作面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其他工作。第二条:采煤工作面发现顶板和煤帮有片帮严重、顶板掉渣、淋水严重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三条: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发现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应及时更换、清挖,保持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其断面满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足行人和通风的需要。第四条:对于倾角小于25°以上的小眼上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第五条:在矿山压力显现较明显时放炮,必须待压力稳定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工作。第六条:采煤工作面发生大面积的冒落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分析冒顶的原因,加快工作面的推进速度。第七条:必须派专人加强回风、运输顺槽的维护。第八条:当工作面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保护支架的有效措施。同时,必须有专人警戒。第九条:采煤工作面移柱时:(1)液压支柱必须保证完好,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2)必须安排专人管理乳化液泵站,及时添加乳化油,保证乳化液的配比(100:3)符合规定。(3)工作面移柱时,必须有专人观察移架情况,发现情况立即停止移柱;工作推溜时应根据工作面的前部刮板运输机机头的位置,采取先推机头或先推机尾、然后从头至尾或从尾至头依次进行。(4)工作面推溜时,应保证前部刮板机的平直,防止出现陡弯或高低起伏现象。第十条:在移柱时,要做到“三直一平”。第十一条:在顶板管理中,加强放炮管理,保证封泥的长度,并按顺序放炮。第十二条:工作面上下端头是管理重点,必须安排专人支护端头,并保证单体液压支柱有足够的支撑力。第十三条:工作面的上下顺槽超前支护要求支护有力,并不少于20m。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第十四条:加强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二)通风管理第十五条: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检查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老塘侧瓦斯浓度。发现瓦斯超限,严禁打眼放炮,必须及时汇报处理,排除瓦斯。第十六条:必须保证采面通风设施完善,风路畅通,发现采煤工作面的风量不足时,要立即撤人,立即处理,待风流畅通、稳定,经检查瓦斯不超限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第十七条:为了保证采煤工作面有足够的供风量,必须加强联络巷风门的管理,防止风流短路,造成工作面风量严重不足。第十八条:为防止采空区的煤尘自燃,工作面推进应保证适当的推进速度,并有计划的进行喷洒阻化剂、注氮综合措施来惰化采空区空气。第十九条:进、回风巷必须装设瓦斯传感器检测矿井瓦斯涌出量,并坚持采用“三专两闭锁”。密闭必须经常检查,尤其在来压期间要及时维修,防止采空区漏风。第二十条: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道应安设防尘供水管道并安设支管和阀门,定期洒水灭尘。(三)技术管理第二十一条:按照规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技术操作技能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培训,包括理论、实践。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采煤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如情况发生变化等应及时汇报,并协助技术人员及时修改回采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措施。第二十三条:各工作面要求文明生产,各巷道必须畅通,保证工作环境、电器设备、工具摆放。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第二十四条:采.掘队应严格按照文明生产的标准进行班组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五条:新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有开工通知单。第二十六条:采煤队队长、班长发现有异常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召开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人的意见与建议,分析井下可能会发生的安全隐患,并派人解决。第二十八条:新工人招收必须经过严格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并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工作满4个月,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二.掘进(一)顶板第二十九条:进入工作面之前掘进队长、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巷道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第三十条:检查巷道支护是否存在下列问题。(1)棚架支护:棚架被压断;支护材料不符合要求;尺寸不够应及时补换,棚架支护未按《规程》规定要求背实、背牢;出现空帮、空顶现象的,必须被实、背牢;上山巷棚架支护的迎山角的角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得过大或过小。(2)锚杆支护:锚杆是否打在实体煤体里边。锚杆是否有松动,检查锚杆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支护,有无顶板、煤帮松动现象,出现松动立即处理,金属网与金属网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锚杆超出煤壁不得超过50mm。如发现有以上情况时及时更换,加补处理。第三十一条:在掘进过程中装药量不能过大,要求多打眼,少装药,先掘后刷帮,一次成巷。并根据煤层的实际情况布置炮眼。第三十二条:对于掘进交叉点,因断面面积过大,矿山压力较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大时,支护比较困难,在支护上要严格按要求进行。第三十三条:掘进巷道时,应坚持“有凝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当掘进工作面出现水流加大、煤质松软、顶板来压、并有臭鸡蛋味等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第三十四条:在掘进巷道中要穿越断层,如前方有水,应先探后掘的防治水措施。第三十五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放炮前必须加固,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探梁支护或其他措施。(二)“一通三防”第三十六条:检查工作面是否有足够风量,局部通风机安放的位置是否合理,风筒是否平、直、紧、稳、拐弯缓慢。第三十七条:工作面的通风是否存在循环风。第三十八条:检查瓦检器是否完好;是否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前炮眼封泥是否按要求填满、填实。第三十九条:发生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立即处理。第四十条:贯通巷道时要严格按贯彻巷道的要求操作,在距贯通有20m时,一条巷道必须停止作业。第四十一条: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填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三)机电、运输第四十二条: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接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不合格的立即进行处理。呼图壁县红三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第四十三条:在运料时必须设置警戒。第四十四条:掘进时的电缆线必须吊挂整齐,按《规程》规定进行铺设,对损坏的电缆应立即更换。(四)管理、技术第四十五条:按照规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包括理论、实践。第四十六条:按时复查各种规程,根据实际及时修改、补充。第四十七条:工作面各场所按要求做到标准化,各种杂物不得乱放。要求保证巷道的畅通。第四十八条:随着工作面的变化,操作工艺要求随时设定,并且补充各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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