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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美国经济学家GeorgeA.Akerlof在1970年所发表的《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柠檬”市场模型,从而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如今,“逆向选择”所导致的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问题已被学者们通俗地称为“柠檬”问题[1-6]。在“柠檬”问题的影响下,中国农产品市场已然陷入质量安全的低效率均衡,但要促使其转化为质量安全的高效率均衡却并不简单。胡定寰认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程度同农产品的“供应组织结构(SupplyOrganizationStructure)”有密切的联系,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和放开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的统购统销之后,一家一户及流通部门中的个体经营者成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经营主体。尽管这种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的供应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市场效率,但同时也存在经营主体过于分散、规模太小、难以采用比较先进的经营理念与技术以及社会管理成本过高等缺陷[7]。方敏[8]认为绿色食品的产业化首先要在生产上变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建立大规模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品质与管理的问题。但是,大规模的生产是否必然会带来农产品的高安全质量?赵亚翔、高素英认为,尽管追求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是农产品供给主体的基本理性,而适度的规模经营能带给农产品生产者更大化的经营效益,但并不会必然提升市场中所交易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对于那些高安全质量农产品的生产者而言,应通过强有力的商誉信号传递基金项目:天津市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面向滨海新区的环渤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TJYY08-1-037)。第一作者简介:赵亚翔,男,1976年出生,重庆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产业创新、产业组织治理与区域竞争优势方面的研究。通信地址:300130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Tel:022-60200158,E-mail:zydresearch@163.com。收稿日期:2009-11-17,修回日期:2009-12-12。农产品市场“柠檬”问题的解决——一个基于食品质量安全视角的文献综述赵亚翔,高素英(河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130)摘要:在“柠檬”问题的影响下,农产品市场已然陷入质量安全的低效率均衡。为了促使农产品市场从质量安全的低效率均衡转化为高效率均衡,“柠檬”问题必须被解决。此文围绕农产品市场“柠檬”问题的解决,系统地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展望了该问题的研究前景。关键词:“柠檬”问题;逆向选择;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声誉;品牌中图分类号:F3文献标志码:A论文编号:2009-2398The“Lemons”ProblemExistinginAgriculturalProduceMarketandItsCountermeasures——ALiteratureReviewfromthePerspectiveofFoodQualityandSafetyZhaoYaxiang,GaoSuying(SchoolofManagement,HebeiUniversityofTechnology,Tianjin300130)Abstract:AgriculturalproducemarketfallsintolowefficiencyequilibriumoffoodqualityandsafetyundertheinfluenceofLemonsproblem.ItisnecessarythatLemonsproblemexistinginagriculturalproducemarketshouldberesolvedtopromotetransformationofthemarketequilibriumfromlowefficiencyoffoodqualityandsafetytohighefficiencyoffoodqualityandsafety.ThispaperattemptstogiveasystematicsummaryontheLemonsproblemexistinginagriculturalproducemarketanditscountermeasuresfromtheperspectiveoffoodqualityandsafety,andcorrespondingresearchprospectsareputforward.Keywords:Lemonsproblem;adverseselection;agriculturalproduce;foodqualityandsafety;reputation;brand中国农学通报2010,26(10):70-76ChineseAgriculturalScienceBulletin来摆脱农产品市场“柠檬化”的不利影响,以获得更大化的经营效益[9]。马骥、秦富[10]在总结制约中国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消费原因、评价北京市城镇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认知能力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认知能力的因素,其结果表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要先于收入约束而影响到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消费的决策。就在笔者就论题展开研究的过程中,中央电视台(CCTV)《每周质量报告》节目(2009年10月24日播出)中所揭露的吉林“野山参”疯狂造假、“东北宝”陷入身份尴尬的现象,再次让笔者强烈地感受到解决中国农产品市场“柠檬”问题的现实重要性与紧迫性。阿基米德曾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笔者认为,“柠檬”问题的解决正是促进农产品市场从质量安全的低效率均衡转化为高效率均衡的那个阿基米德支点(Archimedeanpoint)。该文所称的农产品,是指食用型农产品,包括既可食用又可药用的农产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农产品;其来源既包括天然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也包括对天然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进行分拣、去皮、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粗加工(未改变其基本理化学性质)后的成品。围绕农产品市场“柠檬”问题的解决,该文将既有的学术研究成果从“技术”路径与实施机制这2个层面来进行归纳和分析。1“技术”路径促进、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显示、传递包括信息标示、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分级、信息可追溯等“技术”路径。1.1信息标示产品信息的标示是一种质量承诺背书,它一方面对消费者的选购行为起着信号的指引作用,另一方面又是生产、供给者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除了在产品上直接予以标示外,产品标签是一种主要的产品信息标示载体。产品标签是指附着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志与标贴,包括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一切信息的表征形式。用来改善包括农产品在内的食品信息环境的标签制度有多种形式,但这些形式可归纳为二种基本类型,即自愿标签制度和强制标签制度。自愿标签是指政府对某些产品特殊属性的标示不作硬性规定,由生产供给主体自由决定是否在标签中予以标示。由于生产供给主体对自身产品的正面特性有信息标示的积极性而对反面特性的标示避之不及,进而对社会的食品安全态势造成负面的影响,所以又需要政府对标签的标示内容(如名称、配料、净含量、原产地、营养成分、厂商名称及地址、批次标识、日期标示、贮藏条件、食用方法、警示等等)与标示形式加以规范和强制,这就是强制性标签制度。强制性标签制度能够规避或减少自愿标签制度中“负面信息标示逃避”的现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11]。侯守礼、顾海英[12]在对转基因食品标签管制进行研究后认为强制性标签制度在保护不喜欢转基因食品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却提高了食品成本并让全社会承担了增加的成本,所以并不能真正给以消费者知情选择权的保障,而自愿性标签制度才能真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此外,标签制度的影响也不仅仅是知情选择这么简单,它还会影响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会影响农民的种植和养殖行为,会影响食品厂商的生产行为,因此需要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角度进一步深入研究。毛新志等[13]则对侯守礼、顾海英的前述观点提出质疑后认为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法制法规尚不完善、厂商机会主义行为盛行的环境中,更应该坚持实施强制标签制度的政策取向,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使转基因食品为人类带来更多的福祉。在实证方面,王雅芬、兰萍[14]以杭州市的调查结果为例,就食品标签制度对消费者行为模式的影响进行研究后认为食品标签制度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有着明显的影响,消费者对食品标签越信任,对安全食品的支付愿望也越高。冯忠泽、李庆江[15]对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后发现,在六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中,消费者最关注的信息依次是:保质期(62%)、生产日期(58%)、价格(50%)、认证标志(38%)、销售商品牌及信誉(36%)、生产者名称(23%),而消费者对销售商品牌及信誉、生产者名称的关注度比较低,这可能与中国市场诚信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不完善有关。1.2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引自GB/T20000.1—2002)。农业标准化是按照“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通过对农业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制定标准和实施标准,即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提升农产品的生产质量,规范农产品的流通过程提升农产品的流通质量。农产品质量分级(agriculturalproductsqualitygrades)则是根据农产品的分级质量标准(qualitystandards),将不同质量的农产品进行分级、归类,是农业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环节。赵亚翔等:农产品市场“柠檬”问题的解决··71中国农学通报针对市场普遍存在的“柠檬”问题,HayneE.Leland[16]认为通过质量认证的方式实行最低质量标准市场准入限制是解决该问题的一个可行方案,尽管它不是一个最优的方案。此外,根据KohlsandUhl.等学者的研究结论,在市场参与者不能准确识别产品质量时,质量分级体系的应用有助于事先明确产品的质量、形成交易的标准化“语言”、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发展,因为质量分级的结果能向消费者传递产品质量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的负面影响。然而,另外一些学者的研究结论却对农产品质量分级的价值提供了负向的支持,如Bockstael通过对加入质量变量的市场模型的构造,分析了最低质量标准引起的福利得失,对最低质量标准在农产品市场中的作用提出了质疑,其认为在农产品市场上能够得以持续实施的最低质量标准往往是让生产者得利而让消费者受损的标准[17]。再如,标示是农产品质量分级的一个结果性步骤,CSPI(TheCenterforScienceinthePublicInterest)曾经倡导一项食品标签的变革方案,该方案与改进食品营养元素信息的标示直接关联,该组织主张统一用“红绿灯面板”(包括红、黄、绿三种颜色)作为食品营养物质含量信息的首要标志,Caswell和Padberg[18]则认为尽管该方案倡导的“红绿灯面板”标示系统将在食品的脂肪、钠盐、纤维素等营养物质含量方面为消费者提供有价值、易识别的简略标志,但亦会降低生产者生产更加健康产品的积极性。国内学者对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分级的问题也多有关注。李鑫等[19]提炼出了农业标准化的基本原理、方法原理和系统管理原理,其研究成果对于促进中国农业标准化理论研究、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指导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实践标准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于冷[20]在分析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的国际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指出农业标准化并不等同于食品安全,应将其工作中心转向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管理,并以此降低农产品市场的交易费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竞争,也为农产品期货市场、批发拍卖市场的运行奠定基础。徐洁香基于引力模型对中国农产品标准化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后认为[21],农产品标准化水平的提高对中国对外贸易有明显的贸易促进效应,但由于中国农产品标准化水
本文标题:农产品市场_柠檬_问题的解决_一个基于食品质量安全视角的文献综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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