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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模拟庭审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三、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四、不得发言、提问五、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入庭审判长:请坐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侯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审判长:(敲一下法槌)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郜润生黄立春到庭法警:到书记员处拿得相关资料后向庭外走去,然后带被告郜润生、黄立春到庭审判长:被告人郜润生被告郜润生:到审判长:你还有别的姓名吗?被告郜润生:没有审判长:讲一下你的出生年月日被告郜润生:1974年6月8号审判长:什么地方出生的?被告郜润生: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审判长:什么民族?被告郜润生:汉族审判长:文化程度被告郜润生:中专审判长:大声一点被告郜润生:中专(声音稍大点)审判长:你有职业吗?被告郜润生:有审判长:讲一下被告郜润生:教师审判长:哪个学校的教师?被告郜润生:霍邱县龙潭镇职业中学审判长:讲一下你的家庭住址被告郜润生: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十庙中学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被告郜润生:没有审判长:这次是什么时间被羁押的?被告郜润生:2002年11月22号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的?被告郜润生:2002年12月19号审判长:因为什么问题被羁押的?被告郜润生: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审判长:被告黄立春被告黄立春:到审判长:你还有别的姓名吗?被告黄立春:没有审判长:什么地方出生的?被告人黄立春: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审判长:什么民族?被告人黄立春:汉族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被告人黄立春:没有审判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们两个被告人收到了吗?被告郜润生:收到了被告黄立春:收到了审判长:收到多少天了?被告郜润生:18天被告黄立春:18天审判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郜润生、黄立春涉嫌诈骗一案。本法庭由本院审判员杨晓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跃勇韩愈魁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孟姗姗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魏明浩出庭支持公诉,另外受被告人郜润生的委托,北京市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晋为被告人郜润生进行辩护,受被告人黄立春的委托,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勇出庭为被告人黄立春进行辩护。你们都听清楚了吗?大家一起:清楚了审判员韩愈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首先是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你们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你们可以说明理由申请换人审理,你们听懂了吗?两被告:听懂了审判员韩愈魁:你们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两被告:不,不需要审判员韩愈魁:你们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除了你们委托的律师为你们辩护之外你们还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你们听清楚了吗?两被告:听清楚了审判员韩愈魁:另外,你们还有权向法庭出示证明你们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在法庭辩论终结以后,你们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都听清楚了吗?两被告:听清楚了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郜润生男1974年6月8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中专文化程度无业住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龙潭街道04——181号因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于2002年11月20日被羁押同年11月22日被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同年12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被告人黄立春男1978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高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安徽省霍邱县龙潭镇十庙街道01——242号因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于2002年11月1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同年12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被告人郜润生、黄立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诈骗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2002年八九月间,被告人郜润生,伙同被告人黄立春虚构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首届中国百家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评选活动,并伪造相应文件及公章,在本市海淀区东青宾馆设立“中国百家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组委会”,同时在本市海淀区工商银行永定路分理处开设账户,后被告人郜润生和黄立春以此为名向大连大黑石国际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仓制药厂收取参评费,上述两家单位分别向工行永定路分理处中国百家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组委会汇款人民币各三万元,后因该账户被银行清户,上述款项被退还给两家单位。2002年11月12日,被告人黄立春被抓获,同年11月20日,被告人郜润生被抓获。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郜润生、黄立春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系未遂。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你们听清楚了吗?两被告人:听清楚了审判长:与你们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两被告人:一致审判长:留被告人郜润生在庭,将被告人黄立春带出法庭法警:带被告人黄立春离开法庭审判长:被告你坐下回答问题吧。审判长:被告人郜润生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被告人郜润生:没有审判员李跃勇: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作简要的陈述,你说吧被告人郜润生:尊敬的法官、检察官,我就整个犯罪过程有以下几点要陈述:第一、在案发当天之前审判员李跃勇:被告人讲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经过,不要讲其他的,先讲事实,先把事实讲清楚被告人郜润生:2002年7月中旬,我在合肥工作的时候,我的同案黄立春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现在有一个项目,说能挣点钱,问我愿不愿意参加,我于7月底辞职,8月初的时候来到了北京。来北京之后到他家,他告诉我事情的原委,那就是以四部委的名义组织了一个首届百家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组委会的一个评选活动,通过这个评选活动骗取一点钱财。我们先后在北京市永定路工行开了一个账户,然后再东青宾馆租了一间房屋就开始办公,直到办公之后事发审判员李跃勇:讲完了吗?被告人郜润生:讲完了审判员李跃勇:下面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公诉人:被告人郜润生,公诉人现在就本案对你进行询问,你要如实回答问题。说说你是什么时候被抓的?在什么地方被抓的?被告人郜润生:是2002年11月20号在家里被抓的。公诉人:家里,就是安徽对吗?被告人郜润生:是公诉人:审判长,暂时没有别的问题。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辩护人陈立晋:郜润生,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们当时是说,黄立春提议你到北京来搞一个项目,是他先提议的,对吗?被告人郜润生:对审判员韩愈魁:辩护人请注意,你这种发问方式不当,请注意,继续吧辩护人陈立晋:我接着问啊,你们当时来了以后,黄立春是具体怎么跟你讲的?被告人郜润生:我到他家之后,他告诉我,说中企联跟中国企业报社要举办一次活动,联合几部委要举办一次活动,然后,因为他说他在报社里边业绩很好,他说他估计能参加这次组委会,成为里面的一个成员,他想利用这个职务之便,打一下擦边球,在外边私自租一间房,然后我们两发传真,收一点会务费,然后他就把材料,企业的参评材料报组委会辩护人陈立晋:当时商量没商量,挣到钱以后怎么分?被告人郜润生:当时他说给我35%的提成,因为35%在广告界,因为做广告的已经很高了,所以当时我就答应了辩护人陈立晋:审判长,没问题了审判长:其他辩护人有发问的吗?辩护人曹勇:有郜润生,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被捕之前,你从事过其他工作吗?被告人郜润生:从事过辩护人曹勇:什么工作?被告人郜润生:我是2000年下半年来的北京辩护人曹勇:2000年下半年来的北京?被告人郜润生:然后在一家电视媒体广告公司工作辩护人曹勇:具体的,就是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是吧?被告人郜润生:对,做电视节目的辩护人曹勇:租房是谁租的?在东青宾馆,是谁租的?被告人郜润生:我们两一块去的辩护人曹勇:你们两一起租的?你们在这次活动当中所打印的通知是谁写出来的?被告人郜润生:他写出来的,我同案黄立春辩护人曹勇:谁写出来的?被告人郜润生:黄立春辩护人曹勇:黄立春写出来的?被告人郜润生:对辩护人曹勇:另外你和这个大连黑石和浙江两家单位是谁联系的?被告人郜润生:当时我在公安机关问的时候,我记得谁联系的辩护人曹勇:记不得谁联系的了?被告人郜润生:对辩护人曹勇:你在被捕之前有手机吗?使用过手机吗?被告人郜润生:有辩护人曹勇:手机号码是多少?被告人郜润生:1369的,因为关的时间太长了,那个号码我也忘了辩护人曹勇:你对外联系活动,你对外称作什么名字?被告人郜润生:我开始的时候是以李勇的名字,黄立春是以王斌辩护人曹勇:审判长提问完毕审判员韩愈魁:被告人你们总共给多少企业打电话、发传真,就是发通知,就这事被告人郜润生:我记得我开始发的时候二十多家、三十家吧审判员韩愈魁:是光你自己发了二十多家吗?被告人郜润生:对,就我自己发了审判员韩愈魁:黄立春发了吗?被告人郜润生:发了审判员韩愈魁:他发了有多少?被告人郜润生:他发的数字我不太清楚审判员韩愈魁:不太清楚是吧?被告人郜润生:对审判员韩愈魁:那么回信的企业有几家?被告人郜润生:我知道的就是四家审判员韩愈魁:四家?你讲一下都哪几家?被告人郜润生:有大连大黑石、新仓制药厂,还有青岛港务局,还有深圳的一家珠宝企业,名字我忘了审判员韩愈魁:回信的这些企业都是跟谁联系的?被告人郜润生:他打电话过来咨询的时候,都是黄立春接的电话审判员韩愈魁:黄立春接的,是吧?被告人郜润生:对,因为他对评选的程序比较熟悉,而且他普通话比我说的好审判员韩愈魁: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说刚才你谈到了租房子,准备这些东西,需要一定的费用吧?被告人郜润生:需要审判员韩愈魁:这些费用是谁出的?被告人郜润生:他一共给了我七千块钱审判员韩愈魁:他一共给了你七千块钱?就是租房子、置办东西这些费用,是吧?被告人郜润生:对审判员韩愈魁:你出钱了吗?你出了多少钱?被告人郜润生:五千块钱审判长:将被告人郜润生带出法庭提被告人黄立春到庭法警:带被告人郜润生离开法庭然后带被告人黄立春到庭审判长:被告人黄立春,是吧?被告人黄立春:是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被告人黄立春:没有异议审判长: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作简要的陈述你说吧被告人黄立春:2002年的八九月份,我的同案郜润生到我办公室找到我提出要做这么个事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进行讯问公诉人:被告人黄立春,公诉人现在就本案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问题被告人黄立春:是公诉人:第一个就是这个被告人郜润生他是什么职业,你知道吗?被告人黄立春:他当时是在北京的一家广告公司,在合肥的一家分公司负责公诉人:在北京的广告公司,在合肥的分公司负责?被告人黄立春:对公诉人:那他跟你提出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个国家机关名义搞这个活动你怎么就相信他了呢?被告人黄立春:因为他当年同我朋友圈子里面说,他当年在中央党校学习过,而且还在中央电视台工作过,我相信他在北京的这个社会关系已经建立的很牢固,而且他跟我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我也跟他提出过质疑,后来他说如果有人追究下来的话,他来负责,就这么回答我公诉人:那他跟你提这件事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到相应的正式文件或其他的有法律根据的相应文件被告人黄立春:没有公诉人:那你刚才向法庭供述说这个文件,也就是四家国家机关要联合举办评选活动的这个文件是谁做出来的?被告人黄立春:他起草的,起草完毕以后较零乱,然后他让我给誊写并整理了一遍。公诉人:那这四份
本文标题:刑事诉讼法模拟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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