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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时间:2007-06-29来源:综合整理编辑:HT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CodeforindoorenvironmentalpollutioncontrolOfcivilbuildingengineering2001—11—26发布2002—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送审稿)前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编制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验收等阶段的规范性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及仓储性建筑工程。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水平、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工业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本规范共分六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验收。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提出。本规范主编部门:河南省建设厅。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本规范编制主要起草人员名单: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3.1非金属无机建筑材料3.2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3.3涂料3.4胶粘剂3.5处理剂4工程勘察设计4.1一般规定4.2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水平调查及防氡4.3材料选择5工程施工5.1一般规定5.2材料检验5.3施工要求6验收附录A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中游离甲醛释放量环境测试舱法测定附录B涂料、胶粘剂、处理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测定附录C水性涂料、胶粘剂、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含量测定附录D土壤中氡浓度测定附录E室内空气中污染物的测定附录F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本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1.0.3本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氡(222Rn),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4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宿舍、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办公楼、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工程。1.0.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应选用符合室内环境指标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1.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宿舍、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2.1.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environmentalpollution室内空气中混入氡、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人体健康气体的现象。2.1.3室内空气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criterionforindoorair室内空气中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物的含量限值。2.1.4建筑材料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criterionforbuildingmaterial建筑材料中有害人体健康成份的含量限值。2.1.5环境测试舱environmentaltestchamber一种模拟室内环境,对建筑材料有害物释放量进行测试的设备。2.1.6质量厚度massthickness物质的厚度与其密度的乘积,即单位面积上的质量。2.1.7放射性比活度specificactivity某种材料单位质量的某种放射性核素的活度。2.1.8放射性等效镭比活度equivalentradiumspecificactivity某种材料中镭(226Ra)的比活度()、钍(232Th)的比活度()、钾(40K)的比活度(),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式中——放射性等效镭比活度,Bq/kg。2.1.9平衡等效氡浓度equivalentequilibriumradonconsistence与实际存在的短寿命氡子体处于放射性平衡的氡浓度。注:环境中平衡等效氡浓度总是小于实际存在的氡浓度。2.1.10平衡因子equivalentfactor空气中平衡等效氡浓度与实际存在的氡浓度之比。注:环境中平衡因子一般不会大于0.5。2.1.11人造木板wood-basedpanels以木质及植物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的单元材料,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胶合板、纤维板或刨花板等板材。2.1.12饰面人造木板decoratedwood-basedpanels以人造木板为基材,经涂饰或复合各种装饰材料面层的板材。2.1.13水性涂料waterbasedcoatings以水为稀释剂的涂料。2.1.14水性胶粘剂waterbasedadhesives以水为稀释剂的胶粘剂。2.1.15水性处理剂waterbasedtreatmentagents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入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内部,提高其阻燃、防水、防腐或防虫等性能的液体。2.1.16溶剂型涂料solvent-thinnedcoatings以溶剂作为稀释剂的涂料。2.1.17溶剂型胶粘剂solvent-thinnedadhesives以溶剂作为稀释剂的胶粘剂。2.1.18甲醛释放量contentofreleasedformaldehyde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等建筑装修材料释放甲醛的量。2.1.19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VOC)指可参加气相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2.1.20免除挥发性化合物exemptvolatilecompound指不参加气相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2.1.21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otalvolatileorganiccompound(TVOC)指建筑材料中或由建筑材料挥发到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集合。?2.2符号fi——第i种饰面材料在饰面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份额(材料厚度、密度相近的情况下,可按各种材料的使用面积简化计算);ARai——第i种材料的226Ra比活度,Bq/kg;AThi——第i种材料的232Th比活度,Bq/kg;AKi———第i种材料的40K比活度,Bq/kg;——标样中i组分的质量,g;——标样中i组分的峰面积;%——卤代烃含量,%(m/m);——标样中卤代烃的响应因子;——测试的试样中卤代烃的峰面积;——内标物的质量,g;——标样中内标物的响应因子;——内标物的峰面积;——样品的质量,g;——标准组份质量;——标准组份峰面积;——标准组份响应因子;——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g/L;?NV——非挥发性物质含量,用质量百分率表示;——内标校准混合物的质量,g;——校准混合物中化合物i的质量,g;——化合物i的峰面积;——每克样品中化合物i的质量,g;——化合物i的响应因子;——化合物i的峰面积;——每克样品中水的质量,g;——每克样品中免除化合物的质量,g;——样品在23℃的密度,g/L;——水在23℃的密度(取0,997537g/mL);——免除化合物i的密度,g/L;F——样品中游离甲醛含量,g/kg;C——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甲醛量,μg;——所采空气样品中i组分含量,μg/m3;——空白中i组分的量,μg;V——采样空气体积,l;——标准状态下所采空气样品中i组份的含量,μg/m3;p——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kPa;t——采样时采样点的温度,℃。3材料3.1非金属无机建筑材料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非金属无机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瓦、水泥、墙砖、地砖、马赛克、陶瓷、玻璃及其各种制品,如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应检验放射性指标,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表3.1.1非金属无机建筑材料放射性环境指标等级分类等级分类放射性环境指标A类镭(226Ra)比活度≤200Bq/kg放射性等效镭比活度≤370Bq/kgB类镭(226Ra)比活度≤200Bq/kg放射性等效镭比活度≤740Bq/kgC类镭(226Ra)比活度200Bq/kg放射性等效镭比活度740Bq/kg3.1.2对于空心率大于25%或质量厚度小于8g/cm2的空心建筑材料制品,符合下式时,等同A类材料使用:(3.1.2-1)ARa≤200(3.1.2-2)式中ARa——空心建筑材料制品中放射性核素226Ra比活度,Bq/kg;ATh——空心建筑材料制品中放射性核素232Th比活度,Bq/kg;AK———空心建筑材料制品中放射性核素40K比活度,Bq/kg。3.1.3放射性环境指标的测试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11743《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和GB11713《用半导体γ谱仪分析低比活度γ放射性样品的标准方法》规范的规定。3.2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3.2.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释放量或甲醛含量。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时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当采用“穿孔法”测定时,应符合表3.2.1-2的规定。表3.2.1-1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环境指标等级及甲醛释放量环境指标等级环境测试舱法甲醛释放量(mg/m3)A≤0.12B≤1.20表3.2.1-2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环境指标等级及甲醛含量环境指标等级“穿孔法”甲醛含量(mg/100g,干材料)A≤9.0B≤40.03.2.2环境测试舱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穿孔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1765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3.3涂料3.3.1民用建筑工程内墙用水性涂料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并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表3.3.1内墙用水性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指标项目指标VOC(g/L)≤250游离甲醛(g/kg)≤0.13.3.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应测定其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的含量,并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表3.3.2室内用溶剂型涂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指标项目TVOC(g/L)苯(g/L)醇酸清漆≤560≤10醇酸调和漆≤500≤10醇酸磁漆≤580≤10硝基清漆≤660≤10聚酯聚氨酯木器漆≤550≤10酚醛清漆≤500≤10酚醛磁漆≤360≤10酚醛防锈漆≤230≤103.3.3聚酯聚氨酯木器漆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应不大于20g/L,测定方法应符合HG/T3608《聚酯聚氨酯木器漆》的规定。3.3.4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3.3.5涂料中苯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T17474《烃类溶剂中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的规定。3.3.6涂料中游离甲醛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3.4胶粘剂3.4.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并应符合表3.4.1的规定。表3.4.1室内用水性胶粘剂中有害物质含量指标项目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107胶)白乳胶塑料地板胶粘剂瓷砖胶粘剂VOC(g/L)≤50≤50≤250≤250游离甲醛(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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