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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讯的策略、方法(一)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二)审讯前的准备工作(三)询问/讯问中合理运用心理暗示(四)审讯的方法(五)审讯的策略(六)国外的心理操控审讯方法(一)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询问/讯问蕴涵着智力、洞察力、剖析力、判断力,充满着矛盾、较量、对抗和冲突,也是询问/讯问人员与涉案人员直接面对面的心理抗衡与交锋,整个过程充满了智慧、谋略、攻击与变化。在任何交锋中,一个不了解对手的人永远无法真正的战胜对手。我们与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交锋中,简单的强攻硬取往往很难奏效,要从心理学的角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分析和研究,探索其在询问/讯问活动中各种行为产生的心理依据和心理特点,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掌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及其转变规律,灵活巧妙运用审讯策略,以智取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侥幸心理、畏罪心理、恐慌心理、戒备心理、抵触心理、好汉心理、静观心理、博弈心理、轻视心理、屈辱心理、逆反心理、受骗心理、虚荣心理、结果心理、迷信心理、错判心理、优势心理、盲目心理、蛮横心理、无赖心理、死猪心理、幻想心理、自欺心理、爬竿心理、伺机心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的心理状态违法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的心理因素良心的自我发现、负罪心理日益增长、同伙之间的反目成仇、作案漏洞的意外暴露、政策法律的感召、人格力量的屈服、事实面前的无奈、证据被获的意外、关系人员的牵连、朋友家人的规劝、无路可走的选择、鲁莽豪爽的义气、同盟的土崩瓦解、规避的弄巧成拙、绝望的现实面前、精力的无法支撑、被关押的恐惧心态、得到了诚信的触动、不法行为的得逞。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是一个随着审讯的不同阶段而变化的动态过程,我们要通过“看”、“听”、“说”、“想”、“情”、“势”、“示”、“摄”、“惑”、“谋”的方法了解不同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在不同的审讯阶段不同的心理状态和变化。根据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心理状态而选择对之实施误导、扰乱、惊吓、压迫、放逐的心理打击,使之向坦白交代的心理因素转变。(二)审讯前的准备工作审讯前,我们要深入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相关情况及印证证据,注意把握问题关键;全面掌握被询问/讯问人的个人、家庭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及被询问/讯问人的心理状态、性格特征、内在修养、外在气质等。对询问/讯问双方的各种情况、能力水平、优劣态势要了如指掌、胸中有数,知彼知己,才能做到百战不殆。(三)询问/讯问中合理运用心理暗示询问/讯问中我们要衣着整洁、头发整齐、仪表端庄,要给违法犯罪嫌疑人一种庄重、正义、尊严、不可轻视的心理暗示。我们开始询问/讯问时可以带些资料给审查对象以我们前期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的心理暗示()审讯适当时机安排同案人、关联人的身影、声音等心理暗示迷惑其心志,打乱其反侦查思维()(四)审讯的方法一旦对嫌疑人开始审查,嫌疑人心理必定产生与世隔绝、心神不定、不知所措的状态,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问题是有没有暴露、如何暴露的、暴露了哪些问题、暴露问题的程度如何等。因此,在首次询问/讯问中,绝大多数嫌疑人会以试探的方式进行摸底,以便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比如,你们会说怎么处理我啊,像我这种没有赌钱的什么时候放啊)。其试探的目标主要是:证据被掌握的程度;通过对话了解我们审讯人员的个性、特点、能力;抵抗的后果是怎么样的。而作为审查人员首次询问/讯问开始时,也要通过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政策、规劝前途、等法治宣传教育注意洞察询问/讯问对象的一言一行,透过其言行分析其心理活动,进一步了解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性格特点、反侦查经验等个人特征。耐心听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说明,注意抓住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实陈述中的关键矛盾,并予以击破,(谎言)。我们自己则要表现出充满信心和坚如磐石的决心以此来动摇对象的反侦查的理念。每个人的欲望决定了他的性格模式,性格模式往往可以决定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所采取的反侦查谋略。而作为审讯人员则要通过观察对不同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选择以下心理攻势:1、宽严相济法严肃认真、详细耐心、推心置腹地向违法犯罪嫌疑人宣传政策、法律,以具有针对性、相关性的案例进行教育,促使违法犯罪嫌疑人争取积极主动、切实改过自新的态度。2、激起悔意法以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过程,分析其社会危害性,分析其不法行为给单位、组织、家庭、个人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渲染“得不偿失”的后果,以激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后悔之意3、增强压力法对一些玩世不恭、老奸巨猾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以渲染法律的威慑力、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造成家庭个人“家破人亡”、“身败名裂”的可能性以增强其心理压力,使其正视和面对现实、收敛嚣张之态度。4、释放情绪法对压力和思想负担过于沉重、难以自拔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和风细雨、循循善诱的方法,找出其压力大的根本原因,再采取由相应的人员和适当的方法、渠道帮助其释放压力,取悔过自新之念。5、封死退路法对无理狡辩、钻空子、一味推脱、找客观原因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少给他讲大道理,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充分的事实封死退路、堵塞其逃避的漏洞,以出示适当的证据使其难圆其说,迫其低头认罪。6、击穿谎言法对工于心计、准备充分、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引而不发”、“话而不露”设计针对性的“圈套”,在其自认为得意、忘乎所以之时,出其不意地击穿其精心设计的谎言,令其失算而缴械。()7、亲情感悟法对于家庭责任感比较重的人,我们要关注其思想、体察其心理、不歧视、不贬低、不训斥,通过他的行为对家人家庭带来的伤害以情感唤起其的觉醒和悔过。8、隐私保护法对一些平时十分注意形象、讲究面子、顾及老人孩子、顾忌家庭和睦、看重自己以往的光荣经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注意及时发现他们的心理负担、依法保护他们的隐私,激起他们内在的羞愧、自责。()(五)审讯的策略审讯活动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审讯过程的对抗性,在对抗性的审讯活动中,审讯策略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审讯策略的运用又存在着潜在的危险性,审用之不当极容易侵犯违法犯罪、违法嫌疑人的人权。因此在审讯实践中,必须确立以嫌疑人人权保障为衡量的审讯策略,掌握合法审讯策略与甄别非法审讯的实践标准。1、威胁型审讯策略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2、利诱型审讯策略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利诱型审讯包括主动示利和被动示利。主动示利则是审讯人主动对嫌疑人示以某种好处,被动示利是指嫌疑人明示或者暗示的要求而给予其某种利益的承诺()。3、欺骗型审讯策略所谓欺骗,就是指以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式获取证据。审讯策略中的“欺骗”与我国刑事诉讼法欺骗的异同成为争议的热点问题。个人认为审讯中运用的欺骗与一般定义上的欺骗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一般而言,欺骗是是为了实现某种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危害社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行为。然而审查主题在一定限度内使用的欺骗性审讯手段并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违法犯罪行为是违背我国现行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而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事实情况所采取的秘密的,带有一定欺骗性的侦查策略,其目的是为了对蔑视法律和德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揭露和惩治。常见的审讯用于如审查员谎称:“你还不交代,你的同伙已经交代了”等。不正当的欺骗审讯策略,既以隐瞒法定告知内容、虚构法律、政策规定等方法,影响违法犯罪嫌疑人自由判断和决定能力的策略。4、暗示型审讯策略审讯过程中由于嫌疑人所处的特殊地位和环境,审查人员的一举一动都会对违法犯罪人的心理产生影响。暗示的目的就是为了打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使其感到证据已经被掌握,不能再抗拒和抵赖。暗示一般分为语言暗示和实物暗示。如审查人员在没有根据情况下胡乱向嫌疑人叙述某一编造的“违法犯罪”情节,通过该情节来影射违法经过。这种暗示一方面会使嫌疑人摸到审查人员不掌握证据的底细,增加了审讯的难度,另一方面会造成嫌疑人的“顺杆爬”而使口供真假难辨。()正确的暗示应该是在已经查实的基础上启发暗示,是审讯人员在掌握有关证据的情况下,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阐明某个事例,引起对方的联想而有所醒悟。(六)国外的心理操控审讯方法现代审讯是对人性的研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更喜欢与看似和自己类似的人交谈。一旦交谈开始,就很难止住,就很难再说假话。当警察告诉我们,在一户两天前失窃的人家中,发现室内的门把手上有我们的指纹,我们会变得紧张,哪怕在入室行窃过程中我们一直戴着手套。除少数情况外,为得到嫌犯的供词,警察可以对其撒谎。因为我们认为,即使对着证明其参与作案的假证物,一个无辜的人也绝不会承认他并未犯过的罪行,遗憾的是事实并非总是如此。不过,这在很大称得上决定了警察为什么审讯中使用欺骗战术。约翰.里德(JohnReid)心理控制审讯技巧心理控制甚至在审讯者开口前就已经开始了。审讯室里空间相对狭小,室内只有一张桌子、三张椅子,四面空空的墙,还有监控,这样的布置能营造出一种无所遁形、陌生而又孤立无缘的感觉,从而在审讯过程中强化嫌疑人“让我出去”的意识。旨在让嫌犯感到最大程度的不适,并使他们从刚迈入室内那一刻就开始感到无助。()在首次会谈中,我们通过观察嫌疑人的反应(包括语言反应和非语言反应)建立在真正施压前的基准反应。警察随后会将此基准作为参照点。如何确定基准:先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比如简历家庭情况,这些是需要回忆的事情(仅仅是回想),当嫌犯回忆某些事情时,他的眼镜经常会右移(这是大脑正在刺激记忆中枢的外部表现),再问一些需要需要思考的问题(带有创造性),当他在思考某事时,他的眼镜会上移或左移(这是他的认知中枢正在活动的反应)我们要牢牢记住嫌疑人的这些眼部活动。下一步是质问嫌疑人,我们会先问几个有关违法犯罪事实的基本问题,将嫌疑人的反应与基准进行比较,判断他有没有撒谎。比如你问他你有没有参与赌博,看他回答时的反应,如果眼睛右移说明他在回忆当时的情况,如果他在撒谎,那么他的眼睛就会左移或上移,这时其他外围证据都证明他参与赌博的(有印证),那么便将开始进行针对嫌疑人的审讯。1、对质向嫌疑人陈述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并告知已获得对嫌犯不利的证据。我们一定要用很自信的口气陈述案件过程,表明已经确定嫌疑人参与了违法行为,以增加嫌疑人的心理压力。同时,审讯者可以绕着房间走动,并侵入嫌疑人的私人空间,进一步增加后者的不适感。如果嫌疑人开始烦躁不安,舔嘴唇或整理自己的外表(比如用手拢头发等),我们会将这些小细节视为嫌疑人撒谎的暗示,并且可以确定我们的审讯方向是正确的。2、主题编制通过观察揣测嫌疑人为什么会违法犯罪,有什么样的理由能让嫌疑人认罪,据此我们会编造一个关于嫌疑人为什么会违法犯罪的故事(情节侧重于为嫌疑人解脱),使嫌疑人可以利用这个主题为自己参与违法行为开脱或者找出理由,我们要做的就是观察嫌疑人,确定嫌疑人是否喜欢该故事,他是否比以前更注意听了,他在点头吗?如果是主题则继续该故事,如果不是,我们要换一个故事重新开始。在主题编制时,审讯者的语气轻柔、温和,说话声音让嫌疑人丝毫感觉不到威胁,诱使嫌疑人误以为十分安全。3、阻止否认让嫌疑人否认自己的罪行会增加其信心,所以我们要设法打断嫌疑人对违法行为的所有否认,有时会告诉嫌疑人一会儿将给他说的机会,但是现在他需要听警察说。从审讯开始我们就要留意嫌疑人否认的意图,并在他开口前予以阻止。阻止嫌疑人的否认,能使其信心保持低落,主题编制时如果嫌疑人没有否认,我们将此视为确定嫌疑人有违法事实的信号,如果在主题编制时,否认的最初尝试渐渐消减或停止,我们便知道他对该主题很满意,嫌疑人离招供越来越近了。4、击破反驳我们要击破嫌疑人的反驳并从中找到有用的信息。例1:比如在一起赌博案件中,我第一次和嫌疑人张某谈话,问他当天在赌场里干什么的,张某说因为孙某欠他的钱,孙
本文标题:审讯及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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