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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监理实施方案4.1对财务监理服务的认识工程项目自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复后至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及政府审计期间,全过程进行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财务监理工作。贯穿财务监理工作的核心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以批复概算为基础,以合理确定为前提,有效预控和动态控制项目投资。在前期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监理、服务等发包采购阶段、竣工决算阶段和总结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财务监理工作中应关注各阶段项目投资的关系,力求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到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在相同的口径下,使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建设项目决算不突破设计概算。在预计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财务监理应及时向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提出预警及可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上报项目建设(代建)单位上级机构及财政部门。4.2财务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4.2.1资金监控工作(1)协助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编制项目整个建设期(含保修期)的年度、月度资金用款计划,并对所编制的计划予以审核同时出具书面意见;(2)协助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对建设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督促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建设资金,防止出现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行为;(3)审核各类费用的支出,提出费用支付的意见与建议,确保各项开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建设资金的流失和占用;(4)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预留款、工程变更签证等工程用款。并出具书面意见。4.2.2财务管理工作(1)全过程参与指导基建会计核算,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2)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正确设置会计科目,,指导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规范财务核算方法,参与并审核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3)审定项目的总预算中期预算以及分年度的基建支出预算,并及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4)核对项目的月度支出,每季度提交投资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每年提交年度完成投资分析报告。项目全部完成后,审查全部费用,审核项目总造价,对照项目实际造价与总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总结算审核报告;(5)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物资采购、保管、领用三个环节的管理及财务核算;(6)协助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协助通过政府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7)依据本项目批准的投资概算和投资计划,对项目的投资数额和依据进行分析并积累原始资料。(8)对项目设计、补偿等前期费用进行分析,检查其前期费用开支是否符合规定。(9)在施工过程在提供实际支付款(或实际值)与合同价(或目标控制值)的比较信息,以争取各合同决算价不超过计划的合同价;通过对项目投资的跟踪控制,达到实际投资支出控制在投资支出范围的目标。(10)在工程建设中,凡涉及工程变更需要突破原投资概算的,应依据批准的相应追加投资、工程变更的有关文件或相关书面凭证,结合工程投资监理出具的有关证明认真审核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予以确认。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工程,突破投资概算的应拒绝验证签字,并及时报告招标人。(11)全过程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政府部门对招标项目的审计工作;直至出具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4.2.3投资控制工作投资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投资的预估、预判、预警和计量,实施以工程投资预控和动态控制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有效控制与调整,缩小投资偏差,控制投资风险,协助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入,确保实现工程投资的控制目标。主要工作包括:4.2.3.1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预审,提出初步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和优化建议,特别针对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做出具体分析、修正,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意见供建设单位参考。4,2.3.2前期阶段的投资控制(1)审核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意见。(2)依照委托方的要求,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控制要求,分别建立项目的预算目标;(3)以采购包为基础建立预算和成本控制表,并明确相应设备与材料的标准与可选范围;(4)负责复核施工图预算,对于设备、材料的价格依据,除需审核编制方所提供的依据之外,还需对有疑问的设备与材料进行独立询价。4.2.3.3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1)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参与合同谈判,对合同中有关合同价、付款、变更、索赔等条款的合理性出具书面审核意见。(3)预判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如涨价、设计变更、不可预见费等内容,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4)参与有关工程项目的询价与审核,并出具相关的书面意见供项目建设单位参考。4.2..3.4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1)制定现场控制造价步骤与措施。(2)进场后根据交底图纸与总包单位重新核对工程量清单,并在2个月内提交书面审核报告。(3)协调配合与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进度控制)的工作,严格签证制度。(4)参加工程例会和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参加的其它工作会议,随时掌握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实施造价控制的跟踪管理。(5)审核施工单位上报并经工程监理单位认可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项目建设单位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6)收集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了解施工过程情况,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预算控制目标;计算因设计变更、项目建设单位指令而产生的工程费用的增减,与承包单位商讨合理的合同外工程变更金额,避免不合理的费用支出。(7)根据施工阶段的每月工作量与付款,核定各项变更费用,会同项目建设单位理工程总结算。(8)及时预警项目建设单位可能发生的工程费用索赔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专业评估意见、估算书及反索赔咨询业务,以保证项目建设单位在合同上的利益。当有关合提出索赔时,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确认、反馈索赔等咨询意见。(9)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检查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编制合同执行情况专题报告,提供整套合同、结(决)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项目建设单位归档。(10)审核施工图预算。(11)对项目需要采购或者核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等,及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进行询价或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12)做好工程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审核工作。(13)做好对采购材料、设备合同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定期检查。(14)在审核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索赔文件等,就其经济性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时,及时组织合同、定额外相关费用的审批,协调督促各方进行会签,形成统一的工程变更签证批复;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反索赔资料和报告,协调督促各方进行会签,形成有效的结算依据。4.2.3.5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控制及时审查施工单位递交的分部或整体工程价款结算,公正、合理地确定单项工程的造价,并提出审查结果书面报告(包括甲供料、设备价款、施工用水、用电的审核抵扣等)。4.3财务监理报告应定期向采购人和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告汇报财务(投资)监理工作成果及工作中存在或需协调的问题,包括超投资专题报告、财务决算审核报告、财务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以及其他需向委托人反映而形成的各类书面报告:4.3.1对项目建设单位向上海市财政局申请下拨的财政资金,出具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书面审核报告。4.3.2对于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规模的各项开支提出书面报告,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4.3.3根据实际投资与概(预)算动态对照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造价控制和需调整的超投资专题报告、工程总结算审核报告、财务决符审核报告。4.3.4项目全部宪成后,审查项目全部费用,审核项目造价,并对实际总支出与项目总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出具财务监理工作总结报告。4.3.5定期向采购人提交财务监理工作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年报),汇报财务监理工作成果及工作中存在或需协调的问题。4.3.6其他采购人因工程建设管理需要而提出的应由财务监理提供的各类报告。4.4财务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7)《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8)《基本建设财务规则》(9)《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10)《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1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1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13)《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14)《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15)《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审计监督办法》(16)《上海市市级基本建设资金拨付暂行办法》(17)《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8)《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19)其他国家和上海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其他有关文件(21)建设单位依法签订的工程技术合同、与投资有关的其他合同4.5财务监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4.6财务监理主要工作方法、措施为了更好地协助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控制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投资,发挥参谋及专业顾问的作用,充分体现财务监理工作“预”(预估、预判、预控、预警)和“动”(动态调整)的特点,将采取下述方法和措施:4.6.1目标管理(1)总投资控制目标以批复概算为基础,作为项目实施控制的总目标。结合相关规定、专业特点,将整个项目进行合理分解成专业、经验可以进行管控的较小单元,确立分目标,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2)资金支付目标确保各类资金的支出符合相关国家、合同规定,支付手续齐全,杜绝建设资金超付、流失和占用。(3)咨询工作质量目标财务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内容包括财务监理机构的工作态度、资料管理完整性、人员到位情况、“三算”审核的完善及偏差程度、资金财务监控准确性、投资控制情况、财务监理报告及时性和真实性、重大事项预警机制、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等方面。4.6.2采取的措施为确保上述工作目标,达到项目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针对财务监理的工作要求,将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机构,明确财务监理管控任务,使财务监理工作责任得到落实。针对项目特点,成立财务监理项目部,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这些专业人员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建设工程特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强,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方法科学,从业人员稳定,为完成上述财务监理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2)技术措施包括重视设计方案的选择与优化,深入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3)经济措施A、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B、进行工程计量。C、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D、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E、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审核竣工结算。F、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4)合同措施A、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B、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5)制度措施制度措施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协助建设单位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发包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变更和签证管理等制度;二是财务监理实施细则;三是财务监理单位内部管控制度。我司内部管控制度一览表: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制度序号内部制度名称制定时间制度简介1岗位职责管理制度2014.2.1公司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均按此制度执行,详见附件7.1.12薪酬与福利
本文标题:财务监理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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