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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三亚市城市规划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0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登记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编号0010001院长:王静霞总规划师:王景慧主管总工:汪志明(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副总规划师)主管局长:黄源钢(高级城市规划师规划局局长)欧桂芳(规划局副局长)曾清泉(规划局副局长)项目总负责人:赵燕菁(高级城市规划师所长)项目负责人:易翔(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副院长)王昊(城市规划师)吴振晋(规划科科长)阶段参加人:缪淇(高级城市规划师,所主任工程师)尹强(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总规划师)张广汉(城市规划师)龙慧(助理城市规划师)李雅静(助理城市规划师)马承志(助理城市规划师)邓建明(助理城市规划师)兰武军(科长)李斌(科长)陈健(科长)陈汉华(城市规划师)陈河川(城市规划师)目录00.前言............................501.修编的重点问题01.1.修编背景01.2.修编依据01.3.基本认识01.4.指导思想01.5.1990年批准的总体规划实施概况01.6.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问题02.城市性质与规模02.1.城市性质02.2.城市人口规模02.3.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02.4.城市发展目标03.三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03.1.市域基本条件03.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03.3.城镇体系的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03.4.城市化水平预测03.5.目标及战略03.6.城镇体系规划04.滨海地区规划04.1.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04.2.布局结构及控制内容04.3.岸线利用规划04.4.旅游规划04.5.对外TRANBBS交通系统规划04.6.重要基础设施规划04.7.环境保护规划05.主城区总体布局05.1.布局结构要素05.2.用地布局规划05.3.专项用地规划0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07.城市景观规划07.1.景观分析及规划07.2.近期改造重点08.市政基础设施规划08.1.给水工程规划08.2.排水工程规划08.3.供电工程规划08.4.电信工程规划08.5.燃气工程规划08.6.环卫设施规划09.防灾规划09.1.规划原则09.2.消防规划09.3.抗震规划09.4.防风规划09.5.人民防空规划09.6.防洪防潮规划10.近期整治和建设规划10.1.近期建设10.2.近期整治11.远景发展设想12.规划的实施前言1988年应海南省筹建组要求并受三亚市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1988——2005)》,并于1990年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把三亚市作为一个国际性旅游城市这一总的指导思想”,“围绕着旅游来做文章,三亚市的工业不宜发展过大,可适当发展一些高TRANBBS技术的产业,但有污染的工业项目绝对不能安排。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琼府办[1988]21号文)。规划人口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50—60平方公里。1988年版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三亚市经历其历史上发展最迅速的时期,城市面貌涣然一新,基础设施水平大大提高,一个新兴的国际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已初具规模。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1994年初,省政府批准了三亚市政府提交的《关于申请批准修编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进入90年代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三亚同全国其它地区一起进入超常规发展阶段。1994年,三亚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88年版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在当时的情况下,规划编制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过热的影响。规划对当时三亚的总体判断是“当前正处于大发展时期”“未来的二、三十年是三亚市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1994-2010》P20)。1994年,三亚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1988年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在规划大纲阶段,规划组就城市总体规划涉及的重大原则问题,征询了省、市有关领导部门的意见,省政府专门召开办公会,研究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问题,肯定了规划大纲的原则,并对完善规划修编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同年,根据规划大纲和历次专家技术审查会的意见,完成了该版《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送审稿。1994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做了大量深入的工作。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三亚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过热的影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以来,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必要的调整。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心三亚的发展。最近,对三亚的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从三亚在我国城市中特有的资源条件和功能作用出发,将国家的长远利益和现实条件很好地结合起来,在1994年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和总结,重新调整并完成对三亚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海南省和三亚市都十分重视这次修编工作。三亚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王富玉为首的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并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规院规划小组先后于1999年6月向政府顾问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规划修改情况。在此基础上,规划小组完成了两个比较方案。1999年8月,规划小组向三亚市四套班子和当地驻军、海南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报了方案。根据两次汇报意见,规划小组在方案二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9月底再次分别向三亚市人民政府顾问、市主要领导和省建设厅有关主管领导汇报,认为规划达到最终审批深度后。规划小组根据汇报中提出的问题,又做了适当完善,完成本送审成果。本次修编工作,是在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在修编过程中还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农林局、市水利电力局、市邮电局、市消防支队、港务局、市供电公司、市教育局、市环卫局、园林处等兄弟单位的帮助。修编的重点问题修编背景1988年版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自1990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的实践,促进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城市的迅速发展和各项建设的合理安排提供科学的依据。与十年前相比,三亚市城市面貌发生巨大的变化,昔日的边陲小镇已经成为初具规模的著名风景旅游城市。凤凰国际机场和东线高速公路的建设为三亚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几年实施过程中,管理部门已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对用地布局做了一些调整。近年来海南省一些具有全省指导意见的宏观发展规划已经出台,《三亚市社会经济发展大纲》、《三亚市旅游发展大纲》和相关一些规划已批准实施。根据三亚城市的环境条件,国家和海南省赋予三亚的特殊职能,需要总结规划建设中的经验教训,消除泡沫经济的影响。因此,三亚市总体规划有必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为各项建设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和蓝图。随着九十年代末期国家宏观经济开始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目标从扩大生产向扩大内需历史性的转变,有必要对三亚的城市的发展方向进行全新的审视。国家对三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战略要求,使三亚的发展遇到重大的发展机遇。城市发展模式面临着从综合型城市向旅游专业城市,从外延式的发展模式向内涵式的发展模式深刻转变。三亚的城市发展正处于其城市发展史上的关键时刻。作为经济载体的三亚空间规划必需及时全面调整。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始了本次规划最新一轮的调整。[Page]修编依据本次规划修编是在1990年省政府批准实施的《三亚市规划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修编工作以下列重要的文件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海南省国土综合规划》、《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海南省建设厅对修编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此外,规划还注意与有关规划和政策的协调。包括:199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三亚风景旅游区域总体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分院1988年)、《三亚市社会经济发展大纲》(三亚市人民政府编,1994年)、《三亚市“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三亚市人民政府编,1990年)、《三亚市第四次人大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三亚市人民政府,1994年)、省政府批复的《三亚市政府“关于申请批准修编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三亚市总规修编大纲的评审意见和座谈会纪要等。此外,还参考和吸纳了由专业部门编制的有关水资源评价和供水规划、排水工程规划、环境及生态保护规划、燃气工程规划、消防规划、防洪工程规划、旅游规划的有关成果内容。基本认识三亚处于传统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比较落后的发展阶段,三亚产业目标是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这两个特征决定了三亚与其它城市不同的开发思路和开发特征。三亚的目标是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投入大、风险大、对软环境要求高是其产业选择带来的必然特征。三亚独特的投资特征使三亚必须走一条不同于传统城市开发模式的新思路,这一思路应紧紧围绕旅游业的特殊需要,创造出不同于一般城市的适合旅游生长的社会经济生态(包括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和政策法规等软环境)。三亚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不能完全靠自身滚动实现其原始资本积累。而没有最小批量的投入,三亚就无法跨越发展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所需的最低门槛。这同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开发区的建设思路完全不同。这也决定了国家等外部力量介入的必要。本次总体规划调整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三亚的发展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进行划分,帮助决策部门确定不同项目和地区在不同阶段投资的重点和优先。指导思想三亚市城市建设必须从国家和三亚的长远利益出发。三亚城市发展的目标要从国际性城市的高度,为国家发展的战略利益服务。在这一前提下,逐步发展三亚经济使之适应国家对三亚的高度期待。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适应城市发展的目标,城市发展中要突出国际热带海滨旅游城市,要服从国际海滨旅游城市这一国家层次对三亚定位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遵循以下原则:从国家利益出发确定三亚市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国际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并以此为依据,调整城市用地空间功能布局。逐步将资源配置协调到参与国际竞争和分工方向上来。配合消除经济过热的影响,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重视总体规划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继承和保留原有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合理原则和主体构思,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地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好近远期发展规划,合理调整用地功能、布局及规模,完善城市对外交通系统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布局,使城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重视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之间的协调发展的关系,合理开发和保护风景旅游资源,避免城市建设对其造成的破坏。借鉴国内外滨海旅游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成功经验,三亚市的城市规划应突出其国际性、现代性、地方性和热带滨海等方面的特色。并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特点。此次调整主要目的应是从规划的角度消除泡沫经济带来的影响,因此调整的技术路线将以收缩为主。换句话说本规划与以前工作最大的不同是采用“减法”,而不是“加法”。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深刻认识三亚市的特殊地位,突出三亚市热带海滨旅游城市特征,逐步向专业化城市的方向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提高环境质量。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提高城市各项建设的品位和水平。按照建设国际性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的要求,塑造一流的美好的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功能,调整用地布局,整治无序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明确近期不得建设和未来长期控制建设的区域。优质环境,优质利用。为后人更好的发展留下余地。明确近期整治与建设任务,提高环境设施水平,使城市环境有显著改善。1990年批准的总体规划实施概况1990年批准总体规划要点1988年版《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在三亚市的1984年制定的总体规划基础上,根据海南建省后三亚面临的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编制的。该版总体规划的要点如下:城市性质:“重点发展旅游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规划期限:近期1995年、远期2005年;规划范围:三亚市辖区范围南部沿海的1155平方公里(不包括梅山地区);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万人(常住和暂住人口),加流动人口控制在30万以内,远期30万人(常住和暂住)加流动人口控制在40万
本文标题: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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