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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币培训制作:铜陵农商银行运营部Contents目录人民币发行史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人民银行五好钱捆管理标准一、人民币发行史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同时发行人民币,这是我国建国以来首次发行人民币。人民币的发行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至目前为止,已先后发行了五套人民币。现在第四套和第五套并行流通,第一套至第三套已经停止流通,五套人民币各有多个版别,多个币种,品种繁多。我们主要了解一下第四、第五套人民币。第一套人民币发行背景:第一套人民币是在统一各解放区货币的基础上发行的。1948年,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解放了祖国大片土地,华北、西北、东北各解放区已连成一片,发展生产、商品贸易等都要用钱、花钱、收付货币,但由于当时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不统一,货币比价不固定,货币间相互兑换十分繁难,迫切需要发行一种独立、统一、稳定的货币。发行券别与版别:第一套人民币发行时间从1948年12月1日至1953年12月止,期间共发行12种面额,62种版别。特点:第一套人民币带有明显的战争时代色彩。一是印制质量粗糙,印制技术、工艺不统一,纸张易磨损;二是票面设计图案比较单调,色彩变化少;三是票券的面额、版制种类繁多;四是面额大(最大的50000元),单位价值低,在流通中计算时以万元为单位,不利于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给人们带来不便;五是票券防伪功能差。第一套人民币票样(部分)第二套人民币发行背景:第二套人民币是在第一套人民币统一全国货币的基础上于1955年3月开始发行的。50年代初,医治了战争创伤,制止了通货膨胀,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工农业生产发展,商品经济日益活跃,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市场物价趋于稳定,货币制度也相应巩固和健全,一个独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已建立起来。但是,由于解放前连续多年的通胀遗留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除,加上第一套人民币面额大、种类多、质量差、破损严重等弊病,国家决定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同时收回第一套人民币。发行券别与版别:第二套人民币发行从1955年3月至1962年4月,共发行了11种券别,16种版别。特点:一是消除了战时痕迹和通货膨胀的影响。版别少,面额小,单位价值大,方便流通;二是版面图案体现了各民族大团结,共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风貌,具有好看、好认、好算、好使用“四好”特点;三是精心制作,印制技术和纸张质量都比第一套人民币好,防伪性能增强;四是钞券的印制,由部分依靠外援过渡到本国独立印制,1961年我国自制的水印纸研制成功,即用在第二套人民币钞券上。第二套人民币票样(部分)第二套人民币票样(部分)第三套人民币发行背景:第三套人民币是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的,60年代初,我国经历了连续三年的经济困难,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工农业生产逐步恢复,国家财政金融状况逐渐好转,为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促进生产建设,国务院决定发行第三套人民币。第三套人民币的发行使我国货币制度进一步完善。发行券别与版别:第三套人民币在第二套人民币的基础上,经过了18年的逐步调整和更换,共陆续发行7种券别和13种版别。至此,我国第三套人民币各券别、版别发行齐全。增加了1角、2角、5角和1元四种金属币。特点:一是体现了当时的建设方针和我国特有的民族风格;二是采用了手雕与机雕相结合等多种先进技术,印制精细,对各券别近似图案颜色进行调整,使不同面额钞券有所区别,既方便使用又美观大方;三是体现了我国全部自行印制钞券的能力,实现了从设计、制版到纸张、原材料、印制设备全部国产化,同时,由于油墨、纸张、制版、印刷等技术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防伪性能;四是各种券别结构,经过调整,进一步趋于合理,加之纸币、硬币品种丰富,更加方便人民群众和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第三套人民币票样(部分)第四套人民币发行背景:第四套人民币是在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商品零售额大幅增长,货币需要量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的发行使我国货币制度更进一步得以完善。发行券别与版别:第四套人民币采取“一次公布,分次发行”的办法,从1987年4月至1992年8月发行完毕。共发行9种券别,版别有80版和90版两种,在80年代陆续发行的各种券别人民币,均为1980年版,此外,50元、100元、1元、2元券开始发行1990年版。特点:一是体现了政治性与艺术性的有机结合;二是突出了防伪性能,反映了我国印钞技术水平的提高。第四套人民币第四套人民币票样(部分)第四套人民币票样(部分)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四套人民币特点第五套人民币发行背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中国家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币的设计、印刷和防伪技术。第五套人民币的发行标志着我国货币制度更加完善。发行券别与版别:第五套人民币共有8种券别,至目前为止,共发行20元、100元50元、10元四种纸币和1元、1角两种硬币。特点:1.设计先进。第五套人民币将国际先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方法与我国传统手工绘制有机结合,既保留了中国传统钞票的设计特点,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既突出“三大”,即大人像、大水印、大面额数字,既便于群众识别,又增强防伪功能;2.取消了传统设计中以花边、花球为框的设计形式,整个票面呈开放式结构,增加了防伪设计空间;3.增加了机读技术,便于现代化机具清分处理;4.背面主景设计采取组合风景方式、焦点透视和散点透视相结合的技艺,体现了中国文化特色,图纹花边设计既保持了货币的传统风格和特点,又具有防伪功能;5.票面简洁、线纹清晰,色彩亮丽。第五套人民币防伪功能增加,防伪技术先进,券种少,单位价值大,方便流通。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人民币防伪标识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本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变造币(一)变造币(二)假币的收缴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①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②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③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④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持有人(或缴款单位):张**Seizedfrom: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4070**********Identificationcardorothervaliddocumentnumberofthecounterfeitcurrencyholder币种:人民币Currency:券别:100Denomination:版别:2005Series:冠字号码:WJ135866**Counterfeitcurrencynumbei:数量:1(张、枚)Amount:(Sheet)合计面额:壹佰元整Totalfacevalue:假币来源及制作方法:伪造币Theoriginofcounterfeitcurrencyandtheproducingmethod:持有人(或交款单位经办人)签字:张**Signatureofthecounterfeitcurrencyholder:假币收缴凭证ReceiptfortheSeizureofCounterfeitCurrency收缴单位(盖章):铜陵农商银行**支行2013年12月6日编号:0043101Financialinstitution(stamp):DateNo:经办(cashier):张芳芳复核(check-up):徐成超假币收缴清单假币收缴清单金融机构:铜陵农商银行**支行2013年度单位:张(枚)、元序号收缴日期收缴凭证号码被缴单位或个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代码)币种卷别版别假币冠字号数量金额假币来源或制作方式备注12013-12-502734353刘国庆342623197608074817人民币1001999WJ135676321100伪造2345678910合计1001100移交单位:铜陵农商银行**支行移交人:张*接收单位:总行计划财务部接收人:李*假币移交清单(公安局)假币移交清单公安(分)局支(大)队:年月日,(银行网点全称),发现持有假币张(枚),面额计元,冠字号码:附:持有的假币张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经手人:经手人:(盖章)(盖章)年月日注:此清单必须告知总行运营部后方可报送公安局假币的收缴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安徽省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单位:张(枚)、元序号时间收缴凭证号码被收缴单位或个人券别版别冠字号码数量金额余额经办复核备注12013-12-102731860张**1001999WJ135866**1100100张芳芳徐成超22013-12-302731859王**1002005WJ135676**1100200张芳芳徐成超32013-12-4假币上缴总行运营部(详见2013年12月7日假币收缴清单)2000张芳芳徐成超12013-12-802713577李**502005TJ125676**15050张芳芳徐成超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假币的鉴定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授权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鉴定的货币送达鉴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假币的鉴定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应当至少有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做出鉴定结论。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持有人对
本文标题:反假币及现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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