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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逐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你准备好了吗?——“营改增”辅导讲座中国建设会计学会阮智勇•讲解提纲:•一、我对增值税的学习与理解;•(一)关于增值税常识(1—13);•(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式的改变;•二、建议企业主动摸底测算和模拟运转;怎样测算?如何模拟?•三、“营改增”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如何应对?(1-8)•四、认真学习,苦练内功,适应“营改增”。一、我对建筑业“营改增”的学习和理解(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性质和特点等1、所谓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而且是价内税。例如:建筑企业100元的工程价款收入,其中不含税造价为96.70元,税金及附加为3.30元。3.3/96.7=3.41%。因此,建筑业税金取费系数定为3.41;企业向税务所申报营业税:含税造价100元乘以3.3%=3.3元。•2、增值税的概念:就是国家针对企业在产品加工生产、修理或提供劳务环节中新增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是价外税。由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始终没有涉及增值税,所以,我们对它比较生疏。3、增值税的性质☆纯粹的增值税(即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是就所有对货物和劳务供应的最终消费支出课征的税收,是由消费者负担。☆但在税收实践中,消费者并不直接向政府付税,而是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由企业代收代付。☆企业支付增值税,不应该构成其税收负担,只是影响其现金流和发生遵从成本(如果免税则会导致企业负担进项税的结果)。如果税制设计的好,额外成本也可相对较低。•4、实行增值税的优点和好处•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化分工合作,提高市场效力,提高服务业竞争力。•有利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鼓励科技创新。•不仅是与世界通行做法接轨,也是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税收制度的必然趋势。•有效消除营业税的偷漏税现象。•5、关于价外税,时至今日不少人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价外税一是与企业成本、利润没太大关系;二是国家税改政策(原则)是结构性减税,因此不会增加企业税负;三是如果税负明显增加,国家会给予适当补贴或者调整造价定额标准,水涨船高,羊毛出在羊身上,无须担心。•本次税改的做法是:在既有的工程结算收入(或者总产出)中,按增值税税率切出一块来单列为增值税的销项税,在中间投入的外购成本中也切出一块来单列为增值税的进项税,就这样把原来的价内税改变为价外税了。并不是要修改原有工程造价的计税系数或定额,即便造价计价规则的调整改变也不可能使造价飙升。6、关于增加值的计算加法:增加值=折旧+工薪+利息+利润(直接税+股利+留存利益)减法:增加值=销售收入-外购货物和劳务支出(为我国所采用)或者,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7、增值税的原理及简单数学模型序号加工生产流程销售额增加值购进成本销项税进项税应交增值税1采矿202003.403.42初加工3010205.13.41.73精加工60303010.25.15.14批发95356016.1510.25.955零售1005951716.150.85合计30510020551.8534.85178、农产品增值税模拟数学模型序号加工生产流程销售额增加值购进成本销项税进项税应交增值税1种植户2020000免税2面粉厂3010205.102.602.503食品厂75453012.755.107.654批发商95207516.1512.753.405零售商1005951716.150.85合计32010022051.0036.6014.4•通过农产品增值税模型可以得出三个结论:•1、增值税全部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不受减免税政策影响而变化;•2、国家减免增值税少收的税金,现金流入允许抵扣的环节;•3、上游供应商若是低税率,下游消费环节的企业税负必定加重。9、以建筑业为例做如下计算:假设上述第7原理模型中第4环节为建筑业生产经营过程,销售收入95,购进成本60,增加值35,销项税=95×11%=10.45进项税=60×11%=6.6购进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为63.2%应交增值税=10.45-6.6=3.85也等于增加值35×11%=3.85原建筑业营业税=95×(1+3.41%)=98.24×3%=2.95建筑业税负比原营业税高出0.9个百分点。10、以同一例题考证“营改增”税负变化序号加工生产流程总收入劳动补偿价内税金同流程增值税增减营备注1采矿2019.340.601.981.382初加工3029.010.900.990.09(2.97-1.98)3精加工6058.021.802.981.18(5.95-2.97)4批发9591.872.853.460.61(9.41-5.95)5零售10096.703.000.50-2.50(9.91-9.41)合计305294.949.159.910.7611、价外税与价内税引起劳动补偿的变化序号加工生产流程营业税总收入劳动补偿价内税金及附加费税改后:劳动补偿价外税金应交增值税金含附加费用1采矿2019.340.6618.021.981.982初加工3029.010.9927.032.970.993精加工6058.021.9854.055.952.984批发9591.873.1385.599.413.465零售10096.703.3090.099.910.50合计305294.9410.06274.7830.229.9110.912、建筑业营改增的趋势和我的初步认识•从上述三例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完全以理论推算,建筑业实施增值税后,税负略高于营业税,更何况建筑业无法取得全部应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可抵扣进项税。所以,在现有的时代背景和税收环境下,建筑业据实统计的2019年数据,实施增值税后的结果,(或者说是大概率事件或者大趋势)是:•收入减少;•利润降低;•税负增加;•现金流受挫。13、建筑业增值税率是如何测算确定的?据业内权威人士介绍,建筑业增值税率11%是充分照顾建筑业的背景下确定的。据讲,建筑业购进成本要达到销售收入的72%以上,加权平均进项税率要达到11%以上,营改增税负会略有降低,才符合本次税改不增加税负的原则。建筑业11%税率的演算。假设建筑施工产值为1,中间投入为x,列方程式为:(1-x)×11%≤1×3%解方程,得出x≥0.7272查阅近四年的国家统计年鉴中建筑业资料反映,建筑业增加值仅有20%左右,中间投入平均达77%,这种失真的经济信息,结果导致经济决策脱离了客观实际。•最新统计,2019年全国建筑企业75,280个,从业人员4,267.24万人,总产值137,217.86亿,建筑业增加值26,583.31亿元(增值率19.4%),建筑业2019年实际营业税=137,217.86亿元×3%=4,116.53亿元,如以增加值为基数课征增值税26,583.31×11%=2,924.16亿元;•按照这次税改的规定做法,计算如下:销售收入=137,217.86÷1.11=123,619.69亿元销项税=123,619.69×11%=13,598.17亿元;进项税=137,217.86×73%=100,169.04×11%=11,018.59亿元应交增值税=13,598.17-11,018.59=2579.58亿元。而保持营业税交税水平,建筑业企业的增值税率是:4116.53÷26,583.31=15.49%2019年全国建筑企业72280个,从业人员3852.5万人,总产值117059.65亿,建筑业增加值22070.98亿元,增值率18.9%,建筑业2019年实际营业税=117059.65亿元×3%=3511.78亿元,如以增加值为基数课征增值税22070.98×11%=2427.81亿元;按照这次税改的规定做法计算如下:销售收入=117059.65÷1.11=105459.14亿元;销项税=105459.14×11%=11600.51亿元;进项税=117059.65×73%=85453.54×11%=9399.89亿元应交增值税=11600.51-9399.89=2200.62亿元。而保持营业税交税水平,建筑业企业的增值税率是:3511.78÷22070.98=15.9%•注意:税改实施后,进项税加权平均税率至关重要。•比如,上例中85,454亿的进项业务发生额,假设其中适用17%税率的占40%,适用11%、6%、3%税率的各占20%,那么,•85,454×40%=(34,181.6÷1.17)×17%=4966.56亿;•85,454×20%=(17,090.8÷1.11)×11%=1693.68亿;•85,454×20%=(17,090.8÷1.06)×6%=967.40亿;•85,454×20%=(17,090.8÷1.03)×3%=497.79亿;•集合四项得8125.43亿元,加权平均税率为9.51%,达不到11%的最低要求。•应交增值税=11600.51-8125.43=3475.08亿,比营业税略低36亿。•又如,上例中85,454亿的进项业务发生额,假设其中适用17%税率的占60%,适用6%税率的占20%,11%、3%税率的各占10%,那么,•85,454×60%=(51,272.4÷1.17)×17%=7449.84亿;•85,454×10%=(8545.4÷1.11)×11%=846.84亿;•85,454×20%=(17,090.8÷1.06)×6%=967.40亿;•85,454×10%=(8545.4÷1.03)×3%=248.9亿;•集合四项得9512.98亿元,加权平均税率为11.13%,•应交增值税=11,600.51-9,512.98=2,087.53亿。比营业税低1,424亿。假如进项业务发生额占销售收入的50%,(约占总产值45.05%)。105459.14×50%=52729.57亿元进项税=52729.57÷1.11×11%=5225.45亿元;应缴增值税=11600.51-5225.45=6375.06亿元,税率是销售收入的6.05%总产值的5.45%;税负上升2.45%。我们2019年据实调研测算表明,建筑业能够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业务发生额不足总产值的50%(当然有企业采样估算不足的主观原因和很多行业尚未实施营改增的客观原因),税改形势的确很严峻。(以上计算均不包括附加税费)•经过以上对2019年的实际调研测算,分析大量的数据资料,和增值税原理的讲解,不难看出,建筑业增值税的实施,关键问题一是恰当的税率;二是外购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三是进项税税率加权平均后须达到11%以上。找到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依靠广大管理者的聪明才智,我们就能绘制出解决主要矛盾的路线图,(二)、营改增后的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销项税=本期含税工程收入÷1.11×11%•进项税=∑外购物资或劳务(服务)时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增值税额•“营改增”以前的原营业税计税方法:•应交营业税=含税工程造价×3%二、当前亟需企业摸底测算和模拟运转•1、建议企业将2019年以前的经济数据,按增值税模式开展摸底调查和测算;建议参考的表格:•住房建设部计财外事司(2019)56号文附件2:•住房建设部计财外事司(2019)56号文附件3:•以上两种表格可在中国建设会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测算案例:某公司2019数据调研测算情况;•某项目自开工至竣工结算后测算情况。•2、所谓模拟运转,就是各企业立即行动起来,新年伊始,在现行的营业税核算模式下,另外同步建立一套模拟增值税核算帐套,两种核算和计税办法并行,季度末和年度末两种结果对比分析,最终拿出最具说服力的客观数据。•摸底调查和模拟运转完全是为了形成一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翔实的书面报告,向财税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实际状况,提出我们的意见、建议、诉求。为企业(行业)寻求或者说争取一个
本文标题: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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