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规范应急管理保障公民权益——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123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理论突发事件应对法主要内容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目录/contents《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理论01020304一、《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理论什么是突发事件什么是《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什么要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理念四大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对应条文:《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一)什么是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引起的群体性疾病以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时间;重大食品、药品中毒事故等。社会安全事件:各类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社会治安案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因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工程移民、金融“三乱”以及学校安全事故等问题引发的各类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阻断交通那个、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情愿等群体性事件。事故灾难:交通事故;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中毒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电力、通讯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事故。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的特点是具有“社会性、危害性、严重性”。首先是“社会”的。突发事件只有超越个案和局部地点,其影响范围足以达到所谓“社会性”的程度才是本法所称的突发事件;其次是突发事件具有“危害性”,包括危害性威胁和危害性损害,主要是对社会、政府、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和损害;再次是前述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严重”的程度。突发事件特点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法律共七章、七十条。12《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二)什么是《突发事件应对法》涉及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法律规范。非常态法人类进行有效率的生产和持续性生活所必需的社会秩序状态可以称为常态,国家的民主决策制度和人民的自由权利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为常态社会安排的。因此各国在宪政之初,于制宪时都会规定“非常状态”的条款,以便回答常态法律制度失灵的问题。我们可以将常态立法称为“晴天法案”,大多数立法属于“晴天法案”。一般而言,有关公民权利和国家制度的现行法都是按常态在经常性秩序的前提下设计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非常态法”国家和社会也会遭遇不测风云,主要表现为社会基本安全利益遭受威胁或者危害,原来的法律安排就得改动,按照平时那样按部就班地工作和生活就不行了。因此国家有必要在突发事件的应对方面作出新的安排,这种立法可以称为“雨天法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制的对象,也就是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遭受突发事件影响时,着眼于非常状态下国家与公民活动规则的基本原则与框架。从内容上看,它覆盖了“预防、预备、监测、预警、处置、恢复重建”的全过程,实现了“从预防开始到重建结束”的整体覆盖,提供了一个系统、完备的权利、义务框架。预防预备监测预警恢复重建《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基本法”处置建立了一个完备、系统的应急框架体系,是与应急管理的全过程相适应的一句话概括,《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非常态法律秩序”的“基本法”,是行政应急管理基本法。政府对于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视程度还没有上升到全面和理性地长期应对的高度,预防机制薄弱,危机发生后多半只能被动应对。2003年以前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此为标志,我国形成了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总纲,以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以及全国31个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主体的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效实施,这是中国公共危机立法从单项治理过渡到综合治理的历史性标志,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应急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合理性问题。2007年11月1日(三)为什么要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机制不完善,导致一些能够预防的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制度3一些行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不够高,同时依法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也不够充分、有力意识2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不够明确,统一协调、灵敏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尚未形成体制1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公众危机意识有待提高,自救与互救能力不强公众4目前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四)《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理念坚持效率优先着眼应急管理合法性限制和保护相统一010302为防止突发事件的巨大冲击造成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失控,国家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从制度层面上提供保障。应急法律规范的重要作用就在于调整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国家权力之间、公民权利之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人员救助措施危险源控制措施抢修公共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措施禁止或限制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关闭相关场所、中止相关活动等保护措施1.坚持效率优先:赋予政府多项应急权力启用本级政府预备资金、应急救援物资等措施征调特定公民或具有特定专长人员提供必需的服务对生活必需品、相关资金实行特殊的销售购买、周转制度,征调特定物资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惩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规定的其它措施社会安全事件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没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煤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设置临时警戒线《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使宪法民主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非正常情况下得以保持和维系,使宪法基本价值不陷入危机。《突发事件应对法》秉承一个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救助百姓,是政府的第一要务。以人为本2.限制和保护相统一: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政府的应急能力分为危机克服能力和法律能力。危机克服能力。是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和威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社会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的能力。3.着眼应急管理合法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能力兼顾《突发事件应对法》主要内容事后恢复与重建制度应急处置原则预警制度监测制度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二、《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的主要制度原则提高全社会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隐患调查和监控制度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制度突发事件应对保障制度城乡规划要满足应急需要的制度预防和应急准备(一)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信息系统监测网络信息报送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会商信息评估完善已有网络建立实时监控建立跨区域监控建立流动监控配备专兼职人员(二)突发事件的监测制度预警级别警报发布(三)突发事件的预警制度低级别警报高级别警报预警制度预警级别制度发布一级、二级警报,意味着事态发展的态势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即将面临威胁。因此,这时采取的措施应当更全面,更有力,但从措施性质上仍然属于防范性、保护性的措施。一、二级警报措施旨在强化日常工作,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和其他有关的基础工作,是一些强化、预防和警示性的措施。三、四级警报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享有警报的发布权,但影响超过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发布预警警报。确定预警警报的发布权,应当遵守属地为主、权责一致、受上级领导三项原则。预警警报发布制度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标示。权利救济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比例原则不得克减原则(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3制定恢复计划2及时停止应急措施1(五)突发事件的事后恢复与重建制度制定恢复政策4上级人民政府提供指导和援助依法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23树立依法应对理念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树立应急行政理念树立法制理念预防为主规范权力依法应对应对突发事件可能需要特事特办,但不能以此为理由而背离法治的轨道和原则。依法行使危机管理权,是现代民主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危机事件属于非常规决策和非程序性问题,因此,在危机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政府危机管理权力运作的合法性就显得特别关键。(一)树立依法应对理念规范权力依法应对预防为主居安思危,预防第一,防治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管理能力的有效性,最根本的不在于结束公共危机能力的有效,而是预防公共危机能力的有效,以最合理的资源配置尽早的发现危机,对可能引起、演变成突发公共事件的事件作出先期反应,对具有公共危机性事件的演变方向、条件和影响作出预警。防范原则是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最根本、最优化原则。(二)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依法应对预防为主规范权力在紧急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保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可以根据宪法或法律的授权,不顾法律的平时规定,采取必要的应变措施。但应急权力的行使,不仅意味着权力的集中与扩大,也同样意味着公民权利的限制与缩减,必须对政府行政应急权力进行规范或限制。(三)树立应急行政理念结束语危机管理的成败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和各级官员履行职责的效果和效率,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着核心和领导作用,承担着主要责任,负有积极责任,而不是消极责任。也就是说,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不是仅仅做到不做出违法侵权行为就可以了。如果不作为,或者不积极作为,也要受到责任追究。提问答疑QuestionandanswerQuestionandanswer
本文标题: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87155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