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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准则》习《条例》牢固树立党的纪律意识主要内容引言一、历史背景二、《准则》、《条例》的基本内容三、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四、对违反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违反党纪的处罚及责任引言: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离娄章句上》。《准则》《条例》是党的规矩、是关系党存亡的生命线;是各级纪委量纪的戒尺,也是8700多万党员党员不得违背的高压线。是实践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过程的制度保障。党建领域专家学者: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被媒体誉为“史上最严党纪”。一、历史背景——为何重修《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全党必须警醒起来。”“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一)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要求1、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新高度。2013年,全国查处省部级违法违纪官员15人,处级以上官员6400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2014年查处4名副国家级以上官员(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查处省部级官员3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查处52572个问题,处理7087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573人。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国家级官员5人,省部级官员133人,其中军队45人,通报违反八项规定事件7万多起10万余人。反腐败工作情况一是“高”:新高度,从高层抓起,抓住了根本。二是“硬”:硬手腕,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解决了疑惑。三是“震”:强震慑,坚持“苍蝇”与“老虎”一起打,形成了威慑。四是“控”:严监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了监督。五是“转”:转思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反腐败的注意力和力量大大强化,清理腐败存量的进度明显加快。反腐败没有例外。当前反腐败工作的特点:“高、硬、震、控、转”五个字2015年9月24日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王岐山第一次公布这组数字: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如果“反腐斗士”都大贪大腐,腐败治理就成了伪命题。王岐山指出,现在“纪委也不是净土”,要解决这个问题。“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2014年12月29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回顾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可以概括为:中央重视、重拳迭出,成效明显,民心大振,亮点纷呈,标本兼治,百姓关注、贪官紧张。(二)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2014年10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10王岐山提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即2021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强调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党规党纪要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准则和纪律约束,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推进制度创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准正确方向,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月13日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准则》、《条例》的基本内容、亮点和意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磅出击,条例修订幅度80%,新增加6类负面清单,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为全党划出了纪律“底线”。今明两年,是“制度反腐年”,制度靠监督来保障,具有“带电高压线”的威慑力,谁敢碰,谁就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可能就此身败名裂,甚至一命呜呼。•负面清单,又称“否定清单”,是相对于“正面清单”而言的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即投资领域的“黑名单”,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明确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外,其余所有领域都对外资开放。作为国际投资自由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世界上已有70多个国家采取采用了这一外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亮点和意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二)(1)《准则》突出了传统文化,生死事小,廉耻事大。(2)《准则》言简意赅,8条,112个字。(3)《准则》突出了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4)《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的规范。(5)《准则》要求涵盖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亮点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意义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生动反映了“廉洁”的界限、底线、防线与顶线,“带电的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继承发扬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本内容、亮点和意义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本内容《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17000多字,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其中总则部分为1-5章,44条,主要是讲指导思想、原则、适用范围和对违纪及违纪处分的规定;分则部分为6-11章,85条,分别讲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及处分规定;附则部分共4条,对条例作一些说明。《条例》内容具有五大亮点:•亮点一: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亮点二:明确提出“六大纪律”类型•亮点三:把政治纪律列在首要位置•亮点四:列出明确可依的“负面清单”•亮点五:融入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亮点这次《条例》是在2003年12月原《条例》基础上修订的。原来的《条例》没有很好地与国家法律对接,一些条文与国家法律没有区别,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与适用于党组织、党员的要求混为一谈,缺乏先进性特征。亮点一: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党纪严于国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注意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此次《条例》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删去了与法律规定重复的条款和内容,共删去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条例》明确对虽然不涉及犯罪,但具有党纪责任,需要党纪处分的行为,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亮点二:明确提出“六大纪律”类型原《条例》的十类违纪行为: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新《条例》的六类违纪行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亮点三:把政治纪律列在首要位置把政治纪律列在首位,反映政治纪律是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具有核心地位的重要意义。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的政治方向,是最根本的纪律。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亮点四:列出明确可依的“负面清单”政治纪律中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组织纪律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在廉洁自律中增加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条款;在群众纪律中也完善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济救灾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条款。亮点四:列出明确可依的“负面清单”亮点五:融入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将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一系列内容纳入条例。此次《条例》修订目标明确、定位精准、逻辑清晰,为执纪监督提供了新的依据,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从严治党方面的政治智慧。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三、贯彻落实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一)政治纪律方面1.不得在国内外公共媒体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或者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2.不得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一)政治纪律方面3.不得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4.不得拒不执行党的决议,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也不得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一)政治纪律方面5.不得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6.不得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也不得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7.不得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更不得参加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一)政治纪律方面5.不得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6.不得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也不得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7.不得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更不得参加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一)政治纪律方面8.不得用任何手段方式对抗组织审查,(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三)包庇同案人员;(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9.不得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10.不得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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