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解读20120301
人力资源部2012年3月安徽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目录一、员工自愿参加及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二、企业年金缴费三、企业年金的支付四、企业年金的转移五、内退人员的企业年金管理六、其他补充规定出台背景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企业年金规范工作,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中国电信〔2011〕886号)、《关于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国电信〔2011〕1183号)、《关于企业年金领取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电信人力〔2011〕53号)文件精神,省公司制定了《中国电信安徽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报经集团公司统一向人社部、国资委备案。根据《中国电信安徽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中电信皖〔2012〕61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出台了补充规定。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一、员工自愿参加及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范围:2012年1月1日起,自愿加入新企业年金计划的(1)在岗人员(2)内退人员不含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退休人员。自愿加入:个人需要填写加入新年金计划申请表(1)首次加入填写:《企业年金计划首次加入申请表》或《放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承诺书》(2)中途退出:《企业年金计划退出申请表》(3)再次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再次加入申请表》(退出后一年以后符合条件的才能再次申请加入,需要审批)二、企业年金缴费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账户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企业特殊缴费组成,按税后所得计入个人账户。缴费从2012年1月开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子账户员工个人为自己享受年金待遇金积累、储蓄企业基本缴费子账户企业为员工个人享受年金待遇积累、储蓄人才激励等奖励企业特殊缴费子账户员工个人不缴费的,企业应同时终止为其个人账户缴费。企业缴费:公司按企业月缴费基数的5%计提和缴纳,其中按照计划参加人个人缴费基数的4%计入个人账户下的企业缴费子账户,其余部分计入企业账户;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按个人缴费基数1%的比例由公司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计入个人账户下的个人缴费子账户。企业月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额;员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为员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额。二、企业年金缴费-缴费比例2012年1月1日开始: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员工实施激励的企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下的特殊缴费子账户。二、企业年金缴费-特殊缴费根据国资委关于企业年金缴费的有关要求,企业缴费进入个人帐户的月缴费水平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企业缴费进入个人帐户平均水平的5倍。二、企业年金缴费-特别规定三、企业年金的支付10进入新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领取企业特殊缴费部分:一次性领取企业基本缴费部分:按月领取三、企业年金的支付-企业缴费按月领取员工退休时计算的月领取额(实际累积)若小于月最低领取标准(保底保障),则按照月最低领取标准按月领取,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积累额不足部分由企业账户补足。情形一:情形二:员工退休时计算的月领取额(实际累积)若大于或等于退休月最低领取标准(保底保障),则以实际算出的企业月领取额为标准按月领取,直至个人账户领完为止;三、企业年金的支付-月领取额月领取额=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累存额÷转换系数转换系数=(A-B)*12其中:A——参照《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及中央企业年金管理的普遍做法确定,男性暂定为81,女性暂定为83;B——为员工实际退休年龄。转换系数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等情况适时调整。三、企业年金的支付-月最低领取标准(1)在岗员工:月最低领取标准=基数×月最低领取标准岗位系数+工龄补贴(2)内退工:月最低领取标准=基数×(内退时的标准岗位系数×内退前工龄占全部工龄的比+内退期间标准岗位系数×内退期间工龄占全部工龄的比)+工龄补贴其中:基数——200元岗位系数——具体标准见《月领最低标准岗位系数表》工龄补贴——工作年限*年补贴标准(7.5元/年)月最低领取标准退休人员企业年金最高领取水平不得高于企业各岗位最低领取标准的平均值的5倍。三、企业年金的支付-领取标准的特别规定对因个人符合年金计划参加条件未参加等情况发生过企业中止缴费的,不得享受月最低领取标准待遇。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积累额未领完死亡的,其帐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人员领取企业年金,由受托人委托代发机构发放至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三、企业年金的支付-待遇发放方式四、企业年金的转移-退休人员参加原企业年金计划的退休人员不再进入新企业年金计划,其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已经实行趸缴并发生领取的不予退保。2.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未实行趸缴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退保,并转入新企业年金计划企业账户。四、企业年金的转移-加入新年金计划人员将进入新企业年金计划人员的原企业年金账户退保,转至新企业年金计划,做为员工个人账户下企业缴费子账户的期初数。符合参加新年金计划条件,自愿不参加的,其原企业年金计划账户存量资金不予退保,个人账户累积额不转移,予以封存,待符合原企业年金领取条件时领取。权益归属一、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自缴费之日起全部归属于计划参加人;二、计划参加人离职(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出境定居等),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的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原则确定归属:1、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不予归属个人;2、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满3年的,30%归属个人;在此基础上本企业工作年限每增加满一年,归属比例提高十个百分点;3、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满10年的,全部归属个人。三、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特殊缴费子账户的归属:1、计划参加人退休时,全部归属个人;2、计划参加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则不予归属;3、计划参加人因组织原因离职,执行以上第二款规定四、企业年金的转移-异动人员一、计划参加人集团公司内部调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及其资产全部随同转移。二、计划参加人离职,新工作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其个人账户及其归属权益转入新工作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其个人账户及其归属权益转入受托人管理的集合计划中设置的保留账户统一管理,在此期间发生的账户管理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在其个人账户中予以扣除,待其本人符合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积累额。未归属个人部分应划入企业账户。四、企业年金的转移-异动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内退的人员根据个人自愿选择是否加入新年金计划。五、内退人员的企业年金管理-已经内退的人员2012年1月1日后参加新年金计划后内退的,年金的管理按照在岗人员的企业年金管理方式执行。五、内退人员的企业年金管理-新内退的人员六、其他-关于缴费规定和调整、中断缴费的影响(一)企业年金按不超过企业月缴费基数的5%计提企业缴费,且不得动用工资结余。(二)个人和企业的缴费比例以及岗位系数,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当地生活水平、企业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等综合因素适时调整核定。(三)对实施新企业年金计划后,满足加入新企业年金计划条件但未及时加入的员工,或因本人原因中途自愿退出本计划的员工,由员工本人向公司提交《企业年金计划员工退出申请表》,一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本计划,一年后员工自愿申请并经年金管委会同意再加入本计划的,或一直不加入本计划的,待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享受最低月领取标准,仅按照个人账户累积额计算的月领取额标准进行领取,直到个人账户余额领完为止。计划参加人自愿退出过(含首次放弃参加的)本计划的,退休后不再享受原统筹外补贴待遇。六、其他-关于工龄、个税缴纳(四)工龄按累计工龄计算。(五)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按照《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工资中)代扣代缴。(六)2003年7月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原年金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再进入新企业年金计划。对原企业年金实行前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补贴水平和参加原年金计划并已发生领取的退休人员其待遇根据新年金计划最低领取标准的平均增长幅度等情况进行同步调整,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由企业每月以统筹外补贴方式增发。六、其他-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工作安排•请各部门尽快组织员工签订《企业年金计划首次加入申请表》或《放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承诺书》,附上盖部门章的汇总表(填写参加计划人数和放弃参加计划的人员姓名),于3月5日上午12:00前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谢谢!
本文标题: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解读2012030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87993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