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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1、1935美国《社会保障法》首次提出2、1938年新西兰一项法案再次运用3、1944年国际劳工组织大会《费城宣言》正式采纳社会保障一词逐渐被广泛运用4、1952年国际劳工会议《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里程碑文件5、现代型的社会保障,国家或者政府是首要责任主体。6.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的一种安全制度。(安全网)7、从经济的角度讲,社会保障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如我国基尼系数)8、从法律的角度看,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和行政措施。9、现代社会保障的实施具有普遍性,它所保障的对象不是社会上的特定人群或少数人,而是覆盖全体社会成员。10、社会保障的对象:全体社会成员1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主要是政府12社会保障的目的:总体上说,社会保障要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13、社会保障的资金和受保障者受益: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出、企业和个人的缴纳及社会成员的自愿捐献。对受保障者而言,其受益有的取决于投保和缴费的多少;有的则与其个人的投报无关,而取决于整个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14、社会保障的方式(填空)1、针对收入损失提供现金补助的措施,通常称为“收入维持”方案:就业关联制度、普遍保障制度和经济状况调查制度。2、对受保人提供资助或直接服务的措施,通常称为“实物补助”方案。3、其他两种保障方式,即公营的“储蓄保险基金”制度和“雇主责任保险”制度。15、1、政府是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2、社会保障的利益主体可分为政府、企业和个人3、社会保障的主体,依照职能分为行政、经办、实践三种主体:行政主体是政府,经办主体是社会保障的各类经办机构,实践主体是各种社会保障事业的从业者。16、1920年,庇古《福利经济学》出版,标志着福利经济学的产生。17、庇古在他的经济学说中特别强调两个观点:一是认为,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福利也越大;二是收入越平均,福利也越多。因此,他主张实行收入均等化政策。使生产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利用,使经济获得最大的增长,使福利源远流长。18、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经济学派,主张通过国家干预经济以实现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理论,实行社会福利制度,就是国家干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表现形式。19、1942年11月,英国社会学家威廉·贝弗里奇在英国政府的委托下提出了《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贝弗里奇报告)的著名报告。(福利国家论)20、福利国家论主张:①收入均等化;②社会福利化;③充分就业化;④国有化和计划化、工程社会化;⑤混合经济论。21、社会保障的济贫时期——《济贫法》随着社会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面对越来越多的贫困现象和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出面、国家介入,使救助行为成为政府的一项社会政策。1601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原有法案的基础上颁布了《济贫法》。该法案用征税的办法去向圈地运动中流离失所的贫民实行救助,用以救助无力谋生的人,并负责组织失业者从事劳动,安排孤儿当学徒等22、社会保险事业的出现德国于1883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险法》。此后,又分别于1884年和1889年分别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和《老年、残废、死亡保险法》。上述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由此诞生。23、从20世纪中叶开始,以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贝弗里奇报告》)为框架,通过实施一系列社会保障立法,1948年英国首先宣布建成公民“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也是美国第一个由联邦政府承担义务的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的法律。这被看作现代社会保障建立的标志。24、: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的措施(1)减少社会福利开支;(2)强调社会保障中的个人责任;(3)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增长;(4)社会保障私营化与地方化政策。25、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原则1.安全性原则2.收益性原则3.流动性原则26、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1)银行存款;(2)信托存款;(3)不动产投资;(4)有价证券(债券、股票等)投资;(5)直接贷款或委托贷款。其中储蓄存款和国家债券为所有国家都允许的投资渠道27、社会养老保险的四种类型1.自保公助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德国)强调养老是国家、雇主和雇员共同的事情。2.福利国家型的“全民保险”。(瑞典)普遍养老金制度3国家保障型养老保险制度(前苏联)全部由国家和企业承担,个人不交纳养老保险费。4.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新加坡)雇主和雇员按工资的相同比例缴纳养老保险金,并记入个人帐户。28、养老金给付水平(1)目标替代率即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与退休前一年或若干年工资收入的比率。(2)平均替代率,即社会平均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率。29、现行养老金比例和内容(1)统一了企业和职工的缴纳比例。规定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不低于个人工资的4%,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2)统一了个人账户规模,规定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由企业缴费中划入。30、社会保障模式的共同特征:1、法律强制性2、保障基本性3、国家的保证性31、慈善事业的组织基础和实施主体:民间公益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32、老中新有别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仍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但是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不再统一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而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计发月数也不再按120个月统一计算,而是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中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老人——按规定发放,随政策增加。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33、世界医疗社会保险四种模式(简答)(填空)(1)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医疗“保险”制度——共济互助、提供服务)(2)全民健康服务制模式(以英国、瑞典等为代表的面向全民的免费医疗制度——经费来源于税收、医疗服务具有垄断性、引入市场机制)(3)商业性医疗保险模式(以美国为代表——自愿入保、市场调节)(4)储蓄医疗保险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个人保健储蓄制度——强制储蓄、费用支付限定)34、中国现行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填空)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1.低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因此要把过去的福利型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为社会化管理的保障广大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医疗社会保险体制。2.广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3.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用人单位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的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公务员医疗制度)4.医疗机构的改革:“一分、二定、三目录”。“一分”即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5.特殊人群的医疗待遇35、失业的分类(填空)按造成失业的原因,可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又可分为五种:①摩擦失业②季节性失业③技术性失业④结构性失业⑤周期性失业按失业者的失业程度,又可把失业分为完全失业和部分失业按失业者的状态来分,可将失业分为显性失业和隐性失业36、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填空)1905年法国率先颁布失业保险法,建立了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1911年英国政府正式批准了“失业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强制性的失业保险法。37、我国现行失业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填空)(一)失业保险的范围: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二)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利息收入;财政补贴(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四)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1、失业保险金待遇(1)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进构发给失业职工,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2)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具体规定。(3)医疗补助金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职业介绍补贴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失业保险待遇的丧失38、产假:正常产假98天,分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39、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名词解释: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以立法形式确定的、由国家举办并承担责任、以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稳定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还将在增进基本人权特别是福利权方面不断为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做出贡献。3、福利国家模式:福利国家模式,是指主要以英国、瑞典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实行的由国家高度统一管理和支配的社会保障制度。其目标在于对每个公民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险,诸如疾病、灾害、老年、生育、死亡以及鳏、寡、孤、独残疾都给予安全保障。4、社会保险模式:社会保险型模式主要是指当前有德国、美国和日本等一些国家采用的以各种保险项目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因此也被称为“传统型”社会保障模式。其目标是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失业、年老、伤残以及由于生育或死亡而需要特别支出的情况下,得到经济补偿和保障。5、强制储蓄模式:强制储蓄模式是一种个人缴纳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制度。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6、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它是对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经济、环境、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由政府主导或在政府的倡导和推动下,通过再分配的形式给予救助,以保障社会成员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制度。7、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绝对意义上的贫困(生存贫困),即缺乏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条件和手段,没有生活必需的食物、衣服、住所相对贫困:相对意义上的贫困,即相对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而言的贫困8、失业: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的现象。9、实业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在其因非个人原因而失去工作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其提供一定物质援助或现金补助,以保障失业者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10、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为了改善和提高社会全体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种社会服务及其措施。西方国家普遍采用这种大福利的概念,将社会保障包括其中。狭义上的社会福利,是指在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生理或心理缺陷丧失劳动能力而出现生活困难时向其提供的服务及其措施。
本文标题:社会保障概论-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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